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村户口迁入城市还能再迁回吗(我十多年前将户口从农村转到城镇后)
#创作挑战赛#
我十多年前将户口从农村转到城镇后,现在还可以再迁回农村吗?这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以前说到户籍迁移问题,大多数都是想从农村迁移到城市,现在很多人是希望反其道而行之,但现在要将户口从城市迁移到农村,其难度比转移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还要高一千倍,甚至一万倍。
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记得我是从1979年开始进入大学的,户口也从农村迁移到了学校,但我们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从1978年开始实施的,所以我们家中几个兄妹,后来虽然都外出参加了工作,将户口从农村迁移到了城市,但包括我父母在内,我家还是有8个人的承包地,到现在为止我家8个人的承包地还是没有改变。
后来我父亲去世了,现在家里只有一个80多岁高龄的老母亲,但我家的承包地、山林等还是通过确权,只是当初8个人的承包地已经没有多少了,原因是在修乡村公路时,由于修改公路需要占用很多人家的承包地,这些人不愿意承包地被占,村里也没有多余的土地进行补偿,于是我父亲高风亮节,凡是修公路占了地的,我父亲就用我家的承包地与村民置换,这样修公路所占的地,基本上用去了我家大多数的承包地,现在就只有房前屋后的自留地了。
农村土地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土地确权以后,农村集体经济唯一的资产就是土地,而且通过确权固定到了每家每户,甚至到每个村民个人,现在这些土地有的看似荒芜,没有得到很好的耕种,有的甚至无人耕种,但是一旦遇到修公路,开发流转等涉及到村民利益的时候,由土地带来的利益很容易引发各种纠纷,影响农村的稳定。
城镇户籍迁移到农村,看似是一个简单的户籍迁移问题,但实质上是一个利益问题,城镇户籍的人员要和农村人抢饭吃,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城镇户籍的人要将户籍迁移到农村,户籍管理部门感到非常难办的主要原因。于是就将决定权交给了本村的村民来决定。
城镇户籍要迁回农村,按照户籍迁移流程,需要向迁入地提出户籍迁入申请,如果迁入到城市,只要有固定的居所,只要提供相关的居住材料,就可以获得准迁证,但要迁移到农村,除了要提交居住材料以外,还需要全体村民三分之二签字同意,这个难度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的签字,当地户籍机关就不会出具准迁证。
2014年,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即国发(2014)25号文件实施以后,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别出台了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户籍改革实施细则,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改革户籍登记制度,不再划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同时对户籍迁移制度进行了改革,改革的核心是放开到城镇落户的限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将户籍从农村迁移到城镇,而不是将城镇户口迁移到农村,户籍改革的导向和原来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由于受到改革导向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从城市迁移到农村。
户口迁移制度改革以后,我国的户口将逐步按照实际居住地作为登记常住户口的制度,从理论上来说,如果你经常居住地是在农村,那么即使你是城镇户籍要迁移到农村也是没有问题,只要是在农村固定的住所就行,有的人也可以投靠在农村的配偶或是儿女,或是为了照顾在农村年迈的老人等。
只要不涉及到和村民争利益、抢饭碗,理论上都是可以迁移的。虽然现在户籍登记时,在户口簿上不再区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性质,但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还是有户口性质的标注,户口从城市迁移到农村以后,户籍迁入地为了确保村民的利益不受影响,可能会要求迁入人出具关于利益分配方面的书面承诺,也就是承诺不与村民争财产,争利益,不改变原来的户籍性质,这还是容易迁入的。
综上所述,过去由于某种原因将户籍从农村迁入到了城市,现在想将户籍从城市迁到农村,从理论上也是可以办理的,但需要迁入农村以后,在户口管理信息系统中,还是要注明原来的城镇户籍性质,但在户口簿上还是居民户口簿,虽然属于本村的村民,但无法享受到新的承包地和确权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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