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法律法规竞赛(齐参与9月份有奖竞答)

今日试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已经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 )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开除

  B.警告

  2、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 )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

  A.教学

  B.个别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 )通知土地所有权人。

  A.书面

  B.口头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 )承担赔偿责任。

  A.转让人

  B.受让人

  活动说明: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月20日,每天4道题目,每人每天限答一次,本月有5次答对当日4道题目者,即获抽奖资格。

  奖品设置:本月抽出优胜奖500名,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答题方法: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在手机下方子菜单“齐参与”中找到“9月份有奖竞答”进入答题页面即可答题。

职工法律法规竞赛(齐参与9月份有奖竞答)(1)

往期获奖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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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知识奖竞答获奖名单

党内法规专项答题获奖名单

6月份知识竞赛获奖名单

民法典有奖竞答获奖名单

“4•15”有奖竞答获奖名单

4月份专项答题获奖名单

全国职工法律知识竞赛

  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治思想,主动适应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职工法治宣传行动。2021年法治宣传行动包括三项活动:职工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活动、职工法律知识线下竞赛、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其中网上答题活动于9月18日率先启动。

职工法律法规竞赛(齐参与9月份有奖竞答)(2)

一、竞赛时间

  2021年9月18日0:00-9月27日24:00,共10天。

二、竞赛规则

  答题以闯关形式进行,共设置10个关卡。每日系统自动开放1个关卡,每个关卡包含5道随机派发选择题,其中劳动保障类题目4道,工会工作类题目1道。答对3道以上题目的,即为闯关成功。每人每日有3次答题机会,取最高分计入答题成绩。活动通关须答完50道题目,每题分值2分,满分100分。

三、排名规则

  网上成绩排名分为个人排名、地区排名、产业排名。个人排名以网上答题成绩为准,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的,以答题用时少为先。地区排名以省(区、市)为单位,根据参加人次由多到少排序。产业排名以参加产业为单位,根据参加人次由多到少排序。

四、奖励规则

  个人答题通关后,可获得电子证书和抽取礼品机会。抽中礼品后,会弹出可选清单,由中奖者根据自身需要任选一项。选中的奖品以电子券形式发放到小程序账户中

职工法律法规竞赛(齐参与9月份有奖竞答)(3)

五、参与方式

  本次竞答、领奖都将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具体参赛方式扫描或长按下方答题二维码,进入页面后点击右下角子菜单“齐参与”,再点击“职工法律知识竞赛”即可参与答题。

职工法律法规竞赛(齐参与9月份有奖竞答)(4)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答题步骤见下方组图:

(详见图中箭头所示)

第一步

职工法律法规竞赛(齐参与9月份有奖竞答)(5)

第二步

职工法律法规竞赛(齐参与9月份有奖竞答)(6)

第三步

职工法律法规竞赛(齐参与9月份有奖竞答)(7)

第四步

职工法律法规竞赛(齐参与9月份有奖竞答)(8)

  首次进入页面参与微信答题活动的个人,须如实填写所属地区/兵团等信息,需要特别提示的是,“所属”项目里有二个选项,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其中一个即可。

  “普小法”喊你来闯关喽!快来加入本次竞赛活动吧!

来源: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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