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研究古代汉语发音(古人学习汉语的读音怎样研究出来的)

古人学习汉语的读音怎样研究出来的(一)连载

晓梦迷蝶整理

为什么要研究古代汉语发音(古人学习汉语的读音怎样研究出来的)(1)

你看过介绍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的影片吧!那个墓里出土一具完好无缺的女尸。她是西汉时代軚侯利苍家里的人,已经有一千多年了。于是你会问:“怎么知道的呢?”对,学习历史就要多问几个“怎么知道的”。首先,这个墓的结构具有汉墓的一般特征,出土的东西也具有汉代的特点。其次,一号墓里有“軚侯家丞”泥封;二号墓里有“长沙丞相”、“利苍”两方小印。查查汉代史书,西汉正有一个軚侯名叫利苍的,曾经当过长沙国丞相。于是这个墓主的身份就确定无疑地考证出来了。考古学上的结论就是这样用历史文献和出土实物相印证而作出来的。当然,更古的史前期的考古结论,还要作许多科学推断的功夫。

考察古代的语音也是一样。比如音韵学家告诉你:“江”字古音①【①古音,传统音韵学指指代以前的音。本文也采用传统概念。】读“工”,“降”字古音读“洪”等等,你一定也会问:“怎么知道的呢?”是的,古人都死了,当时又没有录音机,而且也没有描写语音学,今天怎么知道古人是那样发音的呢?原来音韵学家有他们一套办法。这套办法和考古学一样,也不外乎利用历史文献,实物和科学的推论。所以研究历史语音又叫语音考古。现在就和大家谈谈考察古音的主要方法②【②本文只介绍“方法”。对各家的考证,不作评论。为了让没有学过音韵学的读者看懂,本文避开一些纠缠的问题,想详细了解古音学的读者可以进一步阅读有关的专门著作。】。

利用谐声字的声旁来考察古音

我们先来读几个字:“蔓”、“慢”、“幔”.“缦”,“馒”、“谩”,这几个字都读“曼”的音,都是用“曼”这个形体表示读音的。“蔓”是藤葛类的植物。上边的“艹”表示草类。“慢”是不敬的意思,是一种态度,或心理状态,旁边的“忄”表示心理类。“幔”是幕的意思,旁边的“巾”表示布帛类。“缦”是素地无花的丝织品,“纟”表示丝缕类。“镘”是铁抹子,“钅”表示金属类。“谩”是言语相欺,“讠”表示言语类。于是我们看到:这些字都有一个共同的部分,即表示读音的“曼”;又有各自不同的部分,即表示义类范畴的“艹、忄、巾”等。那表示读音的部分,我们称之为“声旁”或“声符”;表示义类范畴的部分,我们称之为“形旁”或“意符”。一个声旁一个形旁台起来成为一个字,这种字就叫“谐声字”,也叫“形声字”。汉字从不表音的“象形”、“指事”、“会意”,发展到“谐声”,是绝处逢生的一大飞跃。当古人用画图形的方法再也画不出来的时候,就创造出变化无穷的形声合体的办法来了。也就是说,不论什么词,只要同音,就可以甩同样的声旁来书写,同时用义类符号即形旁加以区别。好了,既然当初造字的原理是这样确定的,如果我们今天把这个原理反过来看,不是应该说只要是声旁相同的字,在造字时代的古人嘴上也必然同音吗?否则就不会用同样的声旁来表示它。甩考察谐声字偏旁的方法推求古音,其奥秘就在这里。

上边举的那一串“曼”声旁的字,因为我们今天读起来仍然同音,所以并不觉得有什么异常。但是如果换几组字来看,情况就不同了。我们现在来看下边几组字:

我——俄、義、儀

皮——疲、波、颇

瓜——孤、狐、觚

每——悔、痗、敏

这几组字虽然都有各自共同的声旁“我、皮、瓜、每”,但是读起来并不都和声旁同音。这就值得研究了。按照前边讲的谐声字原理,在造字时代的古人嘴上,谐声字本来应该和声旁同音的,只是由于后来字音起了变化,一部分保存了旧音,一部分转变成新音,于是用同一个声旁的谐声字的读音才分道扬镰了。如果我们反其道而行之,把起了变化的那部分字的读音再按没起变化的那部分字的旧音还原回去,不就求出这些字的古音了吗?于是我们可以断定“義、儀”的古音原来是和“我、俄”一样的。其他各组的情况也是这样。

前边讲,音韵学家告诉你:“江”字古音读“工”。怎么知道的呢?现在明白了:因为它的声旁是“工”。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说:“江,从水,工声。”“从水”就是以“水(氵)”作意符。“工声”就是以“工”为声符。,既然声旁是“工”,那么造字时代“江”的读音必然是“工”,否则就不会拿它作声旁。同理,我们还可以推断出:不但“江”读“工”,“红”当初也应该读“工”。过去把妇女做的针线活计叫“女红”,这里的“红”字就还保存着古音,读“工”。还有,霸王项羽“力能扛鼎”,这个“扛”字《说文解字》懈释说:“扛,横关对举也,工声。”所以当初也读“工”。推而广之,凡是以“工”为声旁的字,当初全应该读“工”。这就把一批字通过“工”这个声符串联起来,形成一个小组。

如果我们再进一步观察,还会发现不同的声旁也可以往一起串联。比如“九,州、求”这几个声旁就是同韵字,所以也可以串联在一起。谈到这里你又会问:“怎么知道这些声旁同韵呢”?对。同韵不同韵,光从字面上是看不出来的,要用另外的方法去考证,以后再细谈,这里只简单提一下。比如,当我们读《诗经》的时候,读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时你感到哪几个字和谐押韵?是“鸠、洲.逑”这三个字。这就说明:这三个宇的声旁“九、州、求”必然是同韵字,因而用这些声旁造出来的“鸠、洲、逑”才会押韵。既然这些声旁是同韵的,我们就可以把它们也串联起来,成为一组。连带着,凡是用这些声旁造出来的字也必然都被带到这个组里来了。很象新入伍的战士编班排一样,班长到哪里,全班战士都到哪里。班长“九”,带着战士“鸠、仇、轨、馗”;班长“州”,带着战士“洲、酬”;班长“求”,带着战士“逑、救、絿”,只要这几个班长编在一个排里,他们所带的战士也就都成了同一个排里的兵。如果运用这个原理,把所有可以编组的谐声字都一串一串地编出组来,我们就考证出一套和今天的戏曲“十三辙”同类性质的古韵系统。不过传统音韵学不把它们叫做“辙”,另外取了个文雅的名字,叫“韵部”。清代古音学大师们的研究工作,简单说来就是在那里考订韵部,也就是埋头给汉字按韵分类编组。

为什么要研究古代汉语发音(古人学习汉语的读音怎样研究出来的)(2)

段玉裁

利用谐声字考证古音成就最大的是乾隆时代的古音学家段玉裁|l735—1815)。他把谐声原则提高到理论的高度。他在《六书音均表·序》中说:“今韵【今韵,指《切韵》、《广韵)。】于同一谐声之偏旁而互见诸部。古音则同此谐声即为同部。故古音可审形而定也。”意思是说:同一个声旁的字,在隋唐时代的韵书里往往分别见于好几个韵,可是在上古音里,只要是同一个声旁的字,就属于同一个韵部。所以一个字在上古韵哪一部,根据这个字的声旁就可以看出来。他在《今韵古分十七部表·古谐声说》中又讲:“一声可谐万字,万字而必同部。同声必同部。”段玉裁明确提出的“同声必同部”的理论,就是利用谐声字考察古音这一方法的纲领性的总结。他运用这个理论,把古代屙韵的声旁编成十七个小组,叫古韵十七部。下边我们抄录一个声旁较少的“第六部”以见一斑:

第六部 陆韵平声“蒸、登”、上声“拯、等”,去声“证、嶝”【 小注表示第六部包括切韵平上去六个韵。“陆韵”指切韵。因为作者姓陆名词。】。

蓇声 梦声 蝇声 朋声 弓声 曾声 升声雅声

灷声 朕声 兴声 夌声 互声 恒声 丞声 燕声

承声 徼声 兢声 厶声 厷声 父声 登声 豋声

椉声 仍声 爯声 称声 卺声 蓥声

上(原文为右)谐声偏旁见于今韵他韵内者皆从第六部转入

但是运用谐声偏旁来研究古音并不是从段玉裁开始的。明朝万历年问古音学理论的奠基者陈第在他的《毛诗古音考》和《屈宋古音义》中已经大量运用谐声字作为考古的依据了。比如:

辐,音“逼”。《说文》:从“车”,“畐”声。(《毛诗古音考》)

帏,音“怡”。《说文》:从“巾”,“韦”声。“韦”古读“怡”。(《屈宋古音义》)

陈第在《读诗拙言》中曾经说:“自周至后汉,音已转移,其未变者实多。愚考《说文》:‘讼’以‘公’得声,‘福’以‘畐’得声。‘霾’以‘貍’,‘斯’以‘其’,‘脱’以‘兑’,‘節’以‘即’。‘溱臻’、皆‘秦’,‘闐、填’皆‘真’。……又,‘我’读‘俄’也,故‘義’有‘俄’音,而‘儀’‘議’因之得声矣。且以莪、娥、蛾、鹅、峨、硪、哦,誐’之类例之,‘我’可读平也奚疑乎?‘可’读‘阿’也,故‘奇’有‘阿’音,而‘猗’‘錡’因之得声矣。且从‘河、何、轲、柯、珂、妸、苛、诃’之类例之,‘可’可读平也,亦奚疑乎?凡此皆毛诗音也。”陈第这段话也就是段玉裁说的“一声可谐万字,万字而必同声”的意思。虽然许多字“音已转移”,但由于“未变者实多”,所以仍可根据未变者来考求古音。

不过第一个运用这个方法的也不是陈第。北宋末年中国古音学的拓荒者吴棫已经开创了这条语音考古的途径。吴棫的著作流传下来的只有《韵补》五卷。我粗略翻检了一下就发现五十多条运用谐声字的例子。如:

霾,(陵之切)《说文》“狸声”。(支部)

瓜,(攻乎切)《说文》“孤、厌、觚”、皆以“瓜”得声。(鱼都)

皮,(蒲波切)《说文》“波坡颇跛”皆以“皮”得声。(歌部)

遯,(徒匀切)《说文》(遯)以“豚”得声。(真部)

所以,从现有材料看,吴械应该是有意识地运用谐声字讨论古音的先驱。而且尽管当时还处于草刨时代,可是对谐声字的认识,已经有了一定的深度。吴棫的朋友徐蒇写的《韵补》序说:“音韵之正,本诸字之谐声,有不可易者。如‘霾’为‘亡皆切’而当为‘陵之切’者,由其以‘狸’得声。‘浼’为‘每罪切’而当为‘美辩切’者,由其以‘免’得声。‘有’为‘云九’切,而‘贿、痏、洧、鲔’,皆以‘有得’声,则当为‘羽轨切’矣。‘皮’为‘蒲糜切’,而‘坡、颇、波’皆以‘皮得’声,则当为‘蒲禾切’矣。又如‘服’之为‘房六切’,其见于《诗》者凡十有六,皆当为‘蒲比切’,而无与‘房六’叶者。‘友’之为‘云九切’,其见于《诗》者凡十有一,皆当作‘羽轨切’,而无与‘云九’叶者。以是类推之,虽毋以他书为证,可也。”

这段话是答辩当时许多人对吴棫的古音学的批评的。吴棫杂用唐宋诗人的作品论证《诗经》韵脚字,本来是违反语音考古的原则的,所以当时人批评他“所据多出于《诗》后,殆后人因《诗》以为韵,不当以是韵《诗》也”。徐蒇为吴棫辩护虽然有些护短,但是上边引的这段话讲谐声字与《诗经》押韵的关系,还是很有分量的。意思是说,实际上只要看看《诗经》押韵与谐声偏旁的一致性就可以证明古音了,从其他的书取来的例证不要都可以。这种认识正是段玉裁“同声必同部”理论的先声。

王力先生在《汉语史稿》中说;“段玉裁等人又发现一件重要的事实,就是谐声偏旁和《诗经》韵脚的一致性。”但是,从上边所引《韵补》序的文字看,这种一致性的“发现权”不应属于段玉裁而应该属于吴棫。段玉裁实际上是受吴棫的启发。尽管清人在古音学上看不起宋人,但事实上还是继承宋人的。只是吴棫虽然发现了谐声字和《诗经》押韵一致的现象,却没有很好地从理论上加以总结,也没有充分运用于实践,直到段玉裁才把它提到理论的高度,并且在研究古音的实践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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