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和亨伯特年龄(圆桌揭开洛丽塔)
从N号房事件到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层出不穷的未成年人性侵事件不断地挑战着人们的神经。然而群情激愤之下的公共讨论往往难以做到充分和深入,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关于具体案件的“真相”的全貌几乎不可能被了解,这不仅仅是因为新闻报道的不尽人意或当事人的有意隐瞒,还在于个体的真相存在于更广阔的社会结构以及鲜少被提及的无意识层面;其次,值得尊敬的正义感很多时候会导向正确但是单一的阐释,而当我们反复谈论施害者和受害者之间不平等的权力关系时,未成年人性侵案——或者说所有的性暴力——背后的复杂性就不可避免地被遮蔽了。
在关于未成年人性侵的有限讨论中,有一种十分耐人寻味的现象,即对《洛丽塔》这个文本的反复召唤。这种召唤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种误读,即将其作为被侵害的少女并不无辜的证明,“洛丽塔迷思”和纳博科夫的这部文学经典同样经久不衰。然而“恋童癖”题材的小说并不一定是“恋童癖小说”,纳博科夫精心编织的小说世界细致入微地描摹了男主人公亨伯特·亨伯特的病态心理,反而有着道德教化的意义,而其中展示的不可能从现实案件中获得的复杂性以及问世几十年来累积的读者反馈,恰好可能填补就事论事的公共讨论所缺乏的丰富性。而台湾作家林奕含根据自己未成年时被性侵的经历写成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更是给出了一个受害者视角的细腻、真诚、痛苦的文学文本。
文学不同于现实,却可能成为进入现实深处的秘密通道。近年来性侵事件中每次“反转”后的加害人视角,都是一支亨伯特的笔,不断掀发围观者对“不完美受害人”的谴责。而如何看待房思琪们处于“黑暗大陆”中的欲望,她们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被视作欲望主体,也引起性别圈一次又一次的争论。澎湃新闻邀请了纳博科夫研究者马凌、精神分析学者余一文和长年关注性暴力和儿童性侵议题的撰稿人端木异,从文学伦理、女性欲望、法律建构等不同学科视角进行了一场圆桌对话,尝试进入“洛丽塔迷思”的复杂语境。因篇幅较长分为三篇刊发。
在第一篇中,马凌辨析了《洛丽塔》是否属于色情文学的问题,讲述了《洛丽塔》传播史上的争议,呈现了《洛丽塔》结构安排背后隐藏的作者道德评判,最后指出:“纳博科夫值得被拯救,而亨伯特·亨伯特必须去死。”
《洛丽塔》中文版书封。[美]纳博科夫 著, 于晓丹 译,江苏文艺出版社,1989年6月。
澎湃新闻:舆论场在发生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时反复重提《洛丽塔》文本,很多人把看成是一部恋童癖小说或者儿童色情文学,有观点觉得这部小说在当代应该成为禁书,这些观点是有问题的吗?
马凌:一般而言,文学总是比大众激进,西方最早的史诗《伊利亚特》,就是始于海伦王后被帕里斯王子诱拐。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西方文学史近乎于一部“奸夫淫妇”的历史,对抗传统、拓宽道德的边界,是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的地方。当然,当局出于良风佳序的要求,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会封禁一些不见容于主流观念的文学作品。比如文艺复兴时期的《十日谈》和《巨人传》长期位列教会的禁书目录;1857年,福楼拜、波德莱尔等人因“违反公共道德”在法国被起诉;20世纪前期《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和《尤利西斯》也都曾经是禁书。而到了我们的时代,以上这些书都成了文学经典。不过,并不是每一本历史上的“色情读物”都能成为文学、特别是文学经典,经典的形成史告诉我们,衡量经典的标准,不是只有一个“激进性”,一定还有别的东西,特别是要有“文学性”。
还需要指出的是,“禁”与“止”不是一回事儿,有许多“屡禁不止”的现象。以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来说,该时期盛行严苛的道德观念,在女士面前提到“裤子”都是不可原谅的。令后世震惊的是,恰恰是保守的维多利亚人私下阅读着最色情的地下出版物,偷偷售卖色情文学与图片的小型文具店和雪茄店获得暴利。在弗洛伊德看来,现代社会的特征是“文化虚伪”,也就是高水平的道德标准迫使人们压抑本能,于是就产生了神经官能症和人格畸形。文化史学家彼得·盖伊在他的煌煌巨著《感官的教育》中对此多有论述。很确定,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必定存在现在意义上的恋童癖小说或者儿童色情文学,但是它属于地下文学,很难进入一般大众的视野。
如果我们区分“恋童癖”和“恋少女癖”的话,有“恋童癖”的作家我们可能知道的多一些,比如王尔德、以及二十世纪初期的毛姆和纪德,但是他们并没有写下以恋童癖为题材的作品,或者匿名写了我们不知道。托马斯·曼的《魂断威尼斯 》,止于精神上对少年的迷恋,一向被认为题材敏感、但并不算恋童癖文学。“恋少女癖”则更隐蔽一点,过去西方早婚,仅就大家熟悉的作家和作品而言,但丁爱上9岁的贝阿特丽采、彼特拉克爱上12岁的劳拉、美女海伦12岁当上王后、《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朱丽叶是14岁,26岁的爱伦·坡娶了13岁半的表妹弗吉尼亚。至于“恋少女癖文学”,也许是我孤陋寡闻,还真的没见过。
在这个意义上,《洛丽塔》是迄今最重要的一部以“恋少女癖”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在文学上太成功了,特别是它经典的开头: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成了一个标签,让大众一看到,就想起恋少女癖。重要的是,附着在“洛丽塔”这个标签上的,是一个被美化的“深情款款”的男主人公,加一个被污名化的“性早熟”少女,在不明就里的大众看来,这就成了问题。
我觉得,以恋少女癖为题材的文学,不等同于恋少女癖文学,《洛丽塔》也绝非儿童色情文学。题材敏感,但又不涉色情,这才是《洛丽塔》的过人之处。据说《洛丽塔》最初的读者误以为他们读的是一本淫秽的书,以为读下去会有越来越多的淫秽场面,而一旦读了几章发现什么都没有,莫名失望。
经典,就是那些知道应该去读、却迟迟不能翻开的书。《洛丽塔》被谈论得多,被阅读得少;被误解得多,被理解的少。凡是不看全书、只接受上面那个标签的,都是以讹传讹。
《洛丽塔》书封。法国奥林匹亚出版社1959年版。
澎湃新闻:围绕《洛丽塔》的争议事实上自其问世之初就开始了,纳博科夫在后记《关于一本题名〈洛丽塔〉》也提到了书稿完成后被出版社以淫秽不道德等原因拒绝的经历,《洛丽塔》上世纪80年代传入中国的时候很多书商将其作为色情读物来宣传。
马凌:在写作过程中,纳博科夫就动过烧毁未完成稿的念头。1954年《洛丽塔》完成后,也曾想过不署真名。在美国,先后被四家出版社拒绝,一家建议把洛丽塔改成一个12岁的男孩;一家编辑看到188页实在看不下去;一家说书中“没有好人”;最后一家认为出版本书的话,社长会坐班房。纳博科夫一度确信这部小说将永远不会为世人所理解,于是决定将手稿付之一炬,幸亏在妻子薇拉的竭力阻拦下,才免于被扔进火炉烧为灰烬的命运。最终,他把手稿投给了法国的奥林匹亚出版社,而并不了解这家出版社的声誉——它专门出版违禁的读物,包括色情读物,曾出版过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一套著名的绿色封皮的标准色情读物,《洛丽塔》也是绿色封面,而且在巴黎出版时间已经是夏末,错过了发行高峰期,因此出版后无声无息达六个月。多亏格雷厄姆·格林慧眼识珠,对它褒奖有加,才使它广受赞誉,被誉为1955年最佳小说之一。有意思的是,它虽然在法国出版,1957年又在法国成为禁书,到1959年解禁。《洛丽塔》1958年8月在美国出版,三周内便售出10万本,堪比《飘》的盛况。1959年,英国修改《淫秽出版物法》,因此它也得以进入英国。
《洛丽塔》最早的中文译本,应该是1964年台湾皇冠版。大陆的译介始于上世纪80年代,在1989年就有三个不同的译本,漓江版,河北人民版和江苏文艺版,我昔日看过的应该是于晓丹的版本。当时出版界比较混乱,除了正版还有盗版,“地摊文学”卖的就是准色情封皮,所以早期的《洛丽塔》往往是色情杂志封面女郎的那个样子,诚实地说,倒没有突出“少女感”。在我印象中,我看过一组后现代文学经典,比如巴塞尔姆的《白雪公主》,都是这样包装后在地摊上卖的,估计大出读者预期,笑。我们那个难以言喻的时代!
因为80年代中文世界比较开放,所以《洛丽塔》并没有成为“禁书”,书商噱头,所谓“全本”是指“注释本”,正文里没有什么可删节的。印象里它很早就经典化了,至少在90年代,南开大学的《外国文学史》增补章节,我写了纳博科夫和《洛丽塔》。因此,争议发生在题材领域,文学领域是没有争议的。
澎湃新闻:如果认真阅读《洛丽塔》,像纳博科夫期待或者说苛责读者做的那样,会发现小说本身有着多重的视角(作者“装扮”成写序言的小约翰·雷博士)和复杂的结构。
马凌:小说包含“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正文部分的基本故事情节我们都知道,37岁的亨伯特·亨伯特,为了接近12岁的洛丽塔,娶了洛丽塔的母亲,当洛丽塔母亲意外车祸死亡后,以继父的名义带着洛丽塔驾车周游全美。此后,洛丽塔失踪,亨伯特四处寻找,最后开枪打死了诱拐洛丽塔、同时也是第一个与洛丽塔发生关系的人:剧作家奎尔蒂。在狱中的56天里,他写下了《洛丽塔、或一个纯洁的鳏夫的自白》。他坚信,自己的这部作品能使洛丽塔永远活在后世人们的心中,这是他们二人能够共享的惟一的不朽。
就像我们今日看电影,常常有几分钟,剧情发生整体的“反转”乃至“再反转”,《洛丽塔》也是如此,因此不能只看正文,还一定一定要看“序言”。“序言”部分的叙述者为小约翰·雷博士,他叙述了这本书的由来和自己的感想。从序言中读者得知,这位博士曾经写过一本获奖图书《感觉是否可靠?》,在书中讨论了某些病态和性反常行为。大概是由于这一经历,“亨伯特·亨伯特”的律师委托他来编辑这份手稿。他还透露,“亨伯特”已经在审判前几天因心脏病突发死于狱中,一个月后“洛丽塔”死于难产。
从结构上看,安排一个序言是大有深意的。正文是主人公的声音,是亨伯特的一面之词,洛丽塔虽然是女主人公,但却是“无言的”女主人公,是亨伯特任意解释的对象。即便轻描淡写,读者还是可以了解:亨伯特是一位频繁出入精神病院、经常处于崩溃边缘的精神病人。但是他真的是疯子吗?结尾部分指出他先是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观察,然后又被送进监狱,似乎是在暗示他的精神状况并没有问题。那么关于洛丽塔的故事到底是一个疯子的呓语、还是一个伪疯子为逃避惩罚而进行的处心积虑的“脱罪设计”?这“不可靠的叙事者”为读者设下了一个圈套。
我想,把《洛丽塔》正文理解为亨伯特的“脱罪设计”是可以的,如果房思琪的那个禽兽老师李国华会写一篇小说,估计就是这样的思路。这个脱罪设计包括四个主要方面:1.描写自己的心灵阴影:13岁时,亨伯特狂热地爱上了12岁的小姑娘阿娜贝尔,然而命运无常,未等他们偷尝禁果,阿娜贝尔便死于伤寒。阿娜贝尔的死在亨伯特整个沉闷的青春岁月里构成了一道无法清除的障碍,使得他在成年后养成了一种畸形病态的爱好——喜欢9至14岁之间的某一类小女孩。2.推脱自己精神状况不佳,反复出入精神病院。3.陈述自己深刻的、痴情的、负责的爱。4.将洛丽塔污名化:是洛丽塔勾引了他,他甚至不是洛丽塔的第一个情人。
当然,这个故事还可以再反转一次,还是在序言里,编辑小约翰·雷博士本人似乎是研究病态和性反常行为的专家,他的专著《感觉是否可靠?》与正文部分的主题遥相呼应,博士呼吁不要将此书当成是色情文学,而要当成精神病学领域里的经典病例。那么这位博士是“可靠的叙述者”吗?他的感觉是否可靠?会不会他才是真正的叙述者、也就是真正的亨伯特?最重要的是,他代表的是作家纳博科夫的声音吗?在序言部分的结尾,博士道貌岸然地指出:“对于我们来说,比科学意义和文学价值更为重要的是这本书应当对严肃的读者产生伦理学上的影响”。而众所周知,纳博科夫本人恰恰是反对“道德解读”、强调文学价值的。所以这个序言是不是纳博科夫的障眼法呢?
无论是哪个层面,序言的存在都有极深的结构意义,它提醒我们不要完全被正文里亨伯特的叙事角度所欺骗。“作者意图”的不断后退和有意遮蔽,使得读者要自行选择看待亨伯特的态度:原谅他、理解他,还是谴责他、憎恨他。
澎湃新闻:《洛丽塔》其实是纳博科夫对色情文学的戏仿?
马凌:纳博科夫不仅是作家,也是蝶类研究者,有一套“蝴蝶美学”。蝴蝶的“摹拟之谜”——借助拟态躲避天敌的本领——是他非常感兴趣的地方。他说:“当一只蝴蝶不得不像一片树叶时,不但一片树叶的所有细部都被美丽地呈现出来,而且还慷慨奉送摹仿蛆虫所钻的洞孔的斑点。‘自然选择' ,在达尔文式的意义上,无法解释摹仿特征与摹仿行为的奇迹般的巧合 ,人们也无法诉诸‘生存竞争’的理论,在一种防卫器官被推至摹仿的精微、繁盛以及奢华的一个极点,远远超出了一种食肉动物的鉴赏力的时候,我在自然之中找到了我在艺术中寻求的非功利的快乐。两者都是魔法的一种形式,两者都是一个奥妙的巫术与欺骗的游戏。”
纳博科夫不关注“文以载道”,在他看来,文学就是一种欺骗的游戏,作家好比魔法师,好比使用摹拟方法的蝴蝶,读者像捕蝶人,要积极参与文本的解读,通过对细节的反复琢磨来识破伪装、寻找答案。越是伟大的作品,越有高超的欺骗性。纳博科夫的“戏仿”包括结构、母题、细节等多个层面。比如从结构上看,他的《王、后、杰克》是对《包法利夫人》的戏仿;《绝望》是对《罪与罚》的戏仿;《礼物》戏仿文学传记;《微暗的火》戏仿文学批评;《阿达》戏仿百科全书;《洛丽塔》戏仿色情文学。又比如,亨伯特和奎尔蒂的关系有陀思妥耶夫斯基“双重人格”式人物的影子,亨伯特的恋少女癖反讽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特别是整部作品的文体揶揄了忏悔录、色情文学、公路文学、侦探小说等等。戏仿中套戏仿,为读者设下了一重又一重陷阱。
1956年,纳博科夫写了一篇文章,《谈谈一部叫做〈洛丽塔〉的书》,现在往往收为《洛丽塔》后记。在此文中,他开头就说:“鉴于我曾装扮过《洛丽塔》书中撰写序言的人物,即老于世故的约翰·雷这个角色,任何来自我的评论,都会让人觉得——事实上是让我觉得——这是装扮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来讨论他自己的书。不过,有几点的确要加以讨论,而且,自己出面说话的手法也可以使模仿和典型相融合。”
“模仿和典型”是把钥匙,他在一开始就给读者了,但是发现那是钥匙的人不多。换言之,《后记》的整篇文章,同样是给读者制谜,因为纳博科夫戏仿的是“本书作者”。
1962年库布里克版《洛丽塔》剧照。
澎湃新闻:纳博科夫在后记中说这部小说毫无道德寓意,他所追求的是一种“美感的喜乐(aesthetic bliss)”,然而这种对于抽象的美的追求却可能带来对于具体的人的漠视。例如小说中亨伯特说自己疯狂占有的并不是她,而是他自己的创造物,这个想象出来的洛丽塔的幻象和她重叠在一起,真实的洛丽塔由此被遮盖了,这种假美感之名的“残酷”在很多或虚构或现实的事件中(如房思琪和林奕含的故事)都在反复出现。
马凌:后记中他的确指出:“我既不是说教小说的读者,也不是说教小说的作者。……《洛丽塔》毫无道德寓意。在我看来,一部虚构的作品得以存在仅仅在于它向我们提供了我直截了当地称之为审美快感的东西。” ——很多读者都被这句话吓到了,认为本书“不道德”。需要指出的,这篇文章里的纳博科夫是“装作”本文作者的,有点拧巴,有些故作姿态,故作惊人之语。或者退一步而言,作者意图的重点可能是戏仿的游戏性,读者反应的焦点则是主题的伦理性。
实际上,纳博科夫的本人伦理倾向可以在1967年《巴黎评论》对他的采访中看出来。采访者赫伯特·戈尔德认为:“亨伯特尽管可笑,还是存有一种有持久力的感人的特质:一个被宠坏的艺术家的特质。” 纳博科夫回答说:“我宁愿这样说:亨伯特·亨伯特是一个虚荣、残忍的坏蛋,却让自己看上去很‘感人’。‘感人’这一术语在其真实的、泪如彩铱的意义上来说,只适用于我笔下那个可怜的小女孩。”
在同一篇访谈中,纳博科夫还指出:“不是我深感亨伯特与洛丽塔的关系不道德,是亨伯特自己。他在乎。” 从精神分析的角度说,正是因为亨伯特自知不道德,又无法克制强烈的欲望,才会不断为自己找理由、找托词、找行动的逻辑,甚至可能在心理上否认真实,甚至人格分裂以转移自己的罪恶感。在小说中,亨伯特带着洛丽塔沿着美国的高速公路,在一个个小旅店停留,长期无法定居,乃是因为他为自己行为的不道德感到不安和焦虑。第一个洛丽塔的诱奸者奎尔蒂,是他罪感的转移对象,虽然他自己做的事与奎尔蒂差不多,他却最终以养父的正义姿态杀死了奎尔蒂。亨伯特杀死奎尔蒂,也就是杀死自己,是自我惩罚。
为了伦理与正义,亨伯特·亨伯特必须去死。纳博科夫在一生中不断重述这个故事:一个成年男人被一个小女孩儿所吸引。在纳博科夫1939年用俄语写作的小说《魔法师》里,男主人公娶了12岁女孩的母亲,母亲因病去世,男主人公图谋不轨,在罪行被揭露后慌不择路——或者有意自尽——被汽车撞死。在纳博科夫最后一部未完成的小说《劳拉的原型》中,红酒商人休伯特·赫·休伯特因为迷恋12岁的女孩弗洛拉,而娶了弗洛拉的母亲,他诱惑弗洛拉未成,在电梯中因心脏病突发而死。“坏蛋”死亡,这是一个伦理立场。
不乏有好事者,对纳博科夫本人的私生活大为好奇,怀疑他是否有恋少女癖。纳博科夫16岁时爱上了15岁的瓦连京娜·叶夫根尼耶芙娜·舒利金娜,像所有的初恋,无疾而终。初恋情人形象是纳博科夫《说吧,记忆》里的“塔玛拉”、以及第一部长篇《玛申卡》的同名主人公,一个丰盈的、有鞑靼人或切尔克斯人的血统的女孩,与《魔法师》、《洛丽塔》和《劳拉的原型》的轻盈骨感的“小仙女”完全不同。年轻时的纳博科夫还曾与一位16岁少女订婚,两年后未婚妻的父亲觉得纳博科夫没有前途,为此解除婚约。24岁时,纳博科夫遇到21岁的犹太女子薇拉,两年后二人结婚。尽管有一次重要的婚姻危机——38岁的纳博科夫与一位31岁的女子有一段持续数月的婚外情,还有其他一些风流韵事,纳博科夫与薇拉白头偕老,是文坛上著名的佳话。《薇拉传》记载,韦尔斯利学院的女生证实了一件事:“他的确喜欢年轻的女孩,但不是小女孩。”
澎湃新闻:《洛丽塔》的文学伦理也经常被讨论,哲学家、伦理学家理查德·罗蒂曾专门撰文讨论,如何看待《洛丽塔》的伦理影响?
马凌:我觉得伦理学上的影响,在《洛丽塔》中包含三重意思:1.揭露文学可能产生欺骗,比如亨伯特的“忏悔录”中存在自我美化和自我辩解。2.叙事伦理问题,小说叙事视角所致,可以让“坏蛋”开口,亨伯特也是如此,有人性的弱点,没有到十恶不赦的程度,也可以赢得一些同情。3.社会性反思,存在着洛丽塔这样的悲剧,我们如何看待、如何处理?
叙事伦理不同于日常生活伦理,它开创了道德审判被悬置的疆域,当“坏蛋”成为主角,让我们看到他的逻辑、他的情境、他的挣扎,是很有撼动力的。就像我们看黑帮电影可能会同情法外之徒一样,许多小说家的作品借助叙事角度,揭示人生与世界的不确定性,包括伦理道德标准的不确定性。哲学家理查德·罗蒂把小说视为反讽的艺术,反讽让人难受或不安是因为它通过揭示世界的暧昧性而使我们失去确信。小说中的真理是隐藏的,是不说出来的,甚至是说不出来的。罗蒂又认为,当我们看到他人正在遭受侮辱和痛苦时,我们也会感同身受,就像我们也在遭受侮辱和痛苦一样。移情和同情的实质是一样的,当我们对受难者表示同情时,我们也重复着他们的感受。人类团结不能靠理论探讨,而必须靠想像力,也就是把陌生人想像为与自己处境类似、休戚与共的人物,然后达成理解,走向宽容,这样一来,文学艺术就俨然成了“道德变迁与进步的主要媒介”。
纳博科夫在《洛丽塔·后记》里承认,小说具有“秘密的脉络、不易察觉的坐标”,其中包括他“花了一个月时间”写作的“卡思边的理发师”。在小说里,这只是看似寻常的一段:
在卡思边镇上,一位很老的理发师为我建了一个很一般的头:他絮絮叨叨的谈论着他打棒球的儿子,说到动情处,还喷出口水在我脖子上,而且隔一会儿就用我的包巾擦拭他的眼睛,或停下他那巨大的剪刀,去剪一些褪色的报纸;我真是心不在焉,以至于当他指着放在那些老旧灰色的洗发液中间的一张照片时,我才惊讶的发现,原来那位留着胡须的年轻棒球员已经去世三十年了。
在《偶然、反讽与团结》一书里,罗蒂特别写了《卡思边的理发师:纳博科夫论残酷》一章。指出亨伯特对于卡思边的理发师缺乏好奇心、缺乏共情能力。在罗蒂看来,追求美感喜乐的人可能会犯一种特殊的残酷,“情感敏锐的人可能杀人,善于美感喜乐的人可能残酷,诗人可能毫无怜悯之心。”亨伯特为了自己的“美感的喜乐”,残酷地牺牲了洛丽塔的美好童年。尽管他写了忏悔录,并希望通过自己的写作让洛丽塔“活在后世人们的心中”,但是洛丽塔的现世生活,却是永远无法弥补了。所以,亨伯特是一个唯美主义的罪犯。但是,小心翼翼对“卡思边的理发师”这一细节进行设计的纳博科夫,则肯定是有共情能力、且对冷酷有所提防的,罗蒂的这个神逻辑就这样生成。简单说,纳博科夫必须被拯救,因为罗蒂的雄心之一是解决“公共的正义”与“私人的完美”这种由来已久的对立。他找到的是一个最低限度的统合,也就是把正义的社会看作容许所有公民都能按照自己的理想进行自我创造的社会,只要他们彼此不伤害对方、优势者不占用劣势者维持自我基本生存和自我创造所需要的资源。如果纳博科夫不残酷,恰好就是罗蒂乌托邦里的公民——自由主义的反讽主义者”(liberal ironist)。
所以,纳博科夫值得被拯救,而亨伯特·亨伯特必须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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