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磊公布姚策去世真相(姚策百万家产归属何处)

“28年错换人生案”轰动全网,同时也不乏有人想在其中渔翁得利坐享其成,姚策的妻子熊磊恐怕就是其中之一但是事实真如她想的那般美好,能够继承姚策的百万遗产吗?,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熊磊公布姚策去世真相?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熊磊公布姚策去世真相(姚策百万家产归属何处)

熊磊公布姚策去世真相

“28年错换人生案”轰动全网,同时也不乏有人想在其中渔翁得利坐享其成,姚策的妻子熊磊恐怕就是其中之一。但是事实真如她想的那般美好,能够继承姚策的百万遗产吗?

许敏一家疑骗婚熊磊?

前两日熊磊父亲发文谴责许敏夫妇骗婚。随后,许敏亲属发文称,许敏本就不同意这段婚事更何况现在姚策已经去世,熊磊作为姚策的妻子所做出的事情让他们心寒,更为后悔姚策娶了熊磊,那么许敏夫妇真的算骗婚熊磊吗?

在熊磊父亲的文中提到许敏夫妇隐瞒熊磊,姚策患病的事实。

可是事实上,在姚策与熊磊结婚前,二人就曾经同居过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姚策是否患病,这一年多的日子里,熊磊应该一清二楚,因为姚策作为一个病人,在饮食和生活起居上,肯定是需要注意的,而且也应该需要服用相应药物。此外,许敏当时提出不同意这段婚姻,也就无需向熊磊刻意隐瞒姚策患病的事实。

在文中,熊磊父亲还提出另一观点,说答应给熊磊的房子,并没有给熊磊,反而现在还要收回。

其实在这一点上我觉得于情于理,许敏夫妇都应该收回房子。本身许敏夫妇买下这套房产是给姚策作为婚房使用,假如姚策能够一直好好地活在这个世上,我想这个房子应该是属于姚策和熊磊共有的,而因姚策病重,许母欲割肝救子,发现血缘不配,才意外得知28年前的错换真相。

此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姚策已经不属于许敏的儿子,许敏也就无需为姚策承担相应的义务,那么当亲生儿子变成“外人”,儿媳妇岂不是成为“外人中的外人”,又怎么还能继续获得许敏夫妇花了大价钱买的房子呢?假设许敏夫妇将房子送给熊磊,那他们又拿什么东西来弥补自己的亲生儿子郭威呢?

对此,熊父提出曾拿出钱来供姚策创业以及新房购置家具,在这一点上,许敏夫妇应当对其有所补偿。

可是事实上,即使知道姚策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敏一家还是前前后后为姚策贴了不少钱进去,而且在姚策和熊敏结婚后,二人都没有工作,吃穿用度包括姚策看病的钱,主要也是许敏夫妇在出。反观熊磊,不仅跟着姚策一起在姚家当“米虫”,最后也是投奔杜新枝,连姚策的最后一面都没有通知许敏一家。

相比之下,许敏是不是骗婚熊磊,就很明显了。

姚策涉嫌诈捐,有关部门将追回善款

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姚策陆续从7个募捐平台获得的约70多万捐款,是瞒报资产得来的,因此涉嫌诈捐,姚策应该全部退回。而且本身善款就是应该用在需要的人身上的,姚策已死,未使用的善款本身就应当归还,而不是作为遗产由人继承。

不过鉴于当事人之前重病,而后已经去世的事实,应该转由当事人的妻子熊磊代为偿还。

也就是说,熊磊不但要归还还未使用的善款,还要归还姚策看病已经用去的钱。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却落了一场空。姚策诈捐所得善款,有关部门已经展开追查。相信不久后就会归还给各位捐款人。

生命最后关头,姚策疑被操控

据知情人透露,姚策在去世前两个月就已经连拿起手机的力气都没有了。所以那些以姚策口吻所写的遗书、发起的捐款、包括所更新的动态,也令人生质疑其真实性,不排除是姚策的妻子熊磊所代发的事实。更不要提姚策的生母杜新枝一家,面对许敏和姚策提出“割肝救命”的请求,却冷漠拒绝的事实。

因此在生命姚策的最后关头,有人质疑姚策是被其妻子和生母杜新枝操控了。

毕竟,姚策连死亡都是疑点重重,死亡日期都出现22日和23日两个版本,再加上明明姚策去世前一天还更新了相关平台上的状态,称自己现在感觉良好。

而且在姚策人生最后的弥留之际,杜母也并没有通知许敏一家,更是在姚策死后就草草下葬。

对比许母在得知姚策死后的痛哭流涕、悲痛到几近昏厥,杜母却在其葬礼上睡觉的行为,也不知道姚策的在天之灵看到会有什么感受。

回顾姚策的一生,从出生到死亡都在一直被人操控,可怜的同时也让人生恨,恨姚策没有好好珍惜自己的养父母,也没有好好珍惜自己的身体。明明在许敏的精心照料下,姚策的身体已经渐渐健康,却在跟熊磊结婚后直接恶化成为肝癌。

妻子毕竟是外人,哪会像爸爸妈妈那样尽心尽力地照顾你呢?更不要提在姚策死后还占着许敏一家的房子不搬出去的行为了。

公道自在人心

熊磊作为姚策的妻子,其实已经获得了来自医院的20多万赔偿款,这是姚策的养父母许敏一家所没有得到的。更何况许敏一家厚道老实,如果熊磊也是个厚道人,想必许敏一家根本不会为难她。

可是正是熊磊做出的离间姚策和许敏一家的关系、带着姚策投奔杜新枝一家、霸占许敏的房子不退回等行为,真的让许母心寒了。本来情同一家的关系才走到今日分崩离析、对簿公堂的局面。

不过公道自在人心,网友的眼睛也是雪亮的,熊磊必将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