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让座摔伤谁负责(大爷在公交车上因见义勇为受伤)
2012年1月的一天,一名来自江苏省淮安市的六旬老汉在买完货物后,和往常一样坐上了公交车。然而快到公交车终点站的时候,几名男子却突然围在老人面前,恶狠狠地给了他一拳,正好打在了他的鼻梁上。
老人被殴打了,在场的乘客和司机都吓坏了,但还没等他们报警,几名涉事男子就逃离了现场。
他们为何会对六旬老人下此毒手?当地警方能否将这几名涉事男子捉拿归案?
(一)“他又偷了我就捣一下 他就没夹着 没成功,他把衣服拎着,包已经给她拉开了,一拉我就用腿拍一下,一拉我就捣她一下,大概有七八分钟的时间,贼一共偷了三次,贼没得手”
老人名为刘国庭,生活在江苏省淮安市,当时已经65岁。2012年1月6日上午,刘国庭和往常一样去超市购物。
刘国庭
等买好了所有的货物后,刘国庭就决定回家。于是,他坐上了69路公交车。因为不是上下班的高峰期,公交车上的乘客并不多,刘国庭找到了一个座位,旁边还坐着一个孕妇,她将自己的包放在大腿上。
就在此时,一名男子慢慢地移到了孕妇的座位旁,还试图拉开她的包。细心的刘国庭看出了这名男子的异常,但此时的孕妇却没有任何的察觉。
没办法,刘国庭只好用手拍了拍孕妇,暗中提示她有人试图拉开她皮包的拉链。但刚开始,孕妇并没有意识到,甚至还觉得刘国庭的行为有些异常和烦人。
与此同时,小偷也发现了刘国庭的举动,所以不敢肆意妄为,但手里的小动作还是没有停下来。
在刘国庭的再三提示下,孕妇终于发现了小偷的举动,然后将皮包放在自己的胸前,并提高了警惕。
眼看着到手的钱财就这样被一个老人破坏,小偷的心中自然有些愤怒和不甘。于是,他和同伙在公交车快要行驶到终点站的时候,来到了刘国庭的面前,直接给了他一拳,然后迅速下车逃离了现场。
当时在场的司机和乘客都被吓了一跳,于是立即拨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将刘国庭送到医院接受治疗。
经各项检查后得知,刘国庭的鼻子和面部其他部位被定为轻伤。在简单处理后,刘国庭就回到了家中。车上的孕妇觉得非常不好意思,她打算赔偿刘国庭的医疗费用,但被对方拒绝了。
知情人透露,刘国庭一直都是一个乐于助人且有正义感的好人,所以街坊邻居都很喜欢和他往来,人缘很好。
回到家后,刘国庭虽然觉得有些委屈,但他还是决定忍一忍,不打算将这件事闹大。然而半个月后,刘国庭的鼻子开始出现异常,有时候疼痛难忍。
没办法,刘国庭来到医院做了进一步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告诉刘国庭,他的鼻骨已经断了,半个月前因为鼻梁浮肿,所以没有被检查出来。
得知这一结果后,刘国庭坐不住了,他觉得自己见义勇为却换来了鼻骨断裂的结果,这样真的不值得。
后来,刘国庭先后三次来到医院接受治疗,共花费了5000元左右,这才让自己的鼻骨得以修复。
此时的刘国庭觉得更加委屈,提醒孕妇赶走小偷本是一件助人为乐的事,但没想到自己竟因此支付了5000多元的医药费。
为了还自己一个公道,刘国庭决定找到当地的相关机构,让对方给自己一个见义勇为的头衔,从而报销医药费。
但让刘国庭失望的是,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见义勇为仅仅是道德上的概念,它不关系到法律,所以是无法给刘国庭报销医药费的。
此外,见义勇为这一行为的认定标准也是非常严格的,而且每个地方的标准都不尽相同,所以认定起来非常麻烦。
这一结果让刘国庭非常气愤,他仍坚持要以法律手段,来弥补自己身心受到的伤害。街坊邻居得知相关机构的决定后,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其中,大部分人是支持刘国庭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权益的,他们认为,刘国庭是此事件中的受害者,公交车所在的公司和涉事小偷应该给他相应的赔偿。
此外,也有部分人则认为,刘国庭是一个普通老百姓,虽然支付5000多元的医药费有些亏,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还要继续追究其他人的责任呢?而且目前刘国庭的鼻骨已经恢复正常了,接下来安定地过日子才是更好的选择。
虽然刘国庭不是相关法律方面的专家,但他在这件事后就开始钻研各种法律条款,并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后,在同年10月,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
那么,刘国庭将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呢?他能否得到相应的赔偿?
(二)“耳朵在十来天以后我也发现了,我认为打的时候没当回事,到后来发现不对了,越来越听不到了后来就到医院看”
不久后,刘国庭的耳朵也出现了问题,他的听力明显大不如前。于是,家人就将其送到医院接受检查。
医生告诉刘国庭,其左耳听力严重受损,为混合性耳聋,已经构成十级伤残。一听这话,刘国庭和家人们都坐不住了,因为这可不是小问题,混合性耳聋治疗起来并不容易,而且还会影响生活。
一想到这些,刘国庭就非常气愤,因为他之前根本没有耳聋的问题,都是那次见义勇为惹的祸。
治疗期间,刘国庭还多次委托家人前去当地的派出所,询问警方是否已经将涉事的几名小偷捉拿归案。
但警方却表示,因为当时小偷逃亡得非常及时,他们还没有发现有效线索,所以案件还没有进展,这让刘国庭有些失望。
经过几天的思考,刘国庭决定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9万多元的损失费。在法庭上,刘国庭陈述了在公交车上发生的事,还称自己当时就是想见义勇为,没想到后面事情会发展到这种程度。
此外,他还表示,此次事件已经造成自己身体上的损伤,左耳为混合性耳聋,鼻骨也被打断,而且左手还受了轻伤。
刘国庭补充称,因为涉事的小偷至今没有被抓到,所以公交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他们应该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10 项费用,共计9.3万余元。
公交公司听到这笔赔偿金后也是非常气愤,他们辩护称,首先,刘国庭提出的这笔赔偿金应该由打人者来承担,公交公司并没有这个责任。
其次,他们对刘国庭左耳混合性耳聋的鉴定结果并不予以认可,因为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耳聋是因见义勇为这件事而引起的,而且在事发后的检查中,医生也没有发现刘国庭耳聋的症状。
时隔近100天后,刘国庭才被查出混合性耳聋的病症,所以这一症状或许和被打事件无关,有些老人在上了年纪之后,就很容易出现混合性耳聋的病症。
听到公交公司领导的辩护后,刘国庭更为气愤,但他不知道如何回应。听了双方的辩护后,法官表示,刘国庭遭受的伤害和公交公司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赔偿费应该由打人者承担。
2013年6月,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了刘国庭的诉讼。
对此,刘国庭当然无法接受,他决定继续上诉,家人也同意刘国庭的决定,全力支持他继续维权。
两个月后,法院又撤回了一审判决,决定重新审理此案。
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表示,当时他们在做一审判决的时候没有弄清一件事,那就是刘国庭被打和耳聋之间到底有没有因果关系。
对此,刘国庭表示,如果自己的耳朵是因身体机能衰退而引发的耳聋,那很有可能是两个耳朵,但他现在只有左耳混合性耳聋,是因为外伤引起的。
此外,医院也给出了最终的检查结果,称刘国庭的左耳耳聋,确实是因外伤引起的。但尽管如此,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仍表示,他们还是无法鉴定刘国庭的耳聋和外伤有因果关系,因为这里面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那么,刘国庭又该如何面对这一切呢?他能否维权成功?
(三)就在此事陷入僵局的时候,刘国庭做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刘国庭更改了诉讼要求,将之前提出的9.3万余元的赔偿金,更换成了31万余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补助费等等。
网友们得知此事后,都觉得刘国庭做得有些过分。此外,也有网友非常好奇,刘国庭为何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将赔偿金从9万余元改成31万余元呢?
刘国庭则解释称,自己在上次被撤回诉讼后,就开始查找和学习各种法律。在案件再次审理之前,他查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得知乘客如果在公交车上受到伤害,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而且之前就有人曾因此事,得到了30万余元的赔偿金。
对于刘国庭的上诉,当地法院决定予以支持。经过进一步商定,法院得出了结论,公交公司将赔偿刘国庭的损失。
那刘国庭能否得到31万余元的赔偿金?他以后的生活能否恢复平静?
在刘国庭提出上诉后,当地人民法院的法官找到刘国庭,问他到底选择哪一项法律来索赔损失费。对此,刘国庭则称,自己会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经审判,法院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刘国庭8.2万余元。对于这样的审判结果,公交公司不得不接受。
但刘国庭对这一判决结果并不认为,仍坚持索赔31万余元,并再次提起诉讼。经过进一步梳理,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刘国庭后来提出的诉求不符合实际情况,所以公交公司只需承担8.2万余元的赔偿费。
2015年5月,当地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他们维持原判,公交公司将支付刘国庭一定的赔偿金。
最终,刘国庭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判决结果,也不打算继续上诉,因为他希望自己以后的生活能恢复平静,不再因此次事件再起波澜。
得知这一结果后,网友们也纷纷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其中,有很多网友表示,刘国庭做了见义勇为的好事,却不慎被打成混合性耳聋,索要赔偿是应该的。一方面,刘国庭的病症很难痊愈,以后的生活和工作都会受到不小的影响。
另一方面,如果这件因见义勇为而引发的受伤事件,没能得到相关赔偿的话,那以后就没人敢做这件事了,那世界上的好人就会越来越少。
与此同时,也有部分网友发表评论称,这么长的时间,警方为何没能将涉事的小偷捉拿归案呢?
刘国庭的所有治疗费应该由他们来承担,因为他们才是罪魁祸首。此外,被帮助的孕妇,是不是也应该去看望刘国庭呢?因为如果没有他的几番提示,孕妇的钱包早就被小偷偷走了。
同时,她或许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的医药费,但刘国庭不会让孕妇这么做的,毕竟他是一个懂事理且乐于帮助别人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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