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清洁地球日活动方案主题(世界清洁地球日)
地球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工业废料和生活垃圾的日渐增多,地球有限的自净能力己难以承受日渐沉重的压力。为了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人们将每年九月的第三个周末,定为了世界清洁地球日!那么税务部门又出台了哪些保护环境的税收政策呢?
一、利用环保税来使企业减少排污量
(一)谁是环保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二)环保税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1、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福建省)。
2、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或1.5元(福建省) 。
3、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适用税额为煤矸石5元/吨,尾矿15元/吨,冶炼渣、粉煤灰、炉渣25元/吨,危险废物1000元/吨。
4、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噪声污染根据超标程度分为6个等级,税额标准依次为350元/月、700元/月、1400元/月、2800元/月、5600元/月、11200元/月。
二、使用增值税优惠政策鼓励资源综合利用
(一)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埋费,免征增值税。
(二)鼓励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符合条件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三)鼓励资源综合利用
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三、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扶持企业节能环保
(一)环保节能所得三免三减半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环保节能设备税额抵免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三)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该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四)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
四、利用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来促进发展新能源汽车
(1)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2)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3)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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