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刽子手斩首犯人(古代犯人被斩首时)
“斩首”是过去的一种极刑,虽然现在我们看起来斩首是 一种不人道的处刑方法,但实际上,纵观古代凌迟、五马分尸等极刑,斩首已经是其中相对“人道”的死刑了,毕竟被一刀斩下头颅之后,人通常就立即死亡,也没有什么痛苦。
不过,很多人肯定都会感到奇怪,为什么古代犯人被斩首时,总是这么听话,乖乖跪着“等死”呢?难道不会做“最后的反抗”,再挣扎求生一下吗?
古代斩首分为几步?
斩首是古代的一种死刑,也是相当早出现的一种刑罚,早在夏朝之时就已经成为“五刑”之一。
在影视剧中,我们能看到的“斩首”,通常是犯人被押赴刑场之后,监斩官抬头看看时辰,说一句“时辰已到,立即行刑”。
然后就丢下一块令牌,如果这时候被处斩的是一个反派角色,那么必定是刽子手手起刀落,将犯人的人头砍下,围观群众还会发出一片“大快人心”的喝彩之声;而如果此时要被处决的是正面角色甚至是主角,那么随之而来的必定是一声“刀下留人”,最终必定是好人得救,坏人受到惩罚。
不过,实际上在古代斩首并不是这么简单的,在历朝历代的不断完善之中,斩首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流程,既要防止有人“劫法场”,也要保障行刑的过程“规范”,有警示百姓的意义。
以清朝为例,在清朝时,斩首通常有9道程序,全部执行完毕之后,才算行刑结束。斩首的第一步,就是刽子手磨刀。当刽子手接到朝廷的通知之后,就会提前开始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磨刀。
说是磨刀,其实清朝刽子手行刑使用的是双手剑,这种兵器比一般的剑宽大,劈砍时力度很大,可以一剑斩落犯人的首级,干脆利落。
磨刀,就是要将这把双手剑磨得越快越好,刀越快,行刑的过程就越干脆,这样既能够减轻犯人的痛苦,也能够降低对刽子手的“心理伤害”,毕竟如果一刀没砍下来,还得补刀的话,这个过程也挺“痛苦”的。
斩首的第二步和第三步是提刑和宣判,这两步基本上连贯进行的。
因为自唐代以来,朝廷对于死囚大多都是采取“秋后问斩”的方式,因此,一些犯人在行刑前可能已经在牢里关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在行刑前就需要将他们从死囚牢中提出来,再过一次堂,并当众宣布对犯人的处决。
这个时候,犯人已经没有申诉的权利了,再次过堂也就是起到一个“通知”的作用。
第四步就是游街。在宣判结束后,犯人就会被关进囚车之中,在城内的主要街道上“游街示众”,这一步主要是为了警示其他老百姓不要犯罪,以免落得同样的下场。
游街之后,犯人就会被押赴刑场等待行刑。
在刑场之上,就要进行第六步,那就是验明正身。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杀错人,或者也可能是为了防止囚犯被“掉包”等其他行为。
在验明正身之后,囚犯基本上就只能“等死”了。这个时候,监斩官、刽子手都要提前到达刑场等待,等到行刑的时刻——通常是午时三刻——监斩官一声令下,刽子手就准备行刑了。
斩首的第八步就是行刑。通常而言,行刑时都有两个刽子手在场,其中一名是负责行刑的主刀,另外一名则是“助手”,主刀高举双手剑,而助手则要揪住犯人的辫子,确保其脖子伸直,监斩官一声令下之后,主刀手起刀落,斩下犯人的头颅。
最后一步,就是刽子手报告行刑结束,而后如果犯人有家属,那么就由家属收尸并带走下葬,如果没有,那么朝廷也会负责将尸体掩埋,行刑过程就此结束。
斩首,同样是一个技术活
虽然斩首已经是古代极刑中看起来最为“简单”的一个了,但实际上斩首同样是一个“技术活”,因为虽然人的脖子是身体上较为细的部分,但由于脊椎的存在,要干净利落将一个人的头砍下来并不是这么容易的事。
如果不是胆大心细、孔武有力、技术熟练的刽子手,基本上不可能一刀就将犯人的头颅斩下,古籍上有记载,曾经有个刽子手连砍了17刀,才将犯人的头颅斩下,足以见得其实斩首就是一项技术活。
而且,根据一些野史杂记的记载,古代犯人中也有一些“奇人异士”,要斩下他们的头颅,更是需要一定技术。
例如,在清朝宗室成员爱新觉罗·昭梿所著的《啸亭杂录》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说清朝初年,有一名叫作阿里玛的武将,因为在城中横行不法、作恶多端,被顺治皇帝判处了斩首的极刑。
阿里玛可能是一个真的有点本事的人,他在被押赴菜市口行刑的路上,经过宣武门时,阿里玛突然用脚勾住了城门的瓮洞,令囚车不能继续向前,并且还说,自己虽然就要死了,但他是满人,不能被汉人看见自己受刑,刽子手只能在这个城门里行刑。
由于囚车无法向前,负责将阿里玛押赴刑场的武官巴图鲁又念在大家都是满人的份上就同意了他的要求,于是就决定在城门里行刑。
可奇怪的是,刽子手一刀砍下去,却发现阿里玛的脖子像铁一样坚硬,根本砍不动。正在众人奇怪之时,阿里玛说,要先用刀割断他的脖筋再砍头,刽子手在照办之后,果然顺利一刀砍下了阿里玛的头颅。
此事听起来十分离奇,但我们也很难说,也许这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巧合”存在,但不管怎么说,阿里玛的头还是顺利被砍下来了。
而在清代咸丰年间,还有一个听起来更为残忍的行刑事件。据说,一次清军在福建沿海地区逮捕了数十名海盗,根据律令,这些海盗都被判处了斩首之刑。
可在行刑时,不知道什么原因——有人猜测是因为这些海盗会“功夫”,许多海盗的头都不能被一刀斩落,有的甚至连砍数刀都砍不下来。
于是,刽子手就找来木匠用的大锯,两个人对拉着锯断犯人的脖子,死囚们嚎叫不止,场面十分残忍可怖。
当然也会有不少人“好奇”,如果遇上刽子手技术良好,一刀斩落了死囚的头颅,那么死囚当时是什么感觉呢?这一般人都不可能知道,只能通过想象来推测。
例如,《聊斋志异》就曾提到,如果用快刀砍下人的头颅,人的头颅在离开身体之后还能说话。
这显然只是一种臆想,毕竟人发声依靠的声带,光靠头颅肯定是没法说话的。
不过也有史籍记载,明末抗清英雄瞿式耜在被清廷杀害后,家属收尸时看到他的眼睛还睁着,以为他担心儿子,就对他的头说,公子平安无恙,可瞿式耜的眼睛仍然睁着,家属又说焦琏也平安无恙,此时他的眼皮才合拢。
有人认为,这是瞿式耜灵魂未泯,即使没了脑袋还在惦记着朝廷大事。但我们现在也无法证实当时瞿式耜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者是他的大脑是怎么活动的了。
不过,这种想法也许跟法国一些医生的想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曾经有两个法国医生认为人的颈部虽然断了,但是“脑气”还没有立即消亡,可能会有微弱的知觉。
没多久,一个医生犯了罪,被判处斩首,两人约定,如果人头落地之后,另一人捧着他的脸叫他的名字,他有知觉的话,就睁开眼睛看看。
受刑之后,那名医生捧着犯罪医生的头颅喊他的名字,果然,犯罪的医生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随后就闭上了,再喊第二声时,头颅就不再有反应,这也许说明,人在被砍头的极短时间内,还能有一点微弱的知觉。
但这也已经无从考证了。我们也许能够猜测一二的是另外一个同样令人“好奇”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犯人在被斩首时,总是自觉下跪,而不反抗呢?
为什么犯人被斩首时,总是自觉下跪?
按理说,人在临死之前可能都会爆发出极大的求生欲,可为什么古代犯人在行刑之前通常都是跪着的,甚至都不再进行挣扎呢?
总结下来,大概有三大原因,第一点就是“跪”本来就是一种强制的要求,这体现的是皇权的至高无上和犯人对于朝廷的敬畏。
在古代,触犯刑律等于触犯皇权,为了显示出皇权的至高无上,犯人在行刑前就会被要求跪下。而古人或者说是古代犯人也不会有我们这种平等思想,他们多数觉得跪皇权是“理所应当”的,当然也不会觉得下跪有什么不妥。
即使犯人不想跪,也会被强行要求跪下,否则就是对皇权的藐视。例如建安七子之一的嵇康,虽有文人风骨,在临死之前还演奏了一曲《广陵散》,但刽子手依旧强迫他跪下之后才行刑。
再例如,即使是要求进行变法的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在临死之前念完了“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最后也是跪下受刑的,这一跪,跪的正是皇权天威。
当然,也有人认为,让犯人跪着,本身就是为了让他对自己的罪行进行“赎罪”,也算是行刑时的一种额外处罚。
第二点原因就比较实际了,那就是犯人跪着受刑有利于刽子手行刑。前面已经说过,斩首本来就是一件技术活,要做到手起刀落、干净利落是很不容易的,如果不能一刀将人头斩落,其实受苦的还是犯人,因此,犯人受刑的姿势就很重要。
如果犯人站着受刑,那么刽子手不好找着力点,可能很难一刀将人头斩落,万一要多斩几刀,那场面就不太好看了。
而且,如果犯人长得比较高,那么刽子手砍头就更不方便了,到时候万一出现刽子手砍不到头的情况就很尴尬,所以,在斩首时都会要求犯人跪着。
还有人觉得,如果站着受刑,那么囚犯的血四处飞溅,可能会喷到围观群众的身上,场面就会十分混乱,而跪着的话,就更好控制血溅的范围,也不容易造成混乱。
第三点原因就是真的等到秋后问斩时,犯人也没有什么力气和精神“求生”了,在行刑台上基本上是任人摆布,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一方面,古代牢狱中的条件本来就十分艰苦,犯人们不但得生活在暗无天日的牢房之中,每天的饭食也十分粗陋,基本上也只能保证他们有口气活到处决那天。
而且,古代牢狱之中动用私刑的手段也很普遍,犯人不但吃不好、睡不好,还得受刑,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一段时间,到了秋后处斩的时候,犯人也没有什么力气再折腾了。
另外一方面,死刑犯们通常在精神上也饱受折磨,因为在监狱当中等死的过程十分难熬,加上古代监狱可不会讲什么“人道主义”,他们只要让犯人乖乖听话就可以了,这样一来,多数犯人都已经在牢中被折磨的精神涣散,更加不会想着去“反抗”。
虽然在处决前,会有一顿“断头饭”,但这也并不能挽救什么,长期受到折磨的人,并不会因为这点荤腥而突然有力气反抗,因此,他们大多数都只能在刑场上“任人宰割”。
此外,多数犯人虽然有胆量犯罪,但在真正面对自己的死亡的时候,都是十分懦弱甚至是害怕的,到了真的被五花大绑押赴刑场的时候,他们满心都是对死亡的恐惧,也无心反抗,甚至于有的人可能就是害怕得站不住,也不用等行刑官强迫,自己就先跪倒了。
也许正是基于这三个原因,古代犯人多会跪着等待行刑而不进行反抗,相较之下,现在我国虽然还保留死刑,但多是注射死刑,在行刑之前也充分保障了犯人的权利,可以说是非常“人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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