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收益会计要素(财务与会计所有者权益)
留存收益 |
盈余公积 |
法定盈余公积 |
任意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公司制企业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如果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有盈余(即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如果以前年度有未弥补的亏损(即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提取盈余公积 | ||
使用 |
转增资本(不变) |
借:盈余公积 贷:股本 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
弥补亏损(不变) |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 |
分配现金股利(变) |
借:盈余公积 贷:应付股利 | |
派送新股(不变) |
借:盈余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
未分配利润
结转实现净利润(增加) |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
利润分配 |
提取盈余公积(不变) |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
现金股利(减少) |
宣告发放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 |
股票股利(减少) |
宣告发生时不处理 (不变) 实际发放时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 |
弥补亏损(权益总额不变) |
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 |
明细结转 |
利润分配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余额在贷方,表示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余额在借方,则表示累计未弥补的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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