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正常开车撞人逃逸(不知剐蹭开车走人)

  市民唐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几天前不小心剐蹭了别人的车,因当时不知情离开了,后来被对方车主一口咬定是“肇事逃逸”,并为此向她索要高价“私了费”。

  给钱吧,唐女士感觉有些冤,因为自己并不是“逃逸”;不给钱吧,又担心自己的这种行为如果真的涉嫌“肇事逃逸”,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女子正常开车撞人逃逸(不知剐蹭开车走人)(1)

  不知剐蹭开车走人

  1月26日,市民唐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被别人认定为“肇事逃逸”的过程。

  唐女士在让胡路区唐人中心工作,平时开车上下班。

  由于唐人中心位于繁华的商业区,停车场上的车比较多,周边每天都会有很多车进进出出。唐女士表示,她的车技不算太好,停车和取车时都十分小心。

  几天前,唐女士上早班,当天15时许下班,到商场外的停车场取车时,正是商场客流高峰时段,她看到,自己车的周围停着很多车。

  唐女士知道自己的驾驶技术并不是很好,所以,非常小心地将车从停车位上开了出来。

  当唐女士的车身从停车位上探出一半时,有一辆车从前面的通道开过来,对方的司机向她按了喇叭。

  当时,考虑到对方车主可能有着急的事儿,唐女士又将车倒回了停车位,为那辆车让行。

  唐女士说,自己当时只是向后倒了一下车,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见前面的车开走后,便驾车离开了。

  被人指控“肇事逃逸”

  1月25日上午,唐女士接到了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说车被唐女士剐了,要求协商处理。

  听对方这么一说,唐女士立即紧张起来,一边努力回想自己是什么时候剐了别人的车,一边约对方见面协商。

  双方见面后,唐女士得知,原来,就是前几天下午自己那次倒车时剐蹭到了后面的车。

  对方车主发现车辆被剐蹭后,便查看了附近的监控录像,通过车牌号找到了唐女士。

  唐女士主动表示愿意为车主出钱修车。由于只是在车表面剐蹭掉了一些漆面,并且对方的车也只是普通的自用车辆,唐女士向朋友询问得知,维修费用应该在500元钱以内。

  但是,对方车主拒绝了唐女士提出的修车方案。

  对方车主表示,这次并不是一起普通的剐蹭事故,唐女士是“肇事逃逸”,不同意唐女士只出修车费用。

  索要3000元“私了费”

  无论唐女士怎么解释,但对方车主就是不相信,坚持认为唐女士是明知剐蹭了别人的车还故意驾车离开的,是在逃避责任。

  唐女士告诉记者,从监控录像里可以看到,自己当时在车里来回倒车的过程,全程都没有下车,实际情况能说明她对剐蹭了他人的车是完全没有察觉的。

  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对方车主表示,唐女士如果愿意出3000元钱维修费用,此事便可私了。否则,会以“肇事逃逸”为由,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听对方这么一说,唐女士便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唐女士说,只是一起普通的剐蹭事故,明明500元钱就能解决的问题,出3000元钱实在太没有道理了。

  同时,唐女士又担心对方报了警,自己真的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会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说法:认定“肇事逃逸”要有证据

  针对此事,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岚表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事故逃逸行为是交通事故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且有为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并实施了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在唐女士的这起纠纷中,如果有证据证明唐女士在倒车时不知道或者没有发现事故发生,则不构成肇事逃逸。但是如果驾驶人明知剐蹭了后面的车,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则属于肇事逃逸。

  在不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对实际损失数额进行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车主也可以正常报警处理,就民事赔偿部分也可以起诉到法院。

  另外,秦律师也表示,对于被剐蹭车主索要“私了费”一事,就现有条件看也算是正常维权方式,不涉嫌敲诈等违法行为。

  记者 生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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