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录的法术(能让死者说话的书)
十多年前,学校周围发生恶性事件,学姐开始读一本奇怪的古书。
传说,这本书上,记载着古代官府密不外传的法术——能让死者说话。
在中国,这本书曾经失传过。
但后来,蒙古人发现了这本书,重新整理,公开推广,还传到朝鲜、日本和中亚。
再后来,一个共济会成员,把它带回欧洲,立刻引起轰动。
这本书叫做《洗冤录》,
它的作者,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奠基人。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他的故事。
1246年·广西山区
时间回到南宋时期,广西山区,有村民报案。
他在村口,发现了自己好友的尸体。
县官让衙役去检查现场,不一会儿,衙役回来报告,说死者身中数十刀,被隐藏在路边的草丛里,初步判断,是昨天夜晚被杀害。
应该是强盗干的,这种事情很常见。
当时广西治安很差,本来,县官就按照强盗谋杀做个报告,上报给朝廷,这个案件就结束了。
但当时,在广西巡视的朝廷命官恰好是宋慈。
宋慈问县官,死者穿衣服了吗?
县官答不上来,问衙役,衙役支支吾吾,只说死得很惨。
宋慈立刻断定,这里面有冤情,绝对不是强盗谋杀这么简单。
于是,亲自前往案发地调查。
果然,死者衣服、鞋帽都在身上,而且,凶手下手非常狠,几十个伤口又小又深。
这和宋慈的初步判断是一致的,如果是强盗谋杀,那么死者随身的财物、衣服一定会被拿走,而且强盗一般都很专业,绝不会留下几十个伤口。
所以,现在的情况,更像是仇杀。
接着,宋慈让在场的人都退下,只留下死者的妻子。
宋慈问,你丈夫有仇家吗?
妻子答,没有。
宋慈又摸了摸伤口,再看看妻子,心中有了答案。
他告诉衙役,死者是被镰刀砍死的,
立刻封锁这个村庄,让每家每户都把镰刀拿出来,放到广场上,如果有谁隐藏,就与犯人同罪。
到了下午,七八十把镰刀摆在地上,广场上站满了人。
天很热,宋慈一句话也不说,观察着镰刀的主人们。
不一会儿,有一只苍蝇落到了一把镰刀上,接着,又有很多苍蝇都落到了这把镰刀上。
衙役问,这把镰刀是谁的?
一个人站了出来,宋慈又问妻子,你认识他吗?
妻子说,认识,前几天他还来我们家借钱,我丈夫没有借给他,他临走前还一直大骂,说要宰了我丈夫。
衙役把镰刀扔到他面前,接着宋慈说,为什么就你的镰刀招苍蝇?死者身上的伤口又小又深,是不是你用这把镰刀砍伤的?
你把血迹洗掉了,但血腥味洗不掉,你骗得了自己的眼睛,骗不过苍蝇的鼻子。
说到这里,镰刀的主人突然情绪崩溃,当场认罪。
这件700多年前“晒镰案”被全球众多法医学著作引用,宋慈也被认为是法医昆虫学的鼻祖。
昆虫,是法官们在大自然中的线人。
一直到今天,法医们都还在利用苍蝇破案,我们接着看。
2011年·湖北武汉
一个护林人在山上巡逻,先后发现了二十多块肢体残骸。
一桩悬案笼罩山林,官方要求立即破案。
但是,这些残骸已经腐败得非常厉害,毫无线索,悬案的突破口在哪里呢?
首先,法医确认,这些残骸来自同一人。
然后,通过耻骨和盆骨判断,这是一个20多岁的女性。
再通过长骨判断,身高160左右。
但接下来,法医再也推算不出来更多的信息了,甚至连死亡时间都难以确定。
于是,昆虫学家加入团队,开始研究残骸上发现了大量的蛆虫,这是目前唯一的线索。
法医希望通过蛆虫繁衍的情况来推算死亡时间。
十多天以后,昆虫学家给出报告,残骸上有两种蛆虫,分别是大头金蝇和急钩亚麻蝇。
然后,昆虫学家收集了当地的平均气温,再在繁殖箱里模拟当地温湿度,培养这两种苍蝇的蛆虫。
培养的过程中,将蛆虫的长度和残骸上的蛆虫长度作对比,推算死亡时间。
结果,两个数据完全不同,大头金蝇显示,死亡时间为发现残骸的3天前,而急钩亚麻蝇显示,死亡时间是4天前。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昆虫学家的方法出错了吗?
能得到更精准的死亡时间吗?
正在法医与昆虫学家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昆虫学家给出了一条新的线索。
首先,大头金蝇在中国很常见,急钩亚麻蝇并不常见,只在北方有分布。
现在的情况可能是,急钩亚麻蝇是4天前在北方感染的,而大头金蝇是3天前在南方感染的。
也就是说,凶杀发生在4天前的北方某地,而抛尸发生在3天前的武汉。
北方,身高160,女性,4天前。
这些线索足够了,很快,警察就从5天前北方失踪人口信息中锁定了目标,死者可能是C女士,一个年轻而富有的时尚女性。
调查C女士,警方锁定了嫌疑人Z,
Z从C女士那里借了很多钱。
同时,警方还通过道路监控发现,案发时,Z曾经开车去过武汉。
警方要求查看Z的私家车,但车子早就被嫌疑人清洗得干干净净,警察不可能找到血迹和凶器。
线索又断了吗?
一天后,又有了新的转机。
原来,车子后备箱的角落里发现了几只苍蝇的蛆壳儿。
一检验,果然是急钩亚麻蝇。
但要定罪,还差最后的一个证据——DNA。
最终,法医从蛆壳儿周围提取出了血液样本,经过DNA比对,正是死者C女士。
重案告破,原来,Z沉迷赌博,输钱后假装要还钱,把C女士约到家中,然后杀害。
原来,一只小小的苍蝇竟然能隐藏这么多线索。
700多年前的方法和思路,今天还在被使用,
怪不得《洗冤录》传到欧洲的时候会引起轰动。
1867年·伦敦
时间回到1867年,我们再来看看,《洗冤录》与共济会的关系。
这年,一个叫做贾尔斯(Herbert Allen Giles)的年轻人在剑桥三一学院答辩,他的爸爸、爷爷,都是英格兰圣公会的牧师。
经过层层选拔以后,他被送到东方,以外交官的身份,开始研究汉学。
传说,贾尔斯的任务很特殊,和别的外交官、汉学家不一样,他似乎对朱熹的理学更感兴趣。
这个学说,在日本被叫做“格致”,
翻译“科学”这个词的时候,日本人最开始就使用了“格致”这个词。
但在中国,朱熹理学被简化成三从四德、三纲五常那一套。
贾尔斯刚刚来到中国的时候,很失望,
他翻译了《三字经》《千字文》等等最基础的理学教材。
他发现,朱熹理学中格物致知的科学精神,在中国已经失传了。
中国人已经不再用伏羲女娲手中的尺和规去思考,
尺和规的科学精神只属于共济会,科学必将打到一切愚昧。
他开始编撰汉语拼音,
他认为,是这个复杂的汉字束缚了中国人的思维,中国人必须废除汉字,才能与科学接轨。
中国第一版韦氏拼音就是他完成的。
后来,五四的时候,我们还真的差点用韦氏拼音废掉了汉字,这又另外一个故事了。
回到贾尔斯的故事,六年后,1873年,在宁波城里。
贾尔斯被邀请参加一场中国的升堂审案,中国的青天大老爷办案,自然和伦敦的大法官不一样,贾尔斯看得兴致勃勃。
他发现,中国官员办案时好像都有一本参考书,县官有,师爷有,甚至连很多资深衙役也有。
贾尔斯问,这是什么?
师爷告诉他,这是中国的办案大全。
贾尔斯借走了师爷的书,书上面写着《洗冤集录》。
当晚,他就惊呆了。
这本《洗冤集录》简直太科学了,全是各种检验尸体、推理案件的实操案例和思想理论。
这种理性思路简直比同时期的欧洲法医还发达,而且,在中国,这种科学精神都已经被印刷成工具书全国普及。
再一问,这本书的作者,竟然是600年前的宋朝法官,叫做宋慈,正是朱熹弟子的弟子。
原来,这就是自己要找的东西,格物致知的科学精神在600年前就已经能写出《洗冤录》,而现在中国人只不过是刻意忘了而已。
从此以后,贾尔斯开始崇拜中国文化,开始一遍又一遍地翻译《洗冤录》。
他甚至还给自己改了个中文名字——翟理斯,他认为自己也是理学的传人。
《洗冤录》中还有更科学的故事,我们接着看。
利用化学验伤
书中说,有一次城外发现一个烧焦的尸体,宋慈怀疑他并不是被大火意外烧死,而是先被谋杀,再伪造大火,焚尸灭迹。
要验证这个猜想,就必须找出证据。
宋慈先让人把尸体抬走,然后把那块地面扫干净。
接着,用很浓的米醋和酒泼在那块地面上,酒和醋慢慢渗入地下,同时,地下的血液也显现出来。
既然有血,那证明,死者不是被大火烧死,而是被利器杀害,还出了很多血。
然后,比对地上的血迹和尸体的位置,发现血迹最多的地方是头部,仔细检查头部,果然发现太阳穴的地方有一个被匕首刺伤的痕迹。
接着,宋慈控制嫌疑人,搜查可疑地点,果然找到了和伤痕匹配的凶器。
这里用醋和酒让血液显现的方法很科学,它的原理是这样的,血液中的蛋白质遇到醋酸会聚集成纤维,而酒精可以溶解这些纤维,同时酒精又有很好的挥发性,挥发的时候,就能将这些纤维蛋白显现出来。
直到今天,法医都在用这个原理来还原案发现场被洗掉或者被毁坏的血迹。
但是,如果血液非常非常少,这个方法似乎就不灵了,在现在科技中,法医们会利用紫外线、荧光剂等光学方法来发现微量血迹。
宋慈那个时代用什么方法呢?
利用光谱验伤
宋慈在书中接着说,有一次案件中出现了一个完全没有外伤的死者,但也没有中毒。
本来,这个案子已经被判定是自然死亡,凶手就将逃脱。
这个时候,提刑官宋慈接收案件,
重新检验,他先用酒糟和醋涂遍全身,然后,把它抬到太阳下面,用一把油纸伞挡住要观察的部位,这个时候,在强烈的阳光下,隔着油纸伞就能看见已经消失的伤痕。
这个太黑科技了,完全和现在紫外线验伤是一个原理,因为油纸伞是红色、褐色、淡黄色和桐油本色组成的,这样就可以过滤掉阳光中的一些光线,剩下的光线中有很多红外线和紫外线,这些光线照在表面上,就能够让细微的伤痕显现出来。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瞎蒙的,宋慈还补充,有时候也可以新油绢,也是一个好办法。
如果是阴天,那就用炭火去照,炭火中的红外线和紫外线也很充足。
如果还是看不见,那就把白梅捣碎了敷在要观察的地方,过一会儿再看。这是利用了白梅碎能够帮助酒精析出蛋白质的原理。
如果还是看不见,宋慈还有招儿,那就在白梅里加葱、花椒、盐、酒糟一起研磨,做成饼,把饼烤熟,等饼非常热的时候,敷到要观察的地方,这样伤痕一定会显现出来。虽然这个方法听上去有点舌尖上的法医,但其实,这还是在利用加热、加析出剂的方法来让醋酸溶解的微量血迹显现出来。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能感受到翟理斯当年的心情了,当时欧洲最顶尖的化学、光学原理全都被宋慈用上了,就为了寻找一丝丝血迹,无论是检验过程,还是专业精神,都太理性了,太科学了,更何况,这还是发生在600年前的事情。
记载破伤风
宋慈还在书上记载了破伤风,他还知道,破伤风是因为某种外物通过外伤进入身体所导致的。
这妥妥的20世纪细菌学啊,是不是有点凌乱?
具体的记载,书中是这么说的,南宋的法律中规定了一个制度,叫做辜,辜就是说,如果你打伤了他人,那么要留院观察。观察的这段时间叫做保辜,如果伤者在保辜期死了,那么你就要被按照杀人犯治罪。
如果是用手脚伤人,那么保辜10天,如果用他物伤人,保辜20天,他物的定义很详细,比如,检验后发现你是用很硬的鞋踢伤对方的,那么这个鞋也算他物,不算手脚。
刀伤、烧伤、骨折,保辜30天。
如果在保辜期,发生流产,那么还要再保辜30天。
接着,书中又说,如果在保辜期外死了,还需要进一步检查,如果是因为破伤风感染死亡,那也算谋杀。
虽然很多宋代、明代的医书流传下来,都提到了破伤风这个词,
但中医究竟知不知道这是一个由细菌感染伤口导致的不治之症呢?
从来就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
但很多听中医的学者就会拿《洗冤录》中这段描述来说事儿,说《洗冤录》中有明确的描述——破伤风灌注致命身死,灌注、伤口、致命,
就都表明至少在南宋的时候,中医是明白破伤风原理的,
中医也曾经有科学思维,逻辑推理,只是差临门一脚,用显微镜发现这个灌注到伤口中的东西原来是会动的小生物——细菌。
也许就像翟理斯最开始来中国找不到理学一样,我们把很多科学的研究和科学的精神都刻意遗忘了,如果再给理学100年时间,再让格物致知的精神发酵100年,也许我们能踢开科学的大门。
历史书上还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公元1247年,蒙古吞并吐蕃、进攻云南,南宋彻底被包围。
就在这一年,62岁的宋慈写完了《洗冤集录》,
那个时候宋慈突然有一个念头,他觉得书中记载的方法和理论过于详细,如果被大众知道以后,会不会被罪犯利用呢?魔高一尺,真的会道高一丈吗?他好几次想要亲手毁了这本书。
但最终,这本书被他送到了宋朝皇帝的书桌上,
皇帝看完以后,竟然也有和宋慈一样的担心,我们现在真的很难理解这种科学精神带给中国皇帝的焦虑,也许历朝历代,还有很多理性的中国思考,都被这种焦虑销毁了吧。
好在,这一次,宋朝皇帝决定将这本书小规模印刷,只发给少数官员学习。
这总算是为后来蒙古人重新发现这本书,留下了一点希望。
要不然,它可能也就在历史长河中失传了吧。
好了,今天的故事就分享到这里,谢谢大家。
The End
最后夫人说,你们这种研究过《洗冤录》的生化学院毕业生,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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