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汇报稿(铜仁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命名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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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2019—202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推报评选工作

暨2021—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

开始啦!

团团带你看什么是青年文明号?

哪些集体可以申报?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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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号

1993年12月,共青团中央印发《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我国青年工作战略发展规划》,决定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青年文明号”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于1994年发起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经过20多年的发展,“青年文明号”工作已成为共青团牵头组织实施,旨在弘扬职业文明、培育先进集体和优秀人才

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021年2月,团中央下发《关于开展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和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的通知》。

快来跟我看看

创建有哪些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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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

创建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铜仁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传承铜仁市青年文明号的文化内涵,提升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的服务水平和岗位技能,组织和引导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团结协作,弘扬铜仁精神,提高服务水平,在投身乡村振兴和“一区五地”建设中建功立业。

二、创建范围

全市具有服务、生产、经营、科研、工程建设等具体职能的业务一线集体。

三、创建条件

1.创建申报集体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人,不多于200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总数的50%以上,由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

2.申报集体应有稳定建制的工作集体,临时性工作集体以及内设型部门原则上不能申评(两年中集体人数变动不超过50%的青年突击队可以参加评选)。

3.申报集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大局意识强、工作作风优良,能够积极响应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4.申报集体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能够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须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行业(系统)的行家里手。

5.申报集体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载体。

6.申报集体在工作中体现出高度职业文明水平,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取得了突出成绩。

7.申报集体注重发挥青年作用,符合建团条件的团组织健全,战斗力强,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

8.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原则上,获得下一级别一年以上的青年集体,才有资格申报上一级别的青年文明号。

四、创建工作相关规范

1.严格基本条件。集体需要符合2017年3月颁布的《贵州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集体基本条件。

把握规模与结构。应拓展并夯实创建基层基础,尽量扩大青年文明号创建参与数量。强化持续创建和新老互促理念,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中往届全市青年文明号集体、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青年集体应达到一定规模。

2.完成创建报备。因青年文明号网络协同办公系统在维护之中暂未开放,待系统开放后再进行网络报备,申报集体通过上报纸质申报材料到团市委并通过审核的,正式成为本届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获得参评本届全市青年文明号的资格。

3.强化过程管理。应加强对获得创建青年文明号资格的集体创建过程的指导监督,注重加强条块管理单位的协同配合。

五、创建工作重点内容

以擦亮老品牌、焕发新活力为目标,更好适应行业工作、社会环境、青年特点的变化,着力创新和完善有形有力的政策机制、创建载体、执行规范等,通过抓实抓活创建过程,充分体现青年文明号服务行业建设、服务青年成才的创建功能。

1.开展主题创建活动。持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动员创建集体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服务质量强国战略实施,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为核心,开展服务、技术、管理、营销等创新创效活动,力争推出有形化、可推广的创建示范成果,将青年文明号行业贡献力纳入评价体系。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把握“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日等节点,组织创建集体面向广大群众、面向行业内外开展岗位体验、实地观摩、公开评议、文化倡导、政策宣传、公益服务等实践活动,展示行业改革新气象、弘扬职业文明新风尚。

2.提高基层创建质量。加强基层创建的规范化、机制化建设,形成自转促公转、公转带自转的创建格局。推动基层创建有序运转,按照“有组织领导、有目标计划、有操作规范、有长效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行业本地方的创建工作执行规范,为基层提供明确、务实、细致的实践指导。拓展基层创建外部空间,深化青年文明号互学互访、项目联创、区域联创等联动机制,发掘青年文明号共建共享、协同发展的新优势;大力拓展青年文明号网上创建空间,动员青年文明号集体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开辟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新平台,鼓励青年文明号创造生动多样的职业文化“微作品”,扩大品牌社会影响、弘扬职业先进理念。

3.完善过程管理体系。切实抓好2016年11月颁布的《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落地深化,以创建流程管理、工作体系建设为着力点,提高活动管理能力。从报备、培训、监督、推荐等创建节点着手,做好建章立制、优化政策、载体牵动、品牌塑造等工作,形成管用有效的长效机制,以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活动创新发展。

4.改进跟踪监督机制。将群众评价作为衡量青年文明号创建成效的最高标尺。深化青年文明号“亮身份、亮形象、亮承诺”的长效机制,集体要依托各类对外窗口或服务载体,亮明创建标识、成员身份,亮出公开承诺和投诉渠道,美化服务环境和服务礼仪。完善集体自评自查机制,根据群众意见反馈,组织成员自评互评并进行整改提升,提高自我管理能力。拓展社会评价渠道,推广青年文明号互评互查的做法,积极组建由社会热心人士、专业机构、各界青年等参与社会监督队伍,采取公开评议、明察暗访等做法,加强集体外部约束。要将社会评价作为管理部门指导、评价、推荐集体的重要依据。

六、创建流程

1.制定创建方案。各创建集体确定创建目标、创建主题、创建口号和创建载体。成立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号长及成员。

2.完成创建申报。符合创建条件的青年集体,如实填写《2021—2022年度铜仁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表》(附件1)。报团市委确定铜仁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名单,创建期一年。创建期满后,团市委将根据《铜仁市青年文明号集体综合考评标准》(附件2)对各创建集体进行考评审定,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创建集体通过一定社会公示程序后,将被授予铜仁市青年文明号集体荣誉称号并授牌;得分90分以下的,将取消铜仁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资格。

3.营造创建氛围。创建集体要通过举办启动仪式、设立宣传阵地、悬挂创建标识、公布服务承诺等方式,形成创建活动热潮,展示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的良好精神风貌。

4.建立工作台帐。台帐是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单独建档、专人管理;及时收集、定期整理;分类归档、客观详实”的原则,建立和管理好工作台帐,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工作制度、学习记录和工作记录四个部分。

5.开展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创建标准,充分挖掘工作特色,形成有效工作方法,及时总结创建经验,促进本单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的提升。

6.执行“亮标识、亮承诺、亮监督”制度。已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将奖牌悬挂在岗位现场或网站醒目位置。尚未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将创建标识悬挂在岗位现场或网站醒目位置。集体需在对外窗口公开服务承诺、成员身份、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尤其是缺少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基础的单位,要根据自下而上、逐级创建的原则;要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创建活动基础台账制度;要不断完善不同行业、不同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创建标准,努力使青年文明号创建评选过程成为广泛发动青年、扩大活动影响、增强团组织凝聚力的过程,使青年文明号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各区(县)团委、市直团委要按照创建数量要求(附件3)完成创建集体的申报。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级团组织要指导创建集体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青年需求,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要组织动员创建集体积极参与职业青年建功行动、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等工作;要根据行业特色、单位特点、集体特色,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3.注重总结、加强宣传。要总结好、提炼好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续地开展提供借鉴;要注重发现、挖掘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要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通过共青团网站、微博、活动简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优秀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4.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区(县)团委也要积极开展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评选活动,形成全市上下同争创、同评选、同引领、同进步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明察暗访、建立青年文明号监督员队伍及相关制度等方式,对所属青年文明号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和树立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良好形象。对有社会投诉并情况属实的创建集体,应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取消创建资格。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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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

推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一、评选原则

(一)推报集体须符合《贵州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且按要求完成前期创建工作。

(二)科学确定全市青年文明号的组成结构,鼓励拓展新领域,推报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优秀创建集体。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评选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采用竞争性办法差额遴选推报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推报集体符合《贵州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工作业绩在本行业(系统)、本地区同类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

(二)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务求实效,载体有形,氛围浓厚,青年参与广泛,具有社会影响,在服务本职工作、促进青年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集体自觉践行职业道德,掌握过硬本领,具有创新活力,为促进本单位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自觉服务行业改革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建设,行业评价和社会评价好。

(四)集体团组织健全,团干部、团员能够发挥带头作用,团组织自身工作活跃,并积极参与本行业、本地区团的重点工作。

(五)对在抗击新冠疫情、脱贫攻坚、抢险救灾、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重点推荐申报,不受归口原则限制。

(六)在2019—2020年期间,集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或集体、集体成员有违法违纪的,不得推报。

三、评选范围

全市具有服务、生产、经营、科研、工程建设等具体职能的业务一线集体。

四、名额分配

根据《贵州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新一届次命名的青年文明号命名的总数一般不超过下一层级青年文明号总数的10%”的规定,结合各区县团组织上一届组织创建情况对名额进行分配,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命名。

五、有关要求

(一)推荐申报。创建集体须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铜仁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2)、事迹材料。

(二)坚持好中选优。各区(县)团委、市直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认真遴选,确保报送的集体好中选优。要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考察、征询意见等途径,全面了解集体工作业绩、日常创建、社会评价、团建工作等情况,以及参与“青年文明号开放周”等相关活动的情况综合评选。推报团市委前,须将集体名单和监督电话等信息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区(县)团委、市直团委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初评,根据《2019—2020年度铜仁市青年文明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于2021年4月18日(星期天)前,将集体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反映创建工作照片5张、视频、媒体报道等,含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或派驻纪检组出具的集体及集体成员无违纪情况证明材料,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由团市委统一征求)报团市委统战联络部(青年发展部)。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四)注重推报质量。各区(县)团委、市直团委要加强对推报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进度把控,确保各项申报材料规范、完整,按时报送。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推报工作,则视同放弃评选名额。推报工作完成后,不得再调换集体。

(五)注重综合考评。市级评选通过随机抽样进行实地考察、查阅台账、审核申报材料等方式方法对创建集体进行考评。

六、创建流程

1.制定创建方案。各创建集体确定创建目标、创建主题、创建口号和创建载体。成立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号长及成员。

2.完成创建申报。符合创建条件的青年集体,如实填写《2021—2022年度铜仁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表》(附件1)。报团市委确定铜仁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名单,创建期一年。创建期满后,团市委将根据《铜仁市青年文明号集体综合考评标准》(附件2)对各创建集体进行考评审定,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创建集体通过一定社会公示程序后,将被授予铜仁市青年文明号集体荣誉称号并授牌;得分90分以下的,将取消铜仁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资格。

3.营造创建氛围。创建集体要通过举办启动仪式、设立宣传阵地、悬挂创建标识、公布服务承诺等方式,形成创建活动热潮,展示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的良好精神风貌。

4.建立工作台帐。台帐是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单独建档、专人管理;及时收集、定期整理;分类归档、客观详实”的原则,建立和管理好工作台帐,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工作制度、学习记录和工作记录四个部分。

5.开展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创建标准,充分挖掘工作特色,形成有效工作方法,及时总结创建经验,促进本单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的提升。

6.执行“亮标识、亮承诺、亮监督”制度。已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将奖牌悬挂在岗位现场或网站醒目位置。尚未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将创建标识悬挂在岗位现场或网站醒目位置。集体需在对外窗口公开服务承诺、成员身份、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尤其是缺少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基础的单位,要根据自下而上、逐级创建的原则;要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创建活动基础台账制度;要不断完善不同行业、不同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创建标准,努力使青年文明号创建评选过程成为广泛发动青年、扩大活动影响、增强团组织凝聚力的过程,使青年文明号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各区(县)团委、市直团委要按照创建数量要求(附件3)完成创建集体的申报。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级团组织要指导创建集体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青年需求,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要组织动员创建集体积极参与职业青年建功行动、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等工作;要根据行业特色、单位特点、集体特色,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3.注重总结、加强宣传。要总结好、提炼好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续地开展提供借鉴;要注重发现、挖掘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要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通过共青团网站、微博、活动简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优秀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4.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区(县)团委也要积极开展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评选活动,形成全市上下同争创、同评选、同引领、同进步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明察暗访、建立青年文明号监督员队伍及相关制度等方式,对所属青年文明号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和树立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良好形象。对有社会投诉并情况属实的创建集体,应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取消创建资格。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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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 刘翼 责编 | 余雁 编辑 | 路登尚

来源 | 团市委统战联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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