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消除焦虑症的惊恐障碍(我们如何评估焦虑症)
核心症状是反复出现的不可预期的惊恐发作,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怎样消除焦虑症的惊恐障碍?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怎样消除焦虑症的惊恐障碍
【关键词】惊恐障碍;诊断标准;药物治疗;心理治疗诊断标准
【DSM-5编码】
- 300.01
- F41.0
核心症状是反复出现的不可预期的惊恐发作。
*第一次发作:
第一次惊恐发作过程是突然发生的、强烈的害怕,或强烈的不适感,并在几分钟内达到高峰。
发作期间出现下列4项及以上症状:
- 心悸、心慌或心率加速。
- 出汗。
- 震颤或发抖。
- 气短或窒息感。
- 哽噎感。
- 胸痛或胸部不适。
- 恶心或腹部不适。
- 感到头昏、脚步不稳、头重脚轻或昏厥。
- 发冷或发热感。
- 感觉异常(麻木或针刺感)。
- 现实解体(感觉不真实)或人格解体(感觉脱离了
- 自己)。
- 害怕失去控制或"发疯"。
- 濒死感。
- 这种突然发生的惊恐可以出现在平静状态或焦虑状态。
*第二次及更多发作:
至少在1次发作之后,出现下列症状中的1—2种,且持续1个月或更长时间:
- 持续地担忧或担心,再次的惊恐发作或其结果。比如失去控制、心肌梗死的想法、失控发疯的想法等。
- 在与惊恐发作相关行为方面出现显著的不良变化。例如设计某些行为以回避惊恐发作,如回避锻炼或回避不熟悉的情况。
- 至少持续1个月。
- 这种障碍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滥用毒品、药物等)的生理效应。
- 这种障碍不能归因于其他躯体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肺疾病等)。
- 这种障碍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来更好地解释
- 未特定的焦虑障碍:惊恐样发作不仅仅出现于对害怕的社交情况的反应。
- 特定恐怖症:惊恐样发作不仅仅出现于对有限的恐惧对象或情况的反应。
- 强迫症:惊恐样发作不仅仅出现于对强迫思维的反应。
- 创伤后应激障碍:惊恐发作不仅仅出现于对创伤事件的提示物的反应
- 分离焦虑障碍:惊恐发作不仅仅出现于对与依恋对象分离的反应。
治疗目标
- 降低惊恐发作的发生频率和发作严重度
- 缓解预期性焦虑
- 缓解恐惧性回避
- 治疗可能伴发的相关抑郁症状
- 促使当事人达到临床痊愈
- 最大限度降低共病率
- 减少病残率和自杀率
- 恢复社会功能
- 提高生存质量
治疗原则【综合治疗】
- 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联用,疗效优于单一药物或心理治疗。
- 包括急性期、巩固期、维持期治疗。长期、全程治疗可防止复发。
- 根据疗效及耐受性调整剂量;
- 药物不良反应可能被误认为是疾病症状,比如心动过速、头晕、口干、震颤
- 上述药物不良反应最容易在治疗第1周发生
治疗策略
- 早期诊断、及早治疗。
- 选择适当的治疗场所。
- 制订治疗计划: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心理社会应激、社会支持、日常生活环境
- 选择适当的治疗措施。
- 疗程:急性期治疗(包括CBT和药物治疗)至少12周;巩固维持治疗至少1年,再根据患者临床特征逐渐减药。
规范化治疗程序
- 惊恐障碍一旦确诊,建议尽早开始治疗。
- 告知患者及家属可能的治疗选择:心理治疗(主要是CBT)和药物治疗均是首选治疗方法。
- 当患者处于妊娠期、哺乳期,心理治疗应作为首选。
- 有条件提供药物治疗时,也应首先考虑心理治疗。
- 药物治疗无效者,心理治疗可能有效,反之亦然。
- 心理治疗有助于改善症状、巩固疗效、预防复发。
- 对于合并中、重度抑郁障碍,惊恐发作频繁、严重者,迅速恶化的广场恐怖、自杀意念者,单独采用CBT等心理治疗方案,疗效不充分。
药物治疗【选药前评估要点】
- 年龄
- 既往治疗反应
- 自杀风险评估
- 自伤风险
- 耐受性
- 当事人对治疗药物的偏好
- 就诊环境
- 药物的可获得性(容易获得)
- 药物治疗费用
- 准备使用的药物性质
- 药物的药理作用、起效时间、疗程
- 药物可能的不良反应及对策
- 需要遵医嘱服药的重要性
- 突然停药可能出现的停药反应
- 如果因其他疾病,需要合并用药的注意事项
- 一线选择:帕罗西汀、艾司西酞普兰(CFDA批准的适应证)
- 二线选择:氯米帕明(CFDA批准的适应证)
- 苯二氮草类:多在治疗初期选用。如阿普唑仑、氯硝西泮、地西泮、劳拉西泮,以加快起效速度。
- 疗程:急性期治疗12周,定期评价疗效
- 疗效常以PDSS(惊恐障碍严重度量表)判定。
- 痊愈标准:惊恐发作基本消失,PDSS总分≤3,单项评分≤1;没有或只残留轻度场所回避;没有或虽有轻度焦虑(HAMA≤10);没有造成功能残疾;没有抑郁症状。
- 如治疗有效,进入巩固维持期治疗。
- 继续以现存的有效剂量治疗6个月至1年。
- 如一线治疗无效,换用二线治疗
- 如仍无效,选择其他SSRIs、文拉法辛、米氮平、三环类药物
- 联合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如有效则进入巩固维持期治疗,继续以有效剂量治疗6个月至1年。
- 上述方法均无效,判断服药依从性、重新讨论诊断、根据有无共病其他躯体疾病和精神疾病,重新讨论治疗方案。
- 巩固治疗期结束后,如病情稳定,可适当减量。
- 减药过程应缓慢,逐渐减少药物剂量,防止停药过快导致的焦虑反跳、戒断症状或复发
- 减药时间至少历时2~3个月。
- 如果出现停药反应,建议到医院就诊:轻度停药反应,密切监测;严重停药反应,考虑重新开始药物治疗,逐渐减药,密切监测。
心理治疗
- 首选CBT(认知行为治疗)
- 建议每周1次,持续4个月,定期评价疗效。
- 如进行4-6次后有效,继续CBT治疗,定期评价疗效;
- 如接受系统CBT仍不见好转,应及时予以再评估、转介给其他心理治疗师或给予药物治疗。
物理治疗
- 可选择重复经颅磁刺激、生物反馈等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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