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地方官员品级和官职表(刺史太守县令之类的地方官在宋朝以后为什么消失了)
了解秦朝到唐朝历史的朋友们都知道,刺史、太守、县令都是地方官员。但奇怪的是,刺史、太守、县令之类的地方官在宋朝以后全部消失了,被知州、知府、知县一类的知官取代了。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众所周知,以藩镇割据为代表的地方官做大成为唐朝中后期和五代十国的社会顽疾,严重威胁天下统一和中央集权。因此五代十国后建立的宋朝自然想尽办法削弱地方官员的权力,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宋朝以前的地方主官(如刺史、太守、县令)虽然都由中央任命,但都属于中央官员以外的地方官系统,一旦中央衰微就可以各地为政。宋太祖认为独立于中央官员以外的地方官系统是江山社稷的威胁。
于是宋太祖登基后不久便撤销了刺史、太守、县令之类的地方主官,地方主官的职权则由在中央任职的文官代理,即“令文臣知事”,简称“知”。代理一州地方职权的中央官员即“知州”,代理一县的即“知县”。
正因如此,宋朝以后的中国古代在名义上再也没有地方主官了,所有的地方主官都是中央官员兼任的,中央集权自然大大加强。而刺史、太守、县令之类的地方官在宋朝以后也就彻底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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