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打官司多久能要回来(货款收到了申请撤诉)
助企纾困推进复工复产
中小微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保就业的主力军。他们的生存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受本轮疫情冲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巨大压力,生产经营遭遇诸多困难。为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有序运转,促进推动复工复产,上海各级法院贯彻落实《上海高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困难企业恢复发展,合力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
法官,公司因疫情无法正常经营,现在流水紧张。开庭会不会延期?对方欠的货款会不会也延期支付?
”
4月初,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商事审判庭法官张俊接到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代理人的电话,他在电话里焦急地询问。
疫情期间
小微企业资金回笼遇难题
原告是一家来自上海的小微企业。2019年,原告与两名浙江的被告签署了《输送带产品购销合同》,约定采购共计约16万元的产品,原告向被告完成供货义务之后,被告应于2019年4月付清款项。但是被告在支付预付款后不再支付。经催讨,两被告仍欠原告12万的货款。
于是,原告将两名被告诉至上海黄浦法院。由于被告自述经营困难,恳请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因此开庭日期被延后至了4月下旬。后突发疫情,原告因封控管理暂停经营,资金链出现了紧张的情况。担心案件无法正常开庭、回收款项可能出现延期的原告十万火急地联系上了承办法官,希望能够尽早讨回“救命钱”。
双管齐下
全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在得知原告的情况后,如何能够快速帮助小企业走出困境,成了张俊最关心的事情。他随即制定方案,一方面做好将案件转为线上开庭的准备,确保庭审能够按时进行,即便被告不能马上付款,也能及时完成审判程序,保障原告权益。
同时,张俊又通过电话跟被告沟通:“原告现在因疫情有困难,既然当初考虑过你的难处延期开庭,现在可否考虑一下原告的难处,抓紧筹措款项,尽快支付货款?”
电话里,张法官从企业长远发展的合作共赢,讲到了如今疫情之下应当互相帮助、共克时艰。被告听后,诚恳地承诺:“法官你说得对,虽然我们自身有难处,但可以自己克服,应该付的钱我们不会逃避,会尽快将款项打过去的!”
“
张法官,太感谢你了,他们今天把款项全部付清了!
”
4月13日,在收到全部款项后,原告第一时间向法官表达感谢之情,欣喜地说道:“我撤诉了!”
当前疫情形势下,上海黄浦法院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紧扣防疫大局,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积极促成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助力困难企业恢复生产,合力保障社会平稳有序。
来源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文字:张俊、陆奕越
责任编辑丨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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