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碎尸案(安徽阜阳抛尸案)
1996年10月20日夜里,安徽省颍上县江口镇的居民朱道文在镇边树林附近守夜,凌晨三四点时,看到一男一女拖抬着一个蛇皮袋,他们看到朱道文和另外一个村民就快速逃跑。
朱道文等人察看后,发现蛇皮袋装着一具尸体,死者是一名男青年,其双手双脚被人用尼龙绳捆绑住了。
经法医检验,死者是被钝器击打头部导致的颅脑损伤,并辅助有机械性窒息而死亡的。
经过侦查员分析,案发时间是在深夜,死者只穿了内衣,应当是在睡眠的状态下受到打击的,因而凶案的第一现场应当是在室内的床上。同时,侦查员判断,两名作案者应当是外地人,因为只有外地人作案,对案发现场不熟才会抛尸。
围绕这几点,侦查员对抛尸现场周围几公里的住家与旅店展开了排查,结果在一家小旅馆中某间房里的床头和墙壁上发现了血迹,地面上有擦拭的痕迹,不仅如此,穿过旅店后门走300米就是发现尸体的小树林。据此,侦查员认定这间房间就是凶案第一现场。
20多年前的旅店不像今天都会对住宿的人进行严格的身份登记。旅店的老板当时只记得死者叫高辉,是安徽淮北人,高辉是案发前几天与一名年轻女子一起住进来的,还自称是夫妻。由于没有出示结婚证,旅店老板给他们开了相邻的两间房。而凶案第一现场,正是那名女子的房间。
在出事的前一天下午,旅店服务员看到年轻女子手里拿着一个编织袋,与抛尸的编织袋颜色款式一模一样。不仅如此,一名可疑男子也在这一天入住旅店,出事当晚可疑男子轻手轻脚地离开了房间,此后没再回来,该名女子也不见了踪影。
侦查员推测,可能是当晚这一男一女合伙将死者杀害了,然后用尼龙袋装起来准备抛尸,没想到被人发现导致案发。死者身份浮出水面
江口镇发现一具年轻男性尸体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周边的农村,一名女性去现场后认出死者正是她的弟弟高辉,被害时年仅17岁,由于上学晚还是一名初二的学生。
高辉姐姐介绍,江口镇是他们的老家,爸爸是淮北市一家煤矿的工人,几年前弟弟和妈妈等家人离开老家去了这家离江口镇200公里远的煤矿生活。
侦查员找到了高辉的父母。高辉的母亲说,在出事前的一个星期,儿子突然不想读书了要母亲给他1000元钱做生意,被父母拒绝后第二天就不辞而别。母亲一路追到车站也没能挽回,不曾想到一周后儿子会在一家小旅店遇害。
嫌疑人不知所踪
通过一段时间的排查,侦查员将嫌疑人锁定在一名26岁的已婚妇女李丛兰身上。李丛兰在当地开了一家杂货铺,货铺内摆了几张台球桌。据警方调查,死者高辉在出事前时不时会去李丛兰那里打台球,并且有人反映高辉与李丛兰关系密切。
高辉出事后,李丛兰的杂货铺不仅关闭了,人也失踪了。经辨认,李丛兰就是和高辉一起回老家的那名年轻女子。
在调查中,侦查员发现李丛兰的丈夫李雨三很可疑。李雨三本在北京打工,可在案发的前一周回到了老家,并在案发的前两天独自外出,不知所踪。经出事旅店老板辨认,案发前一天入住他们旅店的可疑男客人正是李雨三。
颍上警方认为,李雨三夫妇很可能就是杀害高辉的凶手,那这一切到底是因为什么呢?背后的原因只有在李雨三夫妇归案后才能解开。
警方围绕李雨三夫妇的家庭关系开展工作,但收效甚微。随后,警方发布了通缉令,不仅在当地四处张贴,还发往了全国数百家公安机关。 一段时间过去了 ,没有任何反馈。颍上警方组成了专门的抓捕小组,前往李雨三夫妇可能逃亡的广东、福建等地进行追捕,但一番搜寻下来,还是没有收获。
几年下来,警方的追捕一直没有进展,压在死者高辉家人心头上的那块石头一年比一年沉重。
高辉的母亲整日以泪洗面,几近失明。多年来,高家人几乎跑遍了全国各地,花光了全部积蓄,同样没有发现李雨三夫妇的踪影。
逃亡16年终落网
多年来,承办高辉这个案件的侦查员换了多批,可无论是谁接手,从来没有人放松过对李雨三夫妇的抓捕。
2012年,侦查员谢连辉等人得到了一条模糊的线索,李丛兰很可能化名为“刘莉”躲在广东,并且嫁了当地的一名公务员。由于信息不明确,谢连辉他们在全国人口信息库中试着查找了一个星期,发现了一个可疑的“刘莉”:1970年2月28日出生,与李丛兰同年,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丈夫是广东的一名公务员。
2012年9月,谢连辉等人到广东省河源市对“刘莉”的户籍信息进行了查询,结果发现“刘莉”户口的家庭住址是虚构的,并且是从安徽省萧县迁到广东,而萧县与李丛兰的老家淮北市相邻。
通过侧面了解,“刘莉”目前是广州市一家珠宝公司的一名高管,就在不久前有过一次报警,但处理方式很诡异,在吃饭时与人产生纠纷被打了,却不要求处理。被殴打不要求处理,家庭住址是虚构的,还来自安徽,侦查员谢连辉认为“刘莉”很可疑。
侦查员以“刘莉”被殴打有事处理为由,将“刘莉”传唤到了当地派出所,“刘莉”承了自己就是失踪多年的李丛兰。
据警方提供的询问笔录,李丛兰说丈夫在北京打工补贴家用,自己白天要替丈夫顶工,晚上照看杂货铺和台球桌,还有一个3岁多的孩子,日子过得很辛苦。而17岁的初中生高辉经常来打台球,空闲时会帮李丛兰照看台球桌,帮忙带孩子。在这期间,两人就发展为不正当关系。
丈夫知道李丛兰的私情后与高辉发生了冲突,高辉十分生气,要求李丛兰离开丈夫与他私奔,并扬言如果不同意,将要对她儿子下手。李丛兰迫于无奈只能同意。
他们来到高辉的老家江口镇,假扮夫妻住进了案发的旅店。案发前两天,李丛兰后悔了,她打电话给丈夫告诉了具体位置,让丈夫来接她,随后,李雨三也住进了这家旅店。
李丛兰强调,她并没有与丈夫商量谋杀高辉,一切只是事发突然。案发当晚,她与死者高辉睡在一个房间,半夜被声音惊醒,她看见丈夫李雨三站在他们的房间,用凶器将高辉击倒了,高辉倒下还在动。丈夫李雨三严令她掐脖子,慌乱中她只得照做。高辉死后,她和丈夫李雨三准备找个合适的地方埋藏,不料被人发现只得抛尸逃跑。2013年底,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李丛兰被起诉到了法院。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丛兰伙同他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23903元。
这让受害人家属不满,他们并不认同李丛兰是从犯。侦查员也认为李丛兰的供述疑点重重:李丛兰打电话叫丈夫仅仅是去接她吗?其次,如果不是李丛兰主动开门,李雨三是如何进入案发现场?由于李雨三没有归案,李丛兰的说辞难以核实真假,案件中有众多疑点没有解开。
根据现有证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李丛兰在作案过程中只是起了辅助作用,并且李丛兰家人代她主动赔偿了36万取得了谅解,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了李丛兰有期徒刑9年。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这样结束......
事发突然还是早有合谋?
据李丛兰供述,她和丈夫李雨三逃跑后辗转于北京、广州等地。到广州后两人感情变淡并没有在一起,随后就慢慢断了联系。
身份可以漂白,但长相不会改变。2016年,侦查员通过人像比对系统找到了一名叫卢次红的人,跟李雨三长得很像,而且还有一个女儿取名叫“思雨”,听这个名字好像是在“怀念李雨三”。
侦查员对“卢次红”的人生轨迹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卢次红”的祖籍也是安徽省萧县。巧合的是,其户口是2006年8月从萧县龙城镇王典村迁出到江西,而李丛兰也是从萧县龙城镇王典村迁出的,只是时间上比“卢次红”晚了一年。此外,侦查员发现“卢次红”目前在安徽省合肥市做生意,事业上十分顺利,而李雨三的儿子曾多次前往合肥。
2016年3月1日,侦查员将“卢次红”堵在了办公室,在证据面前,“卢次红”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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