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馨予起诉对象失信(张馨予34)
张馨予
历时两年的张馨予“名誉侵权案”终于有了定论。被告夏萨沙于2014年9月12日在《法制日报》刊登了一则道歉声明。声明中表示: “本人2012年7月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对张燕女士(艺名张馨予)发表了不负责任的言论,使当事人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在此深表歉意并希望得到谅解。”彻底粉碎了张馨予系坐台小姐的谣言。
张馨予官司胜诉 获网友力挺
2012年7月,夏萨沙在网络上发布演员张馨予是坐台小姐的恶意微博,随后引发大量网友转发,一时间,张馨予坐台小姐传闻铺天盖地。不明真相的网友更是前去张馨予微博留言谩骂,给张馨予及家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也严重影响了张馨予的个人形象,更给张馨予的工作带来巨大困扰。
当无法用言语维权时,张馨予选择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利,一纸将夏萨沙告上法庭,经过长达两年的等待,张馨予终于等到了公正的结果,让长期背负的“骂名”得以正身。张馨予经纪人表示:“抹黑别人或许很容易,但对于一个女孩来说,用两年的青春去承担这个莫名的诽谤真心不易。这次恶意中伤给张馨予和她的家人带来巨大伤害,官司虽然胜诉,但要想改变大家对她的误解依然需要很多时间。”网友也纷纷发声力挺:没有看错张馨予,期待张馨予将来有更优秀的作品。
张馨予:保护自己 帮助他人
历时两年的名誉侵害案终于完结,张馨予称终于得到了一个圆满答案,会将官司所得赔款将全部捐献给慈善机构,捐给需要帮助的人。
同时张馨予也号召大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感谢公正的法律还我清白,感谢一直相信我并且支持我的朋友,我会继续好好努力,做好自己,我也会尽力去帮助别人。面对不公,有人选择忍气吞声,有人选择过激行为,我建议大家都学会用法律捍卫自己合法的权利。”
张馨予“被坐台”案过程全回顾
2012年9月2日港怂萨沙通过微博发布诽谤言语,微博称:“张馨予原名张燕,当初在无锡乐巢夜总会坐台,转到杭州金碧辉煌夜总会坐台,杭州红牌,出台很贵,起码三千元。”
2012年9月3日下午,张馨予所在公司发表微博,称此传闻是对张馨予个人进行恶意攻击,捏造新闻及虚假信息,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为张馨予讨回公道。
2012年9月20号,张馨予召开澄清谣言记者会,张馨予现场签署起诉状,对造谣者夏萨沙(网名“港怂萨沙”)捏造其坐台谣言提起诉讼。
2012年9月21号,夏萨沙微博再次发起挑衅,称没有接到诉讼书:此案因至今等不到你方诉状,特来信告知我方可亲赴贵司领取。此致,晚安。 此后,张馨予发微博称法院三次向夏萨沙发的传票全被退回。于是该案件的受理法院登报向夏萨沙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2013年2月,张馨予将夏萨沙诉至法院,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55.5万元。法院曾尝试多种方式送达及传唤,夏萨沙始终未出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2013年7月,朝阳法院认定,夏萨沙的言论侵犯了张馨予名誉权,判令夏萨沙分别在报纸、其个人微博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张馨予6.45万元。
2014年4月,因夏萨沙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后仍不履行判决,朝阳法院通过官方微博传唤夏萨沙,并要求其立即履行判决。
2014年5月13日,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又前往夏萨沙公司位于东方广场的实际经营地现场执行,但夏萨沙公司已人去楼空,法院仅依法扣划了夏萨沙在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所交付的房租押金35470元。此外,法院先后对夏萨沙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措施。
2014年8月,夏萨沙母亲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代夏萨沙履行判决义务。此后,夏萨沙母亲代其向法院交纳了剩余赔偿款31455元及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4156元,表示夏萨沙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已写好了书面致歉函。
2014年9月10日朝阳法院作出罚款决定书,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夏萨沙之母已代其向法院交纳罚款。
2014年9月12日,《法制日报》第二版刊登了夏萨沙一方起草并经法院审核的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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