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侵权(B站诉D站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

【B站诉D站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D站侵权B站被判赔300万元】原告认为,三被告恶意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严重损害了原告及B站的良好品牌形象和商誉,也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D站称,“dilidili”源于儿歌“春天在哪里”中的歌词,与原告臆造的bilibili不相似。

b站侵权(B站诉D站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1)

b站侵权(B站诉D站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2)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