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通判是干什么的(北宋时期的通判是什么官职)
北宋时期,古代官僚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宋代继承了隋唐以来成熟的官职体系,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改良,使得宋朝的官场变得更加复杂,官员之间的关系也更微妙。正是在这种官僚制度的大背景下,王安石等人提出了变法主张,裁汰冗官,富国强兵。北宋官场里有一个官职长期饱受争议,这个官职一方面有利于北宋政权的稳定,另一方面也给宋朝带来了很大隐患,它就是"通判"。那么通判到底是什么层次的官员?
通判是总览全局的官职,事无巨细都可以过问。宋朝对于地方上的规定比较细致,知府、知州和通判都是地方上位置最高的官员,为了区分开他们,平常并不在一起办公。三个官职都有自己的办事机构,安排配套的相关办事人员。宋朝地方上的官职一般是文臣为正,武将为副,政务上以文官为主。
宋朝建立后,国内局势比较安定,对外倾向于和谈,原则上不轻易诉诸武力。通判和武官其实都是辅佐型官员,但通判有权过问粮运等重大事务,是对知州、知府的补充。
通判有否决权。假设知府和知州都同意办一件政事,这件事和粮运、刑狱、农田、水利有关,结果通判坚决反对,那么这事也很难办成。通判虽然级别略低,但却不是知州知府的副手或者属下,它属于位高权重的辅佐型高官,有质询权和否决权。
通判是朝廷在地方上安插的眼线,身后有皇帝撑腰。宋朝建立前经历了五代十国的混乱时期,五代十国乱世之所以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唐朝后期对地方政权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宋太祖赵匡胤本身是武将,发动兵变夺权后黄袍加身。赵匡胤本身也属于地方军阀势力,因此他疑心病很重,大宋建立后,他首先不放心武将,解除了他们的兵权。紧接着又担心地方上的封疆大吏拥兵自重,于是采取重文轻武的国策。
于是他决定安排通判这个职务,安插在地方上监督文武官员,来个三足鼎立。这样一来,通判可以随时向皇帝汇报情况,皇帝能够掌握地方的各种行政信息和人事变动,运筹帷幄于千里之外。通判其实就是皇帝在地方上的化身,权力可大可小,说话可轻可重,越是这样的官职,往往越是深不可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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