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的儿子有继承权吗(侄子女)

 在理想的状态下,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死后财产能够为至亲至爱所继承但现实中,受多重因素影响,财产无主的状况有时无法避免依照法律规定,无人继承的财产最终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但法律的规定未必符合当事人的意愿民法典继承编通过扩大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从源头上减少了无主财产出现的可能性,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表妹的儿子有继承权吗?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表妹的儿子有继承权吗(侄子女)

表妹的儿子有继承权吗

 在理想的状态下,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死后财产能够为至亲至爱所继承。但现实中,受多重因素影响,财产无主的状况有时无法避免。依照法律规定,无人继承的财产最终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但法律的规定未必符合当事人的意愿。民法典继承编通过扩大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从源头上减少了无主财产出现的可能性。

  案例:李某夫妻俩未生育孩子,李某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但都已去世,李某的哥哥有个儿子李小某,姐姐有个女儿叫张某,他们都已成家立业。李某的老伴前些年也离他而去,夫妻二人的父母也早已离世。如果李某去世,他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签订遗赠协议,那么他留下来的财产将如何处理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检察官解析:民法典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针对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作出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的规定。本案中,李某夫妻俩无子女,李某的配偶、父母均已离世,则李某去世时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第二顺序继承人李某的哥哥、姐姐也早于他去世,李某也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上述法条规定,李某的哥哥、姐姐先于被继承人李某死亡的,可以由被继承人李某的哥哥、姐姐的子女即侄子、外甥女代位继承李某遗产。而根据原继承法的规定,李某若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没有受遗赠人的话,其遗产最后很有可能被收归国有。

  检察官小贴士

  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较为有限,主要集中在被继承人的核心家庭成员范围内,加之长期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少子化趋势,在客观上增加了无主财产出现的概率。民法典继承编通过扩大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从源头上减少了无主财产出现的可能性,代位继承人范围的扩大在遗产传承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作者单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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