知青的青春岁月(我们的知青岁月)
我叫李爱芳,1964年也就是我正在上初中时,宝鸡市开始组织中学毕业生上山下乡,到农村去安家落户。当时只有15岁的我便瞒着家人报了名,成为全市第一批52名插队知青中的一员,先后被安置在宝鸡县(陈仓区)马营公社郭家村大队和新街公社郝家庄大队。在马营郭家村,我和另外5人被分在七队。当时32个知青吃、住在村外河边几间破庙里,庙里五颜六色的塑像龇牙咧嘴,更可怕的是房顶大梁上还缠了几条花蛇。刚去时,我们害怕极了,好在十几个知青住在一个大通铺上,可以相互壮壮胆。
下乡第二天,对着就让我们5个知青下地打胡基。我妈一下愣住了,不知道让干啥,队长解释说,到地里跟着社员干,人家咋干你们就咋干。从未干过农活的我们,既好奇又无可奈何地跟踪社员开始学习各种生产劳动。
当时32个知青吃住在一起,每天派两个女知青轮流做饭。我既担任民兵排长,又任知青组长。每天早晨带领民兵训练,白天和社员一起参加劳动,晚上还要开会学习、记工。那年七八月,我们跟着社员背石头,就是把大石头从河里背到路上敲碎后铺路,实行包工。记工分的标准就是对每个人背石头的多少进行过秤。那时 作为生产组长的我不甘示弱,虽然背石头磨破了肩、背,可我轻伤不下火线,背的石头最多。
刚去两个月,队上还给供应粮食。到年底,已是揭不开锅了。社员们也无粮可吃,艰难度日。我们知青有时回家才能混上一半顿饱饭,走时再带一点口粮,到队上后只知道埋头干活。最后,我们连着5天已没吃一顿饭,32个人齐齐躺倒不能动了,全身浮肿。县上领导下乡检查工作发现此事,记得当时那几位领导个个泪流满面,其中一位批评大队长说:“要是你的娃娃饿成这样,你能不管吗?”他责成大队长立刻想办法弄点面粉。凌晨两点钟,我们一个个被扶起来,给每人喂了一碗汤面条,我们一个个竟奇迹般地能动了。那碗面好香,至今想起这段经历,我的心情还难以平静。那时太困难了,全国人民都填不饱肚子。所以我们还是打心眼里感谢方盒政府。此后,我们用麸皮、青菜汤耐活了好长一段时间。
因为无粮吃,无柴烧,县安置办组织我们到西部山区几个乡镇进行考察。在征得我们同意后,1966年3月,我们32人被重新安置在新街公社郝家庄大鼎。当时正是春季,我们乘打卡车到了村外,刚下车,看到路旁、田边、地头那么多荠荠菜,我们乐坏了,便扔掉行李,疯了一样跑过去,不顾一切地爬在地上挖起了荠荠菜来。此后,这件事成了当地群众茶余饭后的笑谈,更成为以后爱人嘲笑我的“把柄”。当时我很纳闷:这里的荠荠菜为什么没人挖?最后才知道,当地群众只有吃苜蓿的习惯,对荠荠菜却不屑一顾。此后,每当人们谈起这件事,我只有跟着笑的份了。
到了郝家庄,我们10个知青被分在三队,我既担任妇女队长、知青组长、团支部书记,又担任民兵排长,每天都很忙。早上天不亮就起床带领民兵进行训练,之后就下地干一整天活,晚上开会学《毛选》,会后要记工分,和生产队长研究第二天工作,天天如此。在我的记忆中,好像从没睡够过。那时人穷得买不起钟表。有一年七八月间,我一觉醒来,以为天快亮了,便一骨碌爬起来,翻沟过梁,把分散居住的民兵集合起来,有时我在这边山梁上叫人,那边山沟的狼便跟着嚎叫起来,可我从未害怕过。这一天因不知道时间,等我带领民兵训练完,又下地割完了20多亩荞麦后,天还没有亮,社员们起来后,吃惊又心疼地说:“你们这些冷娃是在鸡架下面睡着哩,每天天不亮酒下地干活。”其实这和进山相比就不值一提了。
每年冬季我们都要到七八十里路外的吴山背后割扫帚、砍镢把、砍柴。山里的冬天是很冷的。我们通常在第一天晚上一两点进山,到天冷后才能走到山下,然后上山割扫,、砍厥把、砍柴。有几次砍柴时,由于劲太大,我的手指和一只脚差一点也被砍掉。当时血流不止,白花花的骨头露在外面,我就找点止血草揉碎敷在伤口上,有时干脆搓点面面土在伤口上。因为如此,至今我的身上还留着许多伤疤。砍上一整天柴和镢把,带去的干粮早已吃完,我们又饿又渴,还要把所砍的东西背回去,山路弯弯曲曲,天又太黑,背上的东西很重,滚下山已是常事。我虽是女同志,经常背的东西却和男知青一样多。就拿厥把来说,是青冈木的,一根都很重,男的背36根,我也背36根。我的吃苦精神在当地被传为佳话,有个乡镇领导不相信,说那有这么“争”的女人。他带了几个人专门跑到村上来看,当他看到我天不亮就带民兵训练,白天和男同志一样干重活后,佩服得竖起了大拇指。那时一贯工分一角左右,一年下来,我的工分最高,能分到20多元钱。20元,在现在来说,打一天零工也能挣到,可那年月,却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因为表现好,我得到的荣誉特别多,各种奖状、奖牌挂满了一面墙。我连年被评为“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先进分子,多次参加省、市、县代表大会。1967年12月省上召开学代会 ,宝鸡县有8名知青参加,其中就有我。开了十几天会,就到了1968年1月,省上又组织我们去北京开会。在首都人民体育场,周总理接见全国文艺界代表和知青代表,我幸福地见到了敬爱的周总理,当我看到他老人家那慈祥的面容时,我激动地直流眼泪。当时,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这也成为我一生中最大的骄傲。
插队生活也使我和农民结下了不解之缘。在这里,我结识了我现在的爱人。1968年秋季,我带领知青在地里掐谷子,老远看见几个年轻小伙叽叽咕咕,其中一位指着我,对一个书生模样的青年说:“你看,就是那个高个子”。这一指,使我在后来便成了那个书生的妻子。他叫陈玉峰,与我同龄,家住五队,刚从江苏蚕学院毕业回乡。他是团员,我是团支部书记,此后便经常在一起开会学习,时间一长就产生了感情。一年后,他参了军,临走时送给我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钢笔,算是定情物。刚开始,他家人不同意这门婚姻,一是怕落个破坏上山下乡运动的罪名,二是怕我靠不住。到后来,我的行动让他们一家接纳了我。当时在我们10名知青中,有几个人比我年龄大,为了让大龄青年先走,我多次放弃招工进城的机会,直到1970年6月才被招工。我当时选择了新街供销社,主要考虑到可以照顾上他的父母。那时,我用自己微薄的工资,维持着他们一家人的生计。1974年7月,他回家探亲,我们花了52元钱,在供销社职工灶上请大家吃了一顿臊子面,就这样结了婚。那天,我穿的还是补丁衣服。
7年的插队生涯虽然备受煎熬,历尽艰难,但却磨练了我的意志,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能从容应对各种艰难困苦,对任何事都能抱有一种乐观向上的态度,在物质生活上也很容易满足。我常对孩子说,现在的人是生活在天堂里,孩子们却不以为然,但我深深地懂得:只有经历过寒冬的人,才能感受到太阳的温暖。只有经历过下乡锻炼的人,才能真正感受到今日生活的美好。
虽然插队的日子已经过去30多年了,可是我却时时怀念那段艰苦而又火热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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