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现在房屋确权是为了什么(确权停止)
随着时间逐渐进入尾声,越来越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村民们分红的消息传出,中西部地区农村集体分红的新闻也变多了,每户少则分到几百元,多则分到几万元。公开资料显示,我国自2017年起就开始力争未来5年内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的最大特点就是赋予了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不难发现,最近几年我国一直在发布各项福利政策来推动农村发展,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既是生产资料,也是“财富之母”。
与此同时,我国城镇化发展得如此迅速也离不开近些年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公开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城镇化率仅为36.22%,根据一些发达国家的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镇化率才有望突破70%。但事实上,仅20年的时间我国城镇化率就已经达到了63.89%,完成了许多发达国家40年才能实现的目标,相当于每年有一两千万的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实现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第四产业转移,创造了很多的就业机会。
但与此同时,有两个现实问题也需要注意。首先是城镇“人户分离”的流动人口数量增加,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5.4%,截至2020年末,我国流动人口达到了3.76亿,同比2010年增多了70.1%,与此同时,“人户分离”人口更是高达4.9亿人,同比2021年增长了88.52%。“人户分离”指的是居民的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相当于近5亿人口“漂泊”在城市当中。
为何过去10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明显增加,其中房价不断上涨是主要原因,对于刚进入城市的农民工来说,买一套房是十分困难的事情,当前全国平均房价接近万元,一些热点城市房价更是高达2万-3万元/㎡,除了广州以外,北京上海深圳住房均价接近7万元/㎡,由此可见买房难度。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只能“漂泊”在城市之间,陷入了“城市难以立足,农村无法回去”的困境。
第二个问题是农村土地大量空置,导致越来越多的“空心村”出现。根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我国每年的荒地近3000亩,如果以2011年为起点,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荒地已经累积到3亿亩。当前全国宅基地总共约有2.8亿亩,其中空置的宅基地达到了1.14亿亩,相当于40%的土地处于荒废状态。与此同时,对于身处城市的农村人口来说,土地长期处于空置状态,也让他们难以在城市中安心落户。
为了解决农村土地荒废问题,2013年1月31日我国正式开展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农民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根据三农专家观点,土地“确权”后,能够带来3个方面的好处:1、农民能够将土地外包出去,从中赚取收益,增加财产性收入;2、有效保护农村财产,是获得补偿的依据;3、能够方便抵押贷款,解决燃眉之急。
“确权”已圆满结束?
去年5月,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了“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整个注册工作已经接近尾声”。那么为何确权登记工作在2021年正式结束呢?自然资源部给出了回应:由于2020年情况比较特殊,很多地方宅基地确权工作并没有能够有效开展,因此相关工作会在2021年继续展开。与此同时明确了2020年土地登记工作将完成80%以上,剩下的20%将在2021年收尾。
根据央媒经济日报的报道,目前我国已经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将15亿亩承包地确权给2亿农户,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认集体成员9亿人。通过改革,明确了集体产权的权属和边界,赋予集体组织和农村对集体产权的相应权能,从而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可能有人会说,上文已经提到过,无论是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还是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都已经进入尾声或者已经收官,那么未来农村的房屋宅基地该如何处理呢?
2022年起,农村房屋统统“这样”处理,不用再争了
9月1日,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生效,农村房屋宅基地统统“这样”处理:
1、明确了宅基地登记程序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部分“宅基地管理”第三十四条规定: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2、宅基地新增四项“新禁令”,村村涉及,需留意
对于农民来说,宅基地是最为宝贵的财富,但在近些年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却出现了强迫农村居民转让流转宅基地、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以进城落户为条件要求农民退出宅基地等问题。因此在新规的要求下,以下四类行为已明令禁止: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农村村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
3、农民可以自愿退出宅基地,并能够获得补偿
上文已经提到过,对于许多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来说,由于长时间无法回老家,导致宅基地出现闲置荒废的问题,同时也担心宅基地被非法占用,不能安心在城市落户。因此新规增设了这样一条规定: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人口来说,不仅不用担心老家宅基地的问题,同时还能获得一笔补偿,放心在城市“生根”。
4、房屋宅基地继承问题
不少人都在担忧,自己一旦在城市落户了,是否还能够继承老家的房屋宅基地。对此,自然资源部给出了明确回应: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也就是说,即使在城市落户,依旧能够合法继承老家的房屋,与此同时也能够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
如今时间已经进入2021年尾声,对于老家有房屋土地的人来说,应该多关注一下相应的确权进度,以免错过了这次大好机会。与此同时自2022年起,农村房屋、宅基地将按照上述4项“新规”处理,对此不用再争论了。随着一系列福利政策出台,未来农村也会发展得越来越好,正如央媒强调的那样: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民财产权利的大门会越开越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