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为期一年从严从重处罚(专项整治为期一年)

陕西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对疫苗、血液制品、儿童化妆品、网络销售药品

进行重点监管

专项整治为期一年从严从重处罚(专项整治为期一年)(1)

2月24日,陕视记者从全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上了解到,陕西省药监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针对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等重点产品、以及网络销售药品等行为开展重点监管。

针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关键区域,药监部门将着重排查治理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管好药品安全“最后一公里”。对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新兴领域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肃规范“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秩序,健全完善风险隐患长效治理机制。

陕西深入开展药品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

主要任务

(一)严查违法犯罪行为

1.药品领域

注册生产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制假“黑窝点”;严厉打击注册造假行为;严厉打击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过程中的掺杂使假、染色增重、虚假投料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原料、不按生产工艺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行为;严厉打击涉及新建企业、新增车间、扩充生产线的违法违规行为。

经营使用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或者从无资质单位购进药品行为;严厉打击“挂靠”“走票”,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药品;严厉打击违法回收药品或者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骗购套购国家管制药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行为;严厉打击疫情防控用疫苗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违规分包装、非法渠道购销及违规销售国家规定的28 种毒性药材、42 种濒危药材等行为;严厉打击集采中标品种、特殊药品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2.医疗器械领域

注册生产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注册备案造假行为;严厉打击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行为;严厉打击疫情防控用防护产品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经营使用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疫情防控用防护产品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涉及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3.化妆品领域

注册生产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注册备案造假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原料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的行为。

经营使用环节: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化妆品的行为;严厉打击标签虚假夸大功效、明示暗示医疗作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行为;严厉打击涉及特殊用途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基础上,以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疫情防护产品、一类医疗器械、儿童及特殊用途化妆品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城乡接合部、网络平台为重点区域,以新建企业、新增车间、扩充生产线、委托生产、个体诊所、美容机构等为重点对象,从检查核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网络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渠道全面排查违法信息,注重研究利用大数据分析研判,认真筛查价值较大、成案性强的违法线索,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靶向性和有效性。对两年来收到处罚的企业、积压的案件、各类违法违规线索,要建立问题清单,全面进行整改,实施销号管理。对问题线索,要彻查产品渠道,追根溯源,依法责令违规企业停产停业、召回问题产品,严控质量安全风险。

陕视记者了解到,群众可拨打12315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各级药监部门将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两法两条例”要求,对故意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坚持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实施行业禁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打好监管“组合拳”,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依法公开案件处罚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转自: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起点新闻记者:蔡英 丁亮

来源: 陕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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