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灭火应急演习(平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某些单位和个人借消防隐患排查推销消防产品和消防培训的公告)
平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某些单位和个人借消防隐患排查推销消防产品和消防培训的公告
各单位(场所)、广大群众:
近期,我大队陆续接到乡镇(街道)、单位、群众反映:在开展的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过程中,一些名为“XX防火服务中心”、“XX消防服务机构”的单位或身着消防员制服的不明身份人员通过文件、电话、上门等方式,打着受消防大队委托的旗号,以免费为单位培训为由,借机推销消防产品、声像资料和书籍等行为。为保证群众正当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平南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人员为单位和个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会推销消防产品、声像资料和书籍;
2、在职消防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承揽消防工程及经营消防器材产品行为,更不会穿着消防员制服去推销消防器材;
3、对于“XX防火服务中心”、“XX消防服务机构”人员或身着消防制服入户推销消防器材的人员,一般为经营性公司的工作人员,对于推销的消防产品,请广大群众认真甄别,谨慎选择,避免采购假冒伪劣或价高质次的消防产品;
4、在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各单位(场所)、居民楼存在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的隐患问题的,确需购买、安装消防设施、器材的,请到正规门店购买,请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消防设施;
5、如需咨询,请拨打平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电话:7822516。
平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6月27日
当你对消防工作人员身份有怀疑时要注意以下3点:
1、消防部门面向社会单位的消防教育培训均为免费,不存在也不可能出现任何收费的品类、项目,更不存在所谓的“必须购买教材”。 2、消防部门从不生产、经营、贩卖消防设施设备或器材装备,更不可能打着任何旗号强制销售消防产品。 3、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给予单位或个人罚款的行政处罚时,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款缴纳通知书》,罚金绝不会通过转账等方式汇入个人账户。 请大家保持高度警觉提高防范意识如果您怀疑有人冒充消防工作人员可拨打119进行核实。
主管| 中共平南县委宣传部
出品| 平南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 平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 于万年
审核| 曾国阳
签发| 韦挺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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