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记原文和译文(现存学记原文学记新校)

学记原文和译文(现存学记原文学记新校)(1)

一、前言

现存《礼记》中的《学记》一文,实是一篇专门论述国家最高学府大学教育有关的基本问题:如为什么要办大学?如何办大学?在大学里教师如何教?学生如何学的教育理论专著。

本文的这个篇名,不知是何时何人所起,它实在是名不副实。对这个错误,现存《学记》一文的校订者,西汉末的大经学家,也是大文学家,在他对所校文章作文体分类时,已经明确指出,本文“属通论”。可是他的这个正确的认识,被东汉末大经学家,号称集汉代经学大成的郑玄的认识:“名曰《学记》者,以其记人之学教之义也”的“记体”说淹没了。今天,我们在对《学记》原文中的错误作校订的时候,将这个篇名也校正一下,命其为《学论》或《大学通论》,应该是合适的。

《学记》一文,根据笔者的考证,他的作者乐正克,约于公元前四世纪末三世纪初,在齐国的“稷下之学”写成。在中国的教育史上,它虽不是最早的教育著作,《学记》文中引用有《尚书·兑命》与古《记》中名句的事实,即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不过,它确可称得上,不仅是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体系完备的《教育学》著作,而且也是世界教育史上最早的体系完备的《教育学》著作。它比号称“现代教育学之父”,十七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要早约两千多年。可以说《学记》在人类的教育史上,曾独步两千多年。它不仅对中国的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过积极的影响,而且对亚洲邻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过积极的影响。

《学记》一文产生之初,由于学者们能得到作者乐正克的亲传,并亲眼见到或亲自参与了作者,为适应社会大变革时代的要求,是怎样将当时齐王实为供养文学之士的“稷下学宫”,按照《学记》的教育思想,改造成为为新的封建社会服务的新型的国家最高学府大学的。因此,他们在对《学记》教育思想内容的理解与实践上,并不存在多大的困难。特别是按《学记》教育思想建立起来的新型大学,以它为当时天下大一统的大业,新的社会制度的确立,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文化的繁荣昌盛,作出了足以彪炳千秋的实绩之后,学者们对《学记》教育思想价值是充分肯定的。如由改造后的“稷下之学”培养出的第一届优秀学生,后被称为“稷下之学”的“最为老师”的荀子,教出的学生韩非,认定其祖师爷乐正克是儒家八派之一的“乐正氏之儒”的创始人,不是偶然的。

可是,《学记》经秦末浩劫,被埋入地下;至汉武帝“广开献书之路”之后,虽得重见天日,但又被束置秘府。直到西汉成帝时经刘向校订,继被编入《礼记》一书后,才重新得以流传。并作为国家教育的指导思想,享有崇高的学术地位。自东汉开读经之风始,根据高时良先生在其1982年所出版的《学记评注·说明》介绍:“依初步探索,从东汉到近代,历代有关注释《学记》的不下一百四十家。”在现代学界,特别是“文革”结束后,改革开放之初,为创建新中国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教育学,曾掀起一个学习《学记》的小高潮,并出版了以高时良编著的《学记评注》,刘震编著的《学记》释义为代表的多家解读《学记》的专著。可惜的是,根据笔者对两千多年来古今学者注释《学记》成果的梳理结果看,他们并没有真正读懂《学记》,充其量只读懂了其中的十分之二、三而已。

为什么两千多年来古今学者注释《学记》的成果如此的不理想?总结其不理想的原因,其中首先一条,就是学者们满足于刘向校定的现存《学记》文本,基本上保持了结构完整,尚可卒读的状况,忽视了阅读古籍规律性的必做的第一步工作,那就是在文字的校勘上下功夫。从郑玄注所依据的本子看,刘向的校本由于他的校勘方法正确,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因为他对《学记》作者的思想,与其文章的思路及表述特点,了解得不够,可供参考的校勘异本有限,以及由先秦“古文”改变成汉代流行的“今文”等问题的局限,未能校改的古籍中常见的讹、脱、增、改等错误,还是不少的。根据笔者的校勘,全文的错误不下20多处,分布在全文19个段落(郑注文本的分法)中的12个段落。这些错误虽有大有小,其对文意损害的程度也不一样,但将其所造成的损害加起来,实在不容小觑。学者们过去缺的这一步工作,笔者本文拟予以补上。也就是对现存的《学记》文本重新校勘一遍。

说到对现存《学记》一文的重新校勘,这无疑是一个很难,也是很严肃的问题。说到这里,笔者有必要将自己的校勘的方法交待一下,以便读者“督察”参考。

笔者的校勘方法,基本上是遵循现代大学者陈垣,在其校勘学专著《校勘学释例》中,所提出的校勘方法。对陈垣所提出的方法,西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字学所研究丛书》中所收毛明远著《训诂学新编》,对其有个扼要的介绍,概括得很好。现抄录如下:

其一,对校。同一种书,往往有不同版本。用同书的祖本或别本相较,称“同书别校”。刘向《别录》说:“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为雠也。”广收别本,含手抄本,选出一本错误少的作底本,通过各本对照,找出错误,并校正。其法简便、稳妥,主旨在校异同,不校是非。长处是不参己见,保持版本面貌。

其二,本校。以本书校本书,将一本书前后贯通互校。刘向《别录》说:“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利用上下文意,相同词语、句式进行校勘。

其三,他校。用他书校此书。将内容相近的同类书,或同记一事的书,或引用读书内容的书搜集起来,彼此相校。张舜徽《广校雠略》称:“取相类之书对校。”

其四,理校。以充足理由为据进行校勘,即“推理校勘法”。通过演绎、归纳,运用音韵、文字、语法、历史制度、职官等知识,进行校理。这是最上乘,也是最难的校勘方法。

根据以上所列四种校勘的方法,由于刘向当年校《学记》,已难求不同的版本,在两千年后的今天,当然便更不可能求得。故“对校”之法,现在校本文是用不上了。又“他校”之法,即“用他书校此书”,因他书中引《学记》原文的书也很少,故此法对现在我们用以校本文,也是用不上的。因此校本文,留给笔者的只有“本校”和“理校”二法。笔者不是自诩有意选择二、四这种 “最上乘,也是最难的校勘方法”,乃实属无奈。不过笔者是努力按这两种方法做的,但不知做的结果如何?敬请方家与同好批评指正。

二、现存《学记》原文

发虑宪,求善良;足以謏闻,不足以动众。就贤体远,足以动众,未足以化民。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其此之谓乎!

虽有佳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兑命》曰:“学学半”,其此之谓乎!

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记》曰:“蛾子时术之”,其此之谓乎!

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宵雅》肄三,官其始也。入学鼓箧,孙其业也。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未卜禘不视学,游其志也。时观而弗语,存其心也。幼者听而弗问,学不躐等也。此七者,教之大伦也。《记》曰:“凡学,官先事,士先志”,其此之谓乎!

大学之教也,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学。不学操缦,不能安弦;不学博依,不能安《诗》;不学杂服,不能安礼。不兴其艺,不能乐学。故君子之于学也,藏焉,脩焉,息焉,游焉。夫然,故安其学而亲其师,乐其友而信其道,是以虽离师辅而不反也。《兑命》曰:“敬孙务时敏,厥脩乃来”,其此之谓乎!

今之教者,呻其佔毕,多其讯言,及于数进,而不顾其安。使人不由其诚,教人不尽其材。其施之也悖,其求之也佛。夫然,故隐其学而疾其师,苦其难而不知其益也。虽终其业,其去之必速。教之不刑,其此之由乎!

大学之法,禁于未发之谓豫,当其可之谓时,不陵节而施之谓孙,相观而善之谓摩。此四者,教之所由兴也。

发然后禁,则扞格而不胜;时过然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杂施而不孙,则坏乱而不脩;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燕朋逆其师,燕辟废其学。此六者,教之所由废也。

君子既知教之所由兴,又知教之所由废,然后可以为人师也。故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道而弗牵则和,强而弗抑则易,开而弗达则思。和易以思,可谓善喻矣!

学者有四失,教者必知之。人之学也,或失则多,或失则寡,或失则易,或失则止。此四者,心之莫同也。知其心,然后能救其失也。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

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其言也,约而达,微而臧,罕譬而喻,可谓继志矣!

君子知至学之难易,而知其美恶,然后能博喻;能博喻,然后能为师;能为师,然后能为长;能为长,然后能为君。故师也者,所以学为君也。是故,择师不可不慎也。《记》曰:“三王四代唯其师”,此之谓乎!

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是故君之所不臣于其臣者二:当其为尸,则弗臣也;当其为师,则弗臣也。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所以尊师也。

善学者师逸而功倍,又从而庸之。不善学者师勤而功半,又从而怨之。善问者如攻坚木,先其易者,后其节目,及其久也,相说以解。不善问者反此。善待问者如撞钟,叩之以小者则小鸣,叩之以大者则大鸣,待其从容,然后尽其声,不善答问者反此。此皆进学之道也。

记问之学,不足以为人师;必也,其听语乎!力不能问,然后语之;语之而不知,虽舍之可也。

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始驾马者反之,车在马前。君子察于此三者,可以有志于学矣!

古之学者,比物醜类。鼓无当于五声,五声弗得不和;水无当于五色,五色弗得不章;学无当于五官,五官弗得不治;师无当于五服,五服弗得不亲。

君子大德不官,大道不器,大信不约,大时不齐。察于此四者,可以有志于学矣!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后海。或源也,或委也,此之谓务本。

简单说明:

以上《现存〈学记〉原文》,乃据中华书局出版发行的清阮元《十三经注疏》本录出。新式标点为笔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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