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贴申请需要审核多长时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好消息,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那么,申请标准和相关流程你了解吗?
申报范围和条件
靖江市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招用经认定的靖江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企业招用靖江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及时足额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就业困难对象共有6类:①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②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简称“4045”人员);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④特困职工家庭成员;⑤毕业6个月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⑥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
补贴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全额补贴(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当年度实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补贴。
补贴期限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期限一次连续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年申报,每年的11月10日前至靖江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申报。
提交以下材料:
1、靖江市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
2、企业申报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名单;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各项保险电子缴费凭证;
7、《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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