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兵役法有什么变化(看完这篇你就明白了)
日前,新华社发布消息:8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点击文末,阅读全文)那么,你了解什么是兵役法吗?我国又是何时颁布第一部兵役法?
兵役法简单说就是关于兵役制度的法律,即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法律。兵役法通常依据宪法和宪法性法律制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公布。目的在于保障军队的兵员补充,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
兵役法是国家的基本军事法律。其制定和实施,对于建立和完善国家的兵役制度,保证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加强军队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革命战争时期,为保证人民军队的兵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解放区政府曾制定和发布有关兵役内容的法律、法令等,对参加人民军队的政治条件、年龄和对军人的优抚等均有明确规定,如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以苏维埃中央政府名义发布的《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1942年1月13日,晋察冀边区政府颁布的《志愿义务兵役制实施暂行法》等。但由于当时条件所限,没有制定专门、统一的兵役法。
红军优待条例画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重视兵役法的制定工作。1953年3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签署命令,成立中央军事委员会兵役法委员会,负责领导兵役法的制定工作。
1955年7月3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取代以往实行的志愿兵役制。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义务兵役制与军衔制、军官薪金制被称为“三大制度”,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后,受到广大公民拥护,随即在全国城乡掀起参军热潮。当时有一首著名歌曲《真是乐死人》,刻画了一个刚刚参军的新战士形象,生动反映了《兵役法》颁布后广大应征青年踊跃参军的现实。
配合第一部兵役法的歌曲《真是乐死人》
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将义务兵役制改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
1984年5月31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公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此后,根据国防和军队建设实际,该法又进行了多次修订。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三次修正。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家主席签署第九十五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兵役法,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适应强军需要,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将发挥重要作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应征青年根据兵役法积极服兵役
(作者系军史专家)
作者丨徐平
来源 | “解放军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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