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增44万户市场主体户(有经营意愿的困难市场主体可申请歇业)
为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今年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实行歇业制度。歇业制度让有经营意愿的困难市场主体主动暂时休眠,既可以合法降低运营成本,又能保留字号、商标等合法权益,保留其重新发展的可能。
如何办理歇业备案?市场主体决定歇业,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提交材料包括《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歇业备案承诺书》。
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也可以一次性申请最长歇业时间3年,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仍须公示年报信息。市场主体延长歇业期限,应当于期限届满前30日内按规定办理。
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市场主体备案的歇业期限届满,或者累计歇业满3年,视为自动恢复经营,决定不再经营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如何办理歇业备案?
- (一)登录海南e登记,点击“歇业备案”。
- (二)点击“新办”,勾选需要办理的歇业业务的市场主体(如果还未绑定市场主体就先绑定之后再办理),点击“确定”。
- (三)填写歇业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 (四)上传材料,按要求上传歇业业务所需相关材料,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 (五)股东、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名后,提交业务,等待注册专员审核。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李梦瑶
值班主任:张杰
值班总监:袁锋
内容审核:林叶
责任编辑:周钰 唐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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