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卖淫团伙案例(卖淫团伙规定不准敲诈嫖客)

来 源 |陕西法制网 2021年12月25日

强迫卖淫团伙案例(卖淫团伙规定不准敲诈嫖客)(1)

他们大多是“80后”、“90后”,然而竟利用电脑干起了网络卖淫的非法勾当。常州警方2010年就破获了该市历史上首例利用网络组织卖淫新型案件。

2010年9月7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在这起特大网络卖淫案件中,卖淫团伙依靠严密的组织机构和所谓的“规章制度”,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保守估计在各地组织卖淫近千次,涉案人数逾千人之多。更令人惊讶的是,该团伙中十几名成员中,大部分是涉世未深的小年轻,其中卖淫女平均年龄才20岁,最小的仅16岁。

22岁女子住旅馆带许多安全套

(指的是2010年)7月底,常州市钟楼公安分局五星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进行治安清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可疑情况。

27日晚10:30,民警在某旅馆门口,发现一名外地籍可疑女子。“确切地说,是在该女子随身携带的一堆物品上发现了可疑之处,避孕套!”副所长严怀林昨天告诉记者,盘查时发现今年才22岁的女子,包里竟然放着许多避孕套,因此初步怀疑这有可能是个卖淫女,遂带回盘查。

“通过调查发现,她在常州的开房记录相当多,而且是和不同的男性,因此基本确定这是一名卖淫女!”但是,警方在随后调查中却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这个卖淫女和嫖客之间没有联系,或者说,在这名卖淫女的手机上,找不到任何与疑似嫖客的人联系的痕迹,无论是短信还是通话记录……”严怀林副所长介绍。

打着“兼职”旗号网上发布“性息”

既然没有联系,那么又如何确认对方的身份并交易呢?据被抓获的卖淫女伍某交代,交易都是由他们的“老板”来指派,她们接到“老板”的电话,到指定的地方与嫖客进行交易;或者由她们开好房间后,嫖客直接到所开的房间进行交易,嫖资当场支付给卖淫女。

据警方介绍,根据调查的情况来看,这个卖淫团伙的组织者是将卖淫女的所有身份信息发到常州一知名网站,打着所谓的“兼职”旗号,通过网络吸引嫖客,其发布的“性息”中都留有网络聊天号等联系方式。

宜兴聊天号常州招嫖

根据伍某提供的信息,警方发现在该网站某个版块中,专门有人发布所谓的“夜间兼职”、“暑假兼职女”等信息,甚至有个别信息内容公开表示提供色情服务。经过梳理,警方发现这些卖淫信息有几十个网络聊天号。

随后,侦查人员以“嫖客”身份加了对方网络聊天号,可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伍某的意外落网似乎让这些游荡在网络上的卖淫团伙有些警惕,办案民警发现这些网络聊天号全部处于离线状态。

经过五天的焦急守候之后,这些可疑的网络聊天号号码闪现出了色彩:犯罪嫌疑人要浮出水面了!可是一调查,办案民警又犯难了:有几十个网络聊天号号在网上发布信息、在聊天,而且网络聊天号号所在的IP地址,全部在宜兴!

五星派出所所长吴小龙告诉记者:“这是异地遥控,这个案件组织者不在常州本地,他们在宜兴通过网络和电话遥控指挥。据我所知,常州历史上还没有这样的先例。”为了避免惊动该团伙,吴小龙决定同步抓捕:一队人前往宜兴请求当地警方配合,对发布信息的涉案人员实施抓捕;一队侦查人员则伪装嫖客引诱卖淫女落网。

最小卖淫女16岁

“我们在无锡的一个出租屋里一举抓获了两个主要组织者,还有手底下几个负责网络聊天号聊天的‘操盘手’。在常州我们化装成嫖客的民警也抓获了2名卖淫女。”警方人士告诉记者,在这几个卖淫女中,年龄最小的竟然只有16岁!

这个1995年才出生的女孩还是未成年人,可是在她的脸上已看不到属于孩子的纯真。年轻的她曾介绍三人加入其“队伍”,从而成为重要的组织者。而最先被警方抓获的卖淫女伍某,现年22岁,刚刚大专毕业。走上这条歧途,居然只是为了多赚点钱,好为自己将来做点小本生意做准备。

警方介绍,在已知的6名卖淫女中(其中4人已落网),平均每人每天接客一次以上。

网络交易抓不到人?

40多个嫖客被确认了

警方介绍说,网络卖淫何以日渐猖獗?不可否认,网络的便利是原因之一。国内对卖淫嫖娼严厉的打击和虚拟世界信息的不真实同样让那些皮条客和嫖客心存侥幸,总以为会逃脱法律的监管和制裁——通过网络交易很难抓到我吧?但是,花钱买春者请不要忘记了,即便这种丑陋的交易能够在隐蔽的网络条件下一再成交,但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常州破获的这起案件就是最简单的例子:在警方掌握的证据链中,至少有四十名嫖客的身份已经被确认!

团伙有此“规章”:不准敲诈嫖客

随着这个行踪隐蔽、手段高明的网络卖淫团伙主要成员相继被抓获,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终于大白天下。

内幕1

团伙“三级制”

据了解,在这个网络卖淫团伙的最上层,是重庆籍的一男一女:现年40多岁的男子冯某和28岁的女子宋某,他们充当着团伙的首领和组织者的角色,卖淫活动的组织、交易和利益分成在他们手中最终完成;冯某和宋某之下,是六名代聊者,在网上发布的许多充满诱惑的招嫖信息等,正出自他们这些“操盘手”。

在嫖客与这些“操盘手”谈成初步嫖娼价格后,会从他们处得到一个手机号码。这个手机号码,就是宋某与嫖客正式对嫖资进行具体讨价还价的工具;团伙的最底层,是六名大部分为重庆籍的年轻女子。宋某与嫖客对嫖资达成最终协议后,就会通过手机通知卖淫女,分别赶赴嫖客指定处从事皮肉生意,或自行开房等待嫖客到来。

内幕2

卖淫女“挂靠制”

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在该团伙中的六名卖淫女中,有三人是通过年仅16周岁的卖淫女小陈介绍入伙的,其他都是主动要求到冯某处“挂靠”的。“由代聊人员申请网络聊天号码,并向卖淫女索取照片,对所有的网络聊天号空间进行美化,或者直接从网上下载露骨的照片,写一些挑逗性的话语,以吸引嫖客并加为‘好友’。而代聊者主要的工作就是每天在网上与‘客户’聊天。”办案人员透露说。

该团伙的一位“代聊”在接受警方审问时交代,仅他一人手上,就有三个网络聊天号码专门用于招引嫖客,“具体谈好后,我就将电话号码留给她,电话号码都是在宋姐(宋某)那里,她负责接打电话。”

内幕3

收入“分成制”

几个月来,多达数十万元的嫖资如何分配?据警方介绍,团伙三个层次间有着很严格利益分配比例:“价钱如果是400元,小姐一般都上交200元,上网发帖、代聊者所得占35%,剩下的则由冯、宋两人分取。”

为了控制这些卖淫女,同时也保证自己的收入,团伙头目还专门制定了相应的严格规章制度。据组织者冯某交代,按照“规章制度”,卖淫女“加盟”必须遵守三条:“如果要在我这上班,不许留客人电话;服务态度必须要好,(因为)拿客人的钱;第三,不准敲诈客人。”

就是在这样的“制度化”管理下,该团伙仅从今年四月份到八月份,短短四个月内,6名卖淫女在常州地区卖淫高达700余次,涉案金额在40余万。

(记者 毕俊星 肖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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