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必须明码标价、公平诚信,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食品销售者自觉履行主体行为,规范经营行为,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乌鲁木齐市食品销售者行为规范》,并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人员督促相关销售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并自觉规范行为,依法经营,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必须明码标价、公平诚信,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食品销售者自觉履行主体行为,规范经营行为,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乌鲁木齐市食品销售者行为规范》,并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人员督促相关销售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并自觉规范行为,依法经营。
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至关重要,目前,乌市市场监管部门已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了对进口海鲜和畜禽类食品的核酸抽样检测工作,抽检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更好地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明确,食品销售者必须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严禁无证无照违法经营;必须认真查验、正规进货,严禁销售来路不明食品;必须明码标价、公平诚信,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必须定期自查、保证质量,严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必须冷藏冷冻、规范储存,严禁不按规定存放食品;必须自觉自律、知法守法,严禁见利忘义、漠视法律。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食品销售者应当本着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销售者违法经营行为,可立即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查处。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