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各地事业单位报名时间 云南4万多个事业编详细岗位信息公布
5月19日下午,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多部门共同发布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有关政策。按照计划,5月22日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卫健委公开发布了此次全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相关公告,对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进行了公布。
此次专项招聘名额共计42870名,较往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名额有大幅增长。其中,全省基础教育学校教师3万余名,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11500名。
云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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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脱贫攻坚,云南省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全省基础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请查看各州市专项招聘公告。
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另行组织实施,公告另行发布。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5月22日起,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可通过各州市专项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查询网址查询(附件1),考生还可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就业网(www.ncss.org.cn)、云南省教育厅官网(jyt.yn.gov.cn)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完成个人信息填写、报考岗位选择、相关材料和照片上传并完成网上缴费。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50元。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无需缴纳笔试考试费。
(三)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参加笔试,笔试考点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3.各岗位专业要求设置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
4.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白色底彩色电子照片。照片应为JPG格式,照片要求大小为10KB-30KB,照片高度为100-640像素,宽度为90-480像素。考生应确保所上传的照片清晰,建议由专业照相馆采集照片,并按照片规格制作电子版照片上传。若因考生所上传照片与本人不一致、不符合相关要求所导致无法参加后续考试录用各环节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应将身份证(人像面)、毕业证或书面承诺、学位证或书面承诺等材料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6.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考生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为正常使用报名系统,建议使用IE6.0到IE10.0版本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兼容性模式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需进行笔试岗位且按规定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20年6月10日9:00—12日18:00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
1.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际报名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成绩合格线。
2.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具体考点、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说明详见附件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须进行云南健康申报(http://yunnan.inspurhealth.com:7089/index.html),出示健康码,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规违纪处理。考试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2020年6月17日,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相关栏目查询。
需要查分的考生,在2020年6月18日12:00前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由州(市)教育体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七、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
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由州(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照工作方案职责分工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各州市专项招聘公告。
八、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教师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四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硕士毕业生(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高中学校紧缺教师)。
3.各级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博士毕业生。
4.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学校招聘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学校紧缺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
(三)下列两类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1. 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2. 怒江州、迪庆州专项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岗位。
(四)怒江州、迪庆州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或生源)开展招聘。
(五)民族自治地方的基础教育学校可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大学生。
(六)对烈士子女、全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高校毕业生可单设岗位开展招聘。
(七)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招聘在昆明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招聘在曲靖市、楚雄州、玉溪市、大理州、红河州的,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招聘在昭通市、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临沧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0元;招聘在怒江州、迪庆州的,每人一次性发放40000元。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由相关部门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八)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区)及县以下基础教育学校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九)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享受以上政策人员应当按照聘用合同履行相应义务。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失信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九、纪律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在有关部门签发聘用通知书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省教育厅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可直接拨打岗位信息表上的电话咨询。
(三)详见各州市公告。
(四)监督电话:详见各州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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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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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面向全国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1万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350名。
(二)乡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50名。
(三)重大卫生事业发展项目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00名。
(四)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人员3500名。
上述岗位共招聘10000名,聘用后均为编制内人员(省级、各州市的招聘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的对象是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届、2018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硕士毕业生。
3.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博士毕业生。
(三)下列两类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1.麻醉、妇产、儿科等岗位。
2.怒江州、迪庆州专项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岗位。
(四)怒江州、迪庆州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或生源)开展招聘。
(五)民族自治地方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大学生。
(六)对烈士子女、全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高校毕业生可单设岗位开展招聘。
(七)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招聘在昆明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招聘在曲靖市、楚雄州、玉溪市、大理州、红河州的, 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招聘在昭通市、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临沧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0元;招聘在怒江州、迪庆州的,每人一次性发放40000元。
(八)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区)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九)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四、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专项招聘人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网站,以及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 yn. gov. 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 yn. gov. cn) 查询。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网址: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
3.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4.网上报名流程: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5.由招聘单位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24:00。
6.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6日9:00。
7.缴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50元/科,共2科)。
8.通过审核并网上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6月10日9:00至2020年6月12日18:00期间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打印准考证。
9.报名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而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或人数的情况,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公布。
10.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
(3)2020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上述相关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并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留学一年及以上者,报名时可不受外语成绩限制)。
(5)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和免笔试(具有博士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缴费,报名费将于网上审核结束后退回本人缴费账户。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分岗位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类别分为医学类岗位考试和非医学类岗位考试。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非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职业能力素质。
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笔试地点:报考人员按报考岗位在各地设置的考点参加笔试,具体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如考生在考试前体温检测异常,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面试前,各招聘单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六、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监督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 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报名系统维护运行咨询电话:0871-67155911
附件:1.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各州市岗位数
2.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各州市报名咨询电话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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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省本级)的公告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1500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的对象是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届、2018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
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专项招聘人员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 yn. gov. 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ynswsjkw. yn. gov. cn) 、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查询。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网址: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
3.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4.网上报名流程: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5.由招聘单位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24:00。
6.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6日9:00。
7.缴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50元/科,共2科)。
8.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6月8日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查询报名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而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或人数的情况。
9.通过审核并网上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6月10日9:00至2020年6月12日18:00期间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打印准考证。
10.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
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
(3)2020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上述相关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并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
(4)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留学一年及以上者,报名时可不受外语成绩限制)。
(6)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可报考。
(7)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8)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和免笔试(具有博士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缴费,报名费将于网上审核结束后退回本人缴费账户。
三、考试
(一)笔试
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原则上每个岗位报名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或人数。麻醉、妇产、儿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博士毕业生可免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分岗位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类别分为医学类岗位考试和非医学类岗位考试。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非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职业能力素质。
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笔试地点:昆明市内,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如考生在考试前体温检测异常,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通知拟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现场资格复审地址:招聘单位指定地点并通知报考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要求:《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登记表》2份(考生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
麻醉、妇产、儿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
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21日。
面试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日内公布。
四、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各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作纪律
(一)执行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格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有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按规定从严处罚。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所签“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公告》执行。
九、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71-67169716。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报名系统维护运行咨询电话:0871-67155911。
监督电话:0871-67195228(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871-67195242(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附件:1.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各招聘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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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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