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校学生会查寝处理(在寝室吃饭将受处分)
“不在教学区、公寓内用餐”“不带送餐”,若违反将给予学校警告处分,取消一年内一切评优及助学金资格……近日,黑龙江东方学院的相关规定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讨论。
学校文件规定。受访者供图
该校学生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学校初衷虽好,但食堂座位有限,并无法完全满足学生用餐。也有学生认为,学生应该有自己的选择权,相关处罚“太严重”。
对此,3月19日,黑龙江东方学院办公室主任郭显举对澎湃新闻表示,学校下发了上述规定,是为学生们的身心健康着想,“外卖本身是黑加工点,食品很不安全。”
目前,学生称校方已经通过对规定的《补充释义》放宽了在宿舍内用餐的限制,允许水果、面包、方便面等食品进入寝室食用。
学生:处罚太重,学生应有选择权
今年3月11日,黑龙江东方学院下发了《校园文明养成自律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要求学生们认真阅读且签名承诺遵守。
《承诺书》中规定了“六不”,其中“一、不在教学区、公寓内用餐”、“二、不带送餐”、“三、不带快递包装物上公寓楼”最受学生关注。《承诺书》同时注明,若违反前两条规定,将给予学校警告处分,取消一年内一切评优及助学金资格。此外,班级整体将取消一年内一切评优资格,班级个人评奖评优名额减半。
3月15日,学校再次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文明养成自律工作相关要求释义》,称“不在教学区、公寓内用餐”是指不允许学生将外卖拿到教室和寝室食用。学生可将外卖等食品拿到食堂或公寓指定餐室食用。在下发文件的同时,院方在校门口和围栏前竖起了醒目通告牌,禁止校外快餐食品进校售卖,各学院也开始在宿舍门口对学生们进行检查。
学生干部在公寓门口进行监督检查。受访者供图
学校上述规定公布后,引发了学生们不少争议。3月18日,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梁旭(化名)告诉澎湃新闻,学校的初衷虽好,但学校食堂座位有限,并无法完全满足学生用餐。
“学校的食堂比较小,如果大家都去食堂吃饭,根本坐不下,而且一个食堂吃四年,真的不好受。”梁旭说,实施这段时间已经有不少学生违反规定被抓,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和书面警告处分,“处罚也太严重了,关于在哪里用餐和吃什么的问题,学生都是成年人了,应该有自己的选择权,不应该作为不文明的行为来处分。”
梁旭表示,希望学校能够撤销“禁止在公寓内用餐”的规定,“如果学校觉得外卖盒和快递包装到处扔不环保,可以在公寓建立专门放快递盒子的位置。”
同日,该校大二学生魏婷(化名)也表示,规定过于严格,“在课室吃饭什么的确实不好,影响学习,但是在寝室吃饭是很正常的,很多时候要赶作业就可以点外卖节省时间,而且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如果只能在食堂吃,一来一回浪费时间,而且错过时间就没饭了。”
魏婷说,学校的食堂可容纳学生并不多,在规定实施之前,午餐时间段已经人满为患。她介绍称,为了解决食堂问题,学校将学生们的下课时间进行了“错峰调整”,五栋教学楼的学生提早20分钟下课,其余教学楼下课时间不变,“这样食堂实际上还是很多人,而且也耽误了学习,也打乱了教学。”
校方:为学生健康和养成良好习惯考虑
对此,黑龙江东方学院办公室主任郭显举3月19日向澎湃新闻证实,学校确实下发了上述规定。他说,这都是为了学生们的身心健康着想,“外卖本身是黑加工点,食品很不安全,而且对学生的健康会造成一些潜在的危险。”
除了食品安全问题,郭显举还提及了限制用餐地点的原因:“我们的学生上学可以愿意在哪吃饭就在哪吃饭吗?那是不可以的。像在家不能在床上吃饭,只能在客厅里吃完饭,都是一样的,学校是一个有外人的公共场所,(学生)更应该接受文明养成教育。”
对于食堂问题,郭显举介绍称,学校食堂目前共有3840个座位,而在校生为9000人,目前进行的“错峰调整”,“完全能够解决食堂吃饭的座位问题”。
他表示,虽然针对规定惩罚较为严格,但“自律承诺书”代表着学院疏堵并举的教育理念,“我也是希望通过批评教育方式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而不是一味的处罚。”
据梁旭介绍,目前校方已经通过对规定的《补充释义》放宽了在宿舍内用餐的限制,允许水果、面包、方便面等食品进入寝室食用,但对于“禁止外卖”的相关规定仍未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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