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预增3倍产能扩张国内第一(深陷质量门)

年报预增3倍产能扩张国内第一(深陷质量门)(1)

年报预增3倍产能扩张国内第一(深陷质量门)(2)

“十一”长假后的第一周,或为追赶因放假而延迟的IPO审核进度,在继昨日证监会发审委单日审核5家(四过一否)后,今天发审委又审核2家企业,分别为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久量股份 作为一家成立于2002年的老牌移动照明公司,相比起它的同行,例如金莱特、海洋王等公司来说,久量股份冲击IPO的时间应该说是比较晚的了。公司在2016—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94亿元、8.64亿元、8.68亿元,呈现出先降后升的波动趋势,而这样的营收数据似乎在如今的移动照明市场并没有显现出竞争优势。此外,久量股份还难以摆脱多批产品质检不合格的诟病,在此次IPO的报告期内出现多批次产品被有关部门在质检抽查中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但是最后还是顺利通过了发审会。

华辰装备主营业务为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的研产销,主要产品为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主要用于轧钢生产线中轧辊的精度修复。从经营业绩来看,从2016年到2018年,华辰装备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3亿元、2.51亿元和4.01亿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29.43万元、6,067.76万元和12,810.42万元。营收和扣非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均超过了40%,经营业绩的成长性良好,最后顺利过会。

久量股份

久量股份主营业务为LED照明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多年来,久量股份围绕“DP久量”核心品牌,深耕LED照明应用行业,目前已经形成了以LED移动照明与LED家居照明为主的产品系列,涵盖LED应急灯、LED手电筒、LED露营灯、LED台灯、LED球泡灯等各类照明产品。

【关注重点1:38万件产品违规需召回】

公司报告期内还存在一起较为严重的产品召回事件,据了解,此次涉嫌违规的产品数量达到38万个。据招股书披露,公司共召回了7000多个,这也就意味着仍有大量违规产品未能召回。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8月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下,公司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1日召回2014年4月25日至2017年7月27日生产的12款DP久量牌小夜灯,具体包括号LED-401、LED-402、LED-403、LED-404等12种型号,据了解,此次涉嫌违规的小夜灯产品高达38万个。

公司披露,此次违规召回的原因是公司生产的小夜灯产品外观多为卡通形象,易引起儿童关注和摆弄,从而引发更高几率触电风险。据了解,公司此次召回的12款小夜灯产品,全部使用小猪、喜羊羊、螃蟹等卡通形象造型。根据我国《灯具第2-12部分:特殊要求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标准中规定,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不应有可能被孩子视作玩具的造型和装饰。

然而在招股书中,公司对于报告期内发生的这严重的违规事件却显得轻描淡写。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移动家居小电器中的小夜灯存在召回情况,原定召回时间截止后,公司又将原定的召回时间从10月31日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召回共收到小夜灯退回数量7381个,退回金额为2.91万元。公司对上述小夜灯召回作销售退换货处理,冲减销售收入。

对于此次召回事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招股书并未提及,但值得注意的是,38万违规小夜灯产品最终仅仅召回了7381个,这也意味着着目前市场中仍有不少违规产品仍在售卖。

【关注重点2:业绩停滞不前】

据公司招股书披露,公司2016年至2018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94亿元、8.64亿元、8.68亿元,2017年相比2016年营业收入出现下滑,直至2018年的营业收入基本还维持在四年前的水平。

再来看扣费后归母净利润方面,据披露,公司2016年至2018年的扣费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202.74万元、6,031.03万元和8,569.1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波动很大,2017年大幅下滑,直至2018年净利润相比2015年增长了22.53%,复合年增长率仅有6%,如此成长能力对于一家拟上市公司来说恐怕有些不尽如人意。

从公司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来看,公司目前旗下主营产品包括LED移动照明、LED家居照明以及其他移动家居小电器三大类。其中公司报告期内LED移动照明的销量基本维持稳定,但收入有所下滑。据披露,2016年至2018年公司分别售出LED移动照明产4950.25万个、4606.31万个、4810.46万个,LED移动照明贡献的收入分别为5.88亿元、5.44亿元、5.15亿元,逐年下滑明显。主要原因在于报告期内LED移动照明的单价有所下滑,各期单价分别为11.87元、11.82元、10.70元,单价的下滑主要由于移动照明市场的竞争日益剧烈,拉低了企业的盈利空间。

另一主营产品LED家居照明在报告期呢销量与营业收入都有所增长,据披露,2016年至2018年公司LED家居照明产品的销量分别为1555.34万个、1462.74万个、2292.80万个,该业务贡献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6亿元、2.22亿元、2.58亿元。我们发现2018年该产品销量大幅增长,但当期收入却增长有限,主要原因也是2018年该产品的单价出现了大幅下滑。据披露,2017年公司LED家居照明的销售单价为15.16元/个,而2018年却降到了11.25元/个,可见公司产品竞争力似乎有所不足。

【关注重点3:关联交易仍存疑】

更新后的招股书披露,久量股份原先关联销售中涉及到的关联公司为广州市怡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光南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均进行了股权转让,从而消除了久量股份和这两个公司间的关联关系;光南威电子也从2016年、2017年的前十大客户中退出。

不过,从证券市场周刊提供的分析来看,事情似乎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2017年11月,光南威电子在2017年11月的股东由周集源和周玲轩变更为连志华和魏汉旭。怡科电子的股东同样也由周集源变更为连志华和魏汉旭。之后,于怡科电子的股东在连志华和魏汉旭基础上,增加了义乌市优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怡科电子80%的股权归优麦电子所有,怡科电子于2019年3月底注销。

而报告期内,优麦电子一直是久量股份的前十大客户之一。2016年,优麦电子向久量股份采购LED家居照明类产品达755.22万元,成为久量股份LED家居照明类产品的第7大客户;2017年,优麦电子LED家居照明类产品的采购金额进一步增加为994.81万元,成为久量股份LED家居照明类产品的第3大客户;2018年,优麦电子不仅采购1420.25万元的LED家居照明类产品,还采购了231.94万元的其他移动家居小电器,采购金额分列这两类产品的第1位和第6位。

华辰装备

华辰装备主营业务为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并针对客户在不同金属材料轧制及板形控制方式下,对工件(以轧辊为代表)的定制化磨削需求(包括轧辊辊形及精度、磨削效率、稳定性等),提供包括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交付安装、维修改造服务等在内的全流程服务。

【关注重点1:业绩稳定增长】

2016年至2018年,华辰装备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3亿元、2.51亿元和4.01亿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29.43万元、6,067.76万元和12,810.42万元。营收和扣非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均超过了40%。

从业务分布上看,华辰装备主要有三大业务,分别是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维修改造业务、备件产品。2016年-2018年,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178.08万元、19917.78万元、34415.41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90.2%、79.93%、86.21%,为华辰装备的主要收入来源。

【关注重点2:诸多的诉讼未披露】

天眼查显示,华辰装备共设计10起法律诉讼,其分别是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万方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昆山华辰重机有限公司(华辰装备前身)与昆山升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陆元荣民间借贷纠纷,高昌宏与昆山华辰重机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等。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诉讼案件,华辰装备均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年报预增3倍产能扩张国内第一(深陷质量门)(3)

例如昆山升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昆山华辰重机有限公司(华辰装备前身)、陆元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招股说明书中均未出现过昆山升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陆元荣的名字。

【关注重点3:6800万元技术转让引发疑问】

据招股书披露,华辰装备出于生产经营需要,向股东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购入非专利技术,合计作价 6874.05 万元。2017 年,经华辰装备与股东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友好协商,三位股东以原价 6874.05 万元向华辰装备 回购前述非专利技术,且购回后将前述非专利技术无偿转让予公司使用。

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对此事进行了多次问询,主要疑问可以归集为五点:一是此事是否侵害了发行人利益,二是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如何,三是是否形成实质上的资金占用,四是资金是否实际交付,五是是否依法缴税。

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购入相关技术的时间,以及三名股东回购技术的资金来源及实际支付情况;说明发行人对上述专利的使用情况及对收入利润的贡献情况,说明现有专利属于三名股东名下,是否涉及侵害发行人利益,发行人无偿使用实际控制人的专利技术事项是否对资产完整性构成影响。

此外,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进一步要求公司说明向实际控制人购入非专利技术的时间、明细、定价依据,说明转让金额支付的时间、账务处理的方式、是否获得了合法的发票、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否构成资金占用,说明在2015、2016年进行审计调整的原因,说明2017年实际控制人又以原价格6874.05万元回购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回购后又无偿投入至公司使用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说明回购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说明对上述非专利技术在2015年、2016年度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作者简介:尚普咨询,创办于2008年,是最早提供IPO与再融资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业顾问机构之一。服务内容还包括IPO行业市场研究、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咨询、上市培训及一体化全案咨询等专业服务。

2017年,尚普咨询荣膺“IPO咨询行业先锋机构”,是资本市场公认的中国最大的IPO募投可研咨询机构之一。

公众号:尚普IPO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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