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颐文案(周敦颐出淤泥而不染)

“出淤泥而不染,濯青涟而不妖”,出自北宋著名哲学家周敦颐的名篇《爱莲说》,励志名句以莲喻“廉”,把莲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比作为官之品与为人之德,并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周敦颐文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周敦颐文案(周敦颐出淤泥而不染)

周敦颐文案

“出淤泥而不染,濯青涟而不妖”,出自北宋著名哲学家周敦颐的名篇《爱莲说》,励志名句以莲喻“廉”,把莲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比作为官之品与为人之德,并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

周敦颐(1017-1073),字茂叔,号濂溪,世称“濂溪先生”,道州楼田堡人,北宋著名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教育家,著有《太极图说》《通书》《爱莲说》等,是宋朝儒家理学思想的开山鼻祖。

周敦颐出身汝南周氏一支,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年)五月五日,周敦颐生于道州营道县营乐里楼田堡(今湖南永州市道县楼田村)。周敦颐有一个大他十岁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周砺,有一个大他五岁的姐姐周季淳,还有一个小他四岁的弟弟周敦贲,兄弟姐妹间的感情极好。

宋仁宗天圣六年(1028年),还不到十八岁的姐姐周季淳因病早逝。两个月后的一天,周敦颐八岁的弟弟周墩贲又因病夭折。为此,悲伤的周敦颐多次请教父亲:这世间,究竟有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

一年后,也就是天圣七年(1029年),十四岁的周敦颐请示父母,在仆人周兴的陪伴下,带着简单的生活行李,带着许多书本,揣着许多想不明白的问题,奔向离家40里外的一个名叫月岩的山洞,专心读书思考。“诸事皆有缘法,凡人仰观苍天,无明日月潜息,四时更替,幽冥之间,万物已循因缘,恒大者则为天道……”周敦颐沉浸在自然天道的感悟中,为将来撰写《太极图说》埋下了种子;而后世,称之为月岩悟道。

天圣八年(1030年),周敦颐刚满十五岁,父亲因病去世。此时的周敦颐只有母亲相依为命;经过两个多月的旅途奔波,周敦颐跟着母亲投靠舅舅龙图阁学士郑向。他聪慧仁孝,郑向也知周敦颐少年悟道的故事,因而深得郑向喜爱。郑向知其酷爱白莲,就在自家宅前西湖凤凰山下(今衡阳市二中)构亭植莲,周敦颐负笈其间,继续参经悟道。

周敦颐生活的北宋以文治国,是科举的“黄金时代”。但是,周敦颐没有走科举这条路,他不是进士出身。但他的舅舅郑向是龙图阁学士;宋朝的龙图阁学士,是一个带荣誉的闲职,皇帝身边的文化顾问,从四品,相当于现在的副厅级待遇,这个身份可以推荐家里一个人做官。

宋代的官吏选拔有两条线:一条是科举,正规一些;另一条是恩荫,就是推荐官吏人选,这是科举的补充,官做得越大,推荐的指标就越多,目的就是笼络官僚士大夫,显示皇恩。这样一来,宋代的官吏多、机构臃肿,“冗官”一直是国家的负担;有宋一代进行的几次重大改革,都提到要裁撤“冗官”,但最后均不了了之。不过,恩荫这条路毕竟是选拔官吏的补充,但通过恩荫的,多是需要照顾的庸才,一般只能做小官,绝大部分是小吏。

景祐三年(1036年 ),郑向依据官衔,按照惯例,将周敦颐推荐给了朝廷,周敦颐就此当上了朝廷将作监的主簿。就在同一年,周敦颐娶朝廷兵部职方郎中陆参之女陆氏为妻。

第二年,郑向调任两浙转运使,周敦颐离开衡阳随舅舅迁润州丹徒县(今镇江市丹徒区)。但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舅舅、母亲相继去世,周敦颐便按照母亲的遗嘱,把她安葬在润州,与舅舅郑向为伴。之后,周敦颐在润州鹤林寺守丧,期间偶遇范仲淹。此时的范仲淹正在被贬出京的途中,不过守丧的周敦颐却显得比已年过半百的文正公更加暮气晨沉沉。一面匆匆,但当世两名大儒思想碰撞的场景,即便今日仍让人心向往之。

康定元年(1040年),二十四岁的周敦颐三年守丧期满,出任洪州分宁县主簿。周敦颐很有才干,他一上任,就处理好了一个多年悬而未决的官司,赢得了口碑。看来,周敦颐在司法方面有些天赋,因而接下来做的几任官职也都与司法有关,比如南安军司理参军、大理寺丞知洪州南昌县、广东提点刑狱,等等。他还做过郴州的桂阳县令,虔州通判、永州通判、知南康军。周敦颐一生做的最高级别的官应该是他晚年出任的广东提点刑狱,这个职务相当于广东省的司法厅厅长。有人认为,周敦颐这个提点刑狱的级别比厅长还高,相当于副省级。不管怎样,他做到了正厅级干部。这在当时恩荫、非科班出身的官员中,应该是少有的精英人物。

庆历四年(1044年),吏部来分宁考核,周敦颐得到广泛好评,二十八岁的周敦颐开始了他仕途的第一次升迁——提任南安军司理参军。

庆历六年(1046年),周敦颐在担任荆湖南路郴州郡郴州县及桂阳县县令期间,最突出的政绩是兴教办学。一到郴州就职,周敦颐就在公务之余,利用旧有的县学兴教讲学,而这也是周敦颐讲学的开始。 二程的父亲大理寺丞程珦在南安(今江西省大余县南安镇)认识了周敦颐,见他“气貌非常人”,与之交谈,更知其“为学知道”,便同他结为朋友,并随即将两个儿子程颢、程颐送至南安拜其为师授业。

至和元年(1054年),周敦颐改授大理寺丞,知洪州南昌县(今江西南昌)。到任南昌县,当本地人得知他就是当年在分宁做官时能辨明疑案的周敦颐,就高兴地说:“他可是能明辨是非、安宁刑狱的人,我们这些人找到诉说的人了。”(选自《宋史·道学一》本传)

嘉祐元年(1056年),改任太子中舍,签书署合州判官,共计五年。一年后生下长子周寿。不幸的是,儿子不到一岁,妻子陆氏便病故了。

嘉祐四年(1059年),太常丞蒲宗孟从合州经过,与周敦颐交谈三日,既投缘又深感周敦颐的崇高正大,旷达潇洒。就在第二年,把自己的妹妹蒲氏嫁给了周敦颐。三年后生子周涛。

嘉祐五年(1060年)六月,周敦颐从合州(今重庆合川)解职回京,正好遇上回京述职的王安石。他们相互间仰慕已久,在京城,在一个风清月明的夜晚,周敦颐应邀造访了王安石。王安石对年长自己四岁的周敦颐充满了崇敬,相见恨晚,以至于周敦颐离开了,他还久久地回味着、感慨着,忘记了睡觉和吃饭。他们这次的聚会和交谈,双方都从对方那里得到了新的思想的启悟。

嘉祐六年(1061年),迁国子监博士,通判虔州。周敦颐的好友潘兴嗣,知道他要经过江州,就提前赶到江州等候,在驿馆与周敦颐见了面,邀他一起游庐山。

嘉祐八年(1063年)的5月,周敦颐应邀与一群文朋诗友游玩聚会。兴之所致,大家便相约写诗作文。周敦颐一气呵成挥笔而就一篇一百一十九字的散文,就是名传后世的《爱莲说》。

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至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周敦颐先后任永州通判、虞部郎中、提点广南西路刑狱、知南康军、广南东路提点刑狱、广东提点刑狱。在此期间,勤政的他四处巡按,足迹几乎遍及广东的山山水水。

熙宁五年(1072年),周敦颐不幸感染了瘴疠,辞官归隐定居在庐山莲花峰下,他将母亲的坟墓也从润州迁来葬在离他居所很近的地方。他将门前的小溪正式命名为家乡的“濂溪”。定居于江西庐山濂溪书堂。

熙宁六年(1073年)六月七日,一代大儒周敦颐病死于庐山濂溪书堂,终年五十七岁。

《宋史》周敦颐传给后人留下一个清官的形象。他为人正直,不循流俗,满满的正能量。他在南安军担任司理参军的时候,宋朝的军和县是平级的,南安军在今天的福建泉州。有个囚犯按法律不该判死刑,但主政的转运使、当地的一把手王逵蛮不讲理,要判囚犯的死刑。估计他要么是得了好处,要么是迫于压力。部下都不敢说话,唯独周敦颐站了出来,他毕竟是直接负责办案的,坚持要依法办事。王逵不听,周敦颐当场就扔下代表他身份的“笏(hu)板”,打算辞官而去,说:“用杀人的做法来取悦于上级,我不干。”面对正直的周敦颐,横蛮的王逵也不敢造次,这个囚犯才免于一死。

周敦颐为官清廉,不慕名利。做了几十年的地方官,把工资的收入基本上用来救济朋友和穷人,自己粗茶淡饭,家无余财,有时候到外地去连车马费都出不起。宋朝是高薪养廉,周敦颐的经济待遇应该不低,但他却甘于淡泊,过苦日子,确实是不多见的。他是一个真正践行“孔颜之乐”的学者型领导,有圣贤气象。他的人品,正如《爱莲说》的“出淤泥而不染”。

周敦颐在治学中,提出许多新问题,并作出新的论断,把儒学推进了一步。他所提出的无极、太极、阴阳、五行、动静、主静、至诚、无欲、顺化等理学基本概念,为后世的理学家反复讨论和发挥,构成理学范畴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成为宋明理学的开山祖师。南宋理宗时,诏从祀孔子庙堂,其理学奠基者地位为官方所承认。

周敦颐是宋明道学的开创者。在当时儒、佛、道合流的形势下,从对于《老子》的“无极”、《易传》的“太极”、《中庸》的“诚”以及五行阴阳学说等思想资料进行熔铸改造,并为宋以后的道学家提供“无极”、“太极”等宇宙本体论的范畴和模式来说,周敦颐确有“发端之功”。二程的“扩大”,朱熹的“集大成”,就一定意义说,都不过是在周敦颐原有的思想基础上使道学理论更加完善化、系统化而已。

周敦颐的哲学著作,现存者只有一幅《太极图》、二百多字的《太极图说》和不满三千字的《通书》。

让我们再重温下千古名作《爱莲说》。

爱莲说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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