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出版社侵权写一份代理意见(编教质量不合格)

在校大学生因认为大学教材中存在诸多“内容质量问题”,比如,关于同性恋解释为“性心理障碍和性变态”,而将出版社等机构告上法院,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告出版社侵权写一份代理意见?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告出版社侵权写一份代理意见(编教质量不合格)

告出版社侵权写一份代理意见

在校大学生因认为大学教材中存在诸多“内容质量问题”,比如,关于同性恋解释为“性心理障碍和性变态”,而将出版社等机构告上法院。

7月28日上午,江苏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澎湃新闻采访获悉,由于本案的两被告(暨南大学出版社、京东网上购物平台)均没有到庭,法院做了缺席审理,并表示将择日宣判。

此案发端于2016年。广州的在校大学生西西在购买暨南大学出版社于2013年8月首次出版的教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后,发现其中关于同性恋的描述存在“错误”、“误导”。其中同性恋被列在“常见的性心理障碍”之中,被描述为“性爱方面的一种紊乱或性爱对象的倒错”。

在与出版社沟通没有得到满意的修改结果后,2017年7月,西西以“该书内容存在多处自相矛盾、错误、误导、语句不通顺、语病等明显内容质量问题”为名将出版社以及销售平台告上法院。

此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除了教材关于同性恋的表述上,更多的在于该书到底存不存在“质量问题”。

依《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5条,图书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就属“编校质量不合格”;另第17条规定,“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上万分之五以下的,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

法庭上,原告的代理律师葛昂向法院提交了上述教材的图书编校差错统计表,该书的校对结果显示其差错率存在72.2个差错,包括错字、标点符号错用、语法性差错、知识性差错等,总差错率约为万分之1.94——若这一统计准确的话,则本书可归为“编校质量不合格”。

暨南大学出版社向法院递交的答辩状中称,对该书的质检报告显示,该书的出错率仅为万分之0.85,没有达到国家认定的“编校质量不合格”的标准,因此不存在“质量问题”。

质检报告上的盖章显示,这份校对报告由暨南大学出版社发布。

除此之外,暨南大学出版社搜集了西西在状告过程中于个人公众号著写的文章,以期证明“原告真实诉讼目的不在于认为图书存在内容质量问题”。

在诉讼前后,西西曾连续两年在个人公众号更新事情进展,许多关注性少数群体的人由此关注到这个案子。此案也曾获得包括方刚、刘艳、张北川等多位心理卫生领域专家的关注。

庭审当天,被告三方——暨南大学出版社、京东网上购物平台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广州分公司并未出席,也未委托律师出庭。

西西的代理律师葛昂称,被告方仅暨南大学出版社在庭上补交了一份法律意见书,而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和其广州分公司从案子开始到开庭都未向法院提交过任何答辩意见。

此案之前曾延期过两次。据西西称,2017年10月法官曾因需要更多时间研究此案延期开庭;2018年1月,法院又因被告京东向法院申请对涉案教材的图书质量进行司法鉴定而在临开庭的前两天通知她“延期审理”。

原告方称,庭审过程中法官以“节省庭审时间”为由主张取消质证环节。原告代理律师葛昂称,在其坚持下,“诉求基本得以表达”。

澎湃新闻就此事多次致电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一位自称姓张的工作人员称,负责此案的法官沈广(宿豫区法院民一庭庭长)一直在忙,无法接受采访。

公开资料显示,引发诉讼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由国侨办立项、彭磷基外招生人才培养改革基金资助的项目,于2013年8月首次出版。该书编委会主编之一的张将星教授系暨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

澎湃新闻翻阅暨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官网网站发现,截至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上述教材仍是暨南大学面向全校多个校区的公共选修课的唯一的考试参考书目。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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