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寻衅滋事罪判决案例(云南省鲁甸县检察院对李杰)
日前,李杰、马关明等26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罪一案,经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决定,向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涉寻衅滋事罪判决案例?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涉寻衅滋事罪判决案例
日前,李杰、马关明等26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罪一案,经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决定,向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分别告知了被告人、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分别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等。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杰在2007年至2019年期间纠集违法犯罪前科、社会闲散等人员多次在昭通市昭阳区、鲁甸县实施犯罪活动,依法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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