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流和谁在一起了(又一个顶流翻车)
李易峰因嫖娼跌下了神台。
这一切,始于中秋节小长假的第二天。星期天(9月11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通报,北京警方近期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将一名35岁的男演员李某某查获。据通报,“该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随后,央视新闻与相关部门核实,李某某就是李易峰。
消息一出,马上让舆论炸开了锅。截至9月12日下午2时,“李易峰多次嫖娼被行政拘留”、“北京警方通报李易峰多次嫖娼”等相关词条的阅读量都超过10亿次。在这个中秋假期里,李易峰成了很多人餐桌上的一大谈资。
李易峰过去15年的经历,和许多站在娱乐圈一线的明星一样,从默默无闻,一步步蜕变成顶流偶像。他主演的多部作品叫好又叫座,还斩获过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男配角等颇具分量的奖项。
由于外貌出众,加上形象正面阳光,李易峰拥有大量追随者,在社交媒体微博上有6000多万名粉丝,名列粉丝最多个人账号的前30位。算上多项品牌代言和企业投资等,李易峰的年收入屡破千万元,多次登上福布斯中国名人榜。
如今,这名35岁的顶流明星在中国互联网上成了口诛笔伐的对象。在微博或搜索引擎百度上输入他的名字,显示的内容几乎都有“嫖娼”“人设崩塌”“丑闻”“道德败坏”等字眼。同时,中国官媒对这名从前以优质偶像为人设的艺人接连炮轰,他所代言的各大品牌也纷纷与之割席。
实际上,在这个消息引爆前,就有许多蛛丝马迹显示李易峰“快凉了”。
早在9月2日,李易峰临时缺席一场在杭州的商业活动,而且事前完全没有任何预警。网上随后开始流传他嫖娼被捕的消息,不过李易峰同日在直播中强调,自己是因疫情原因没能去杭州。
可有关李易峰疑似因嫖娼被捕的传闻并没有画上休止符。9月10日上午,中国多家媒体报道,曾跟李易峰有过合作、邀请他担任活动大使的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把和他相关的微博全部删除。同时,金鹰奖、华鼎奖的微博中有关李易峰的动态也全部消失。李易峰2018年在金鹰奖中连夺最具人气男演员和观众喜爱的男演员两项大奖。金鹰奖是中国电视剧三大奖之一。
同日下午,网民对于李易峰的质疑更进一步扩大,原因是当晚央视中秋晚会播出前,李易峰参演的节目突然从节目单中被删除。央视如此大动作,马上让李易峰上了微博热搜,不少网民也开始议论,话题围绕着“李易峰什么时候出事”“李易峰快凉了”“准备好瓜子,看李易峰这出戏”。
或许出于舆论压力,李易峰和他的工作室当晚分别在微博发声明“辟谣”。李易峰还写道:“我希望李易峰三个字,是活在自己的影视作品中的,是活在作为青年人对这个时代的社会责任中的,是活在一个公众人物对自己言行举目的担当中的,而不是活在每天发律师函辟谣,每天跟谎言斗争,每天因为莫须有的事件占用公共资源的虚幻热度中。”
虽然声明言之凿凿,但很快就被微博屏蔽。也正是这一信号,让更多人确信,李易峰摊上事的消息并非空穴来风。而李易峰所谓的“谣言”,最终也在北京市公安局星期天的通报中被证实。
李易峰将为他的行为付出多少代价,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焦点。
警方通报发布后,李易峰代言的多个品牌包括沛纳海(Panerai)、普拉达(Prada)、六福珠宝、HONMA高尔夫、真果粒、京都念慈菴、YAYA鸭鸭、舒适达等马上宣布终止与他的合作关系。据中国企业信息数据库天眼查的不完全统计,李易峰此前代言产品有10余个。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说,在商业代言合同中,一般有条款约定,若明星或明星所属公司单方面发生负面事件,造成不良影响,品牌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代言,解除代言合同。对于明星来说,不仅代言费拿不到,还会根据合同约定赔偿品牌方损失或违约金。“如果明星或明星所属公司拒绝履行违约责任,品牌方是可以起诉的。”
一言以蔽之,这些品牌方都可以向李易峰索赔,至于金额多少,则要视损失程度或者当初签订的合约内容是否提及。据网传消息,李易峰为品牌代言两年的费用高达1000万元。
除了损失商业代言,李易峰也会面对法律后果。有法律专业人士接受央视网采访时说,根据法规,嫖娼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以下罚款。
相关人士说:“演艺公司可以依据双方的约定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还可以对他追究违约责任。以后无法参加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的节目;对于商演,暂未有规定全部不能参与,要看具体情况。对他的演艺生涯有可能造成致命影响,有可能他终身都不能从事演艺行业,也有可能经历几年的禁演期限。”
《法制日报》就此评论称:“对于明星艺人来说,名气不是挡箭牌,颜值更不是护身符。身为公众人物,更该爱惜羽毛,洁身自好,否则再多光环也终是泡沫。”
中国新闻网也发文指出,警方通报让李易峰和团队之前的辟谣显得无比可笑。“不超越道德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李易峰更应知晓其中的道理。但在违法行为发生之后,李易峰非但没有认真反思自己的过错,反而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通过种种行为抹去违法痕迹。犯错之后不知悔改,要比单纯犯错更不可原谅。李易峰曾在声明上问过这样一个问题:‘一个公开透明的法制时代谁有本事逃脱违法的后果?’现在告诉你答案:‘是的,没有。’”
《北京日报》同样发表言辞强烈的评论,认为李易峰“德不配位,必有灾殃”。评论说,李易峰作为新生代演员,戏演得不少,奖拿得不少,近些年来更靠“正派阳光”的人设吸粉无数。“可就是这样一个‘顶流’,却丝毫不爱惜羽毛,不懂洁身自好,视法律于无物,置公德于不顾,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评论也写道:“从艺有门槛,做星先做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很大程度就是靠知名度和美誉度吃饭的,言行举止都称得上是一种价值输出。特别是很多鲜肉、小花有大批青少年粉丝,更要在荧幕上下自我约束、做好表率。可近些年来,这星那星曝出的丑闻不少,作奸犯科的也大有人在,嫖娼、吸毒、偷逃税......某些人一有点小名,就开始飘了,以为出点什么事发个声明也就过去了。然而,法律面前可没有什么‘顶流’。”
中国不少明星在过去几年都因各种违法行为“翻车”,最知名的例子包括范冰冰、郑爽、邓伦、吴亦凡、李云迪等。
有网民调侃,“税与睡”成了中国明星的致命伤。微博博主“矢外戈”的贴文写道:“明星塌房的两个主要原因:一个睡,一个税。综上:该税的税,不该睡的别睡。”
对“德艺双馨”艺人的大力倡导,加上近年对“劣迹艺人”毫不手软的处理,中国官方早已发出清晰的信号,明星光环不是保护伞,道德底线不能践踏,法律红线更是不能触碰。
李易峰2017年受访时曾说,根据他的理解,“德艺双馨”主要是形容一个从事艺术行业的人“在道德和技艺上面的也非常好”。他还称:“我不是一个德艺双馨的人,我觉得我还没有达到一个这个境界。”
如今回头再看这段采访,不知道当时的李易峰是否料想到今天面对的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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