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赔偿流程有什么(寿险可不是简简单单的死亡赔偿)
在我日常销售的保险产品里,除了重疾,医疗,意外以及年金外,还有一款产品很多人不是很熟悉,但却是具有保障和理财的双重功效,这就是增额终身寿为什么呢?本文将从寿险的功能上进行说明。什么是寿险呢?其实就是与人寿命相关联的保险,保险合同约定客户在全残或者死亡时予以理赔。在世界范围内,有三种形式的寿险:第一种,美国市场流行的减额终身寿,即被投保人年龄越大保额越小;第二种,香港市场的定额终身寿险,寿险保额不会随着年龄变化而变化;第三种,我国市场比较流行的增额终身寿,被保险人活的越老,则拿到的保额越高。当然从保障的期限来看了,还有定期寿险,本文不加以讨论。增额终身寿就是指在基本保额的基础上每年会获得保险公司的分红,保险合同有效时间越长,则保额越高。举个例子,30岁的赵先生为自己购买了200万保额的终身寿险,每年保费交38200,交20年,他第一年的身价就是200万,之后的每年都按保险公司的盈利进行分红,在他65岁的时候账户里按中档保守演算有411万,他可以开始降额领取养老金,一直领到75岁,剩下的保额每年继续分红增额,最终以寿险保额赔偿金方式指定传承给孩子。
寿险不但可以成为我们养老的工具,最重要的它将将财产的性质改变,将资金变成赔偿金。从而解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很现实的三个问题。1.婚姻:中国的法律认为所有的财产默认叫夫妻共同,说不清楚的都是共同财产,国外更认定个人财产,只有证明是共同财产,才是共同的。民法典1062条绝大多数都是夫妻共同所有,通过遗嘱指定的或者赔偿金才属于个人财产。这就可以解决给子女的钱因为子女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损失。
2.传承:父母去逝了,孩子要将父母的房产和存折的名字改成自己的名字,需要过继承权公证,一定要拿到继承权公证书,这就要所有受益人(父母,配偶,子女)都到现场,私生子女也有合法继承权,都认可后,继承权公证机关才会予以公正。显性遗产要均分,隐性遗产要做定向安排。比如说现金就是显性遗产,方便分配。如果把受益金变成赔偿金后,只需要拿到父母的死亡证明,就可以到保险公司理赔,而不需要其他人一起出现。减免了更多手续和可能要发生的费用。
3.债务:保险的避债,一个是代位求偿,第二个叫父债子不还。民法典里面的1159条里面有个概念就是继承财务的继承的义务里面,如果你是普通的继承,你是需要先还债的。但在保险法里,受益权是要大于继承权的。前几年有个很出名的新闻,中国有一个鞋品牌叫富贵鸟,他的联合创始人 林国强 2017年意外去世,留下财产29亿,以及高达40亿的债务,林国强的妻子及子女却申明放弃了财产,因为财产远低于债务,继承了财产就要背上11亿的债务。而如果他为自己过买大保额的寿险,那么他虽然走了但却依然通过寿险的理赔金以另外一种形式照顾着家人,家人也不会害怕要还债务而拿不到一分钱。最后,终身寿险可以信托关联在一起,成为保险金信托。对比信托,保险金信托不需要立刻拿出几百上千万的现金和资产立刻给到信托公司,只需要在被保险人离世以后,将理赔金转给信托公司,按照被保险人 的意愿成立个人信托,按照被保险的意志去好好照顾下一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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