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野狼disco侵权撤了(8完野狼Disco侵权这个事儿才发现原来造谣还能完全合法呢)
前段时间,火遍中国的神曲《野狼Disco》摊上事儿了:有人站出来,说老舅(董宝石)的这首神作涉嫌抄袭
“森里滴发”,怎么好好的就摊上抄袭的官司了呢?反正宅着也是宅着,小主来带你好好捋一捋
《野狼Disco》这首歌,由三部分组成:词,曲,伴奏。其中,词和曲都是由老舅亲自操刀的,这个没毛病;但是伴奏(beat)部分,《野狼Disco》使用的是芬兰音乐制作人Vilho Ihaksi的作品
Vilho Ihaksi在创作完这段Beat之后,于2018年2月1日把它上传到了youtube上,并命名为《More Sun》
老舅随后听到了这首beat,应该是当时就很有灵感,决定买下这首beat。但估计老舅一时半刻翻墙也挺费劲,就委托他的朋友杨子昂帮他购买了商业使用权,于是杨子昂在2019年7月12日花了99美元买了下了lease(使用合同)。当时的收据老舅也晒出来了
有人会问:这个购买途径是否是正当的呢?创作者是否授权Beatstar Marketplace这个网站来销售自己的版权呢?答案是:Ihaksi在youtube上上传完beat之后,亲自在下面留了链接:“想买的话,可以上Beatstar Marketplace这个平台,或者直接给我写邮件”
在下面也看到了明码标价,其他的先不管,咱们就看老舅买那个99美元套餐的,上面清清楚楚写的是unlimited。最后一行还写着:如果想要独家版权,私聊!
小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上了这个Starbeat Marketplace的网站,发现已经404了
那……这首歌不行了,咱们看看别的?类比一下总可以吧。于是小主找到了同样的原创者Ihaksi在这个网站上上传的其他beat,然后也选这个99美元的unlimited套餐
上面的使用条款当中写的明明白白:无限量使用,无限量发行,可以用于包括营利性质的商演,包括无限次的音乐视频录制,包括所有电台里播放的权利
这么看来,买了之后就可以拿来用,应该是没毛病的吧?更何况在《中国新说唱》上亮相的时候,这首歌的编曲还明确写出了Ihaksi的名字
而且这个credit在最早上传网易音乐和QQ音乐的时候老舅都给了Ihaksi
这一波老老实实的操作下来,应该怎么都算不上侵权了吧?很遗憾,这事儿还真就没那么简单
2020年一月初,突然有一家叫作“玛西玛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的突然借助某公众号向老舅的团队发难,说《野狼Disco》涉嫌侵权
当时,不仅《野狼》的团队,连英皇,华为,网易云,咪咕这些平台也都收到了“律师函警告”,声称《野狼Disco》涉嫌侵权,勒令他们赶紧下架,否则后果自负
事情闹得这么大,马上就成了大热的话题,《野狼Disco》的国民度就不说了,从新年晚会到春晚,可以说完全达到了“无野狼,不晚会”的热度;而“抄袭”“侵权”这个词,又是长时间以来,梗在中国原创音乐人喉头的一根刺,小小的一个事件都能掀起轩然大波,更何况是这种“国民热歌”
一时间,风向开始转移,很多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开始跟着骂老舅。国内的网络环境还好,外网已经基本快被骂瘫了(请大家从语言使用习惯上自行判断,都是谁在骂)
之前顶这首歌的评论也被diss的评论压到了下面,有某些“高等公民”开始用母语评价“看,国内的人水平就这样,就喜欢这种土嗨”
前面我们已经捋清楚关系了:这首歌存在争议的部分,不是作词,也不是作曲,而是编曲,原编曲人是Ihaksi,而且老舅在所有公开的上传和演出中,编曲也都写的都是Ihaksi。那之前向老舅团队和各大平台发律师函的那个“玛西玛”,到底在作什么妖呢?
其实这个事儿的伏笔,在一开始就埋下了。记得当时Ihaksi在youtube上上传完之后,下面留的一句话吗?“要想购买独家版权,私聊问价”
这一点老舅其实也想过,他在这首歌红了之后,从2019年11月2日就曾经多次跟原作者通过电子邮件沟通过,表示自己很想要购买这首beat的独家版权(其实老舅的信也都是拜托朋友发的,可能是自己英语不行吧)
老舅让对方开价,想买独家版权。至于为啥想买这个独家版权呢?试想:这个beat如果还有其他人不断下载,应用,那这事儿是不是有点癞蛤蟆蹲脚背——不咬人膈应人?
但是得到了对方的回复是:不用啊哥们,用那个99美金的unlimited就够!独家的我还不是那么想卖
大哥??不是你说要想买独家的就跟你私聊的么?私聊你,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
宝石老舅也是不轻易放弃的人,意识到可能是对方说不定想要个大数,但不好意思开口,所以自己主动把这层窗户纸捅破了:只要你开个价,能顶上的哥绝不往下划价!
然后Ihaksi也没客气,7号时候回了一封邮件:没事儿啊,这beat也不咋红,你就买非独家那个版本就够啦!而且我要是把独家的卖给你,那我之前卖出去的那些非独家的,使用权也要不回来了。再说了,就算真要卖,那我要价肯定贼鸡儿高,不值当啊哥!你不如看看我的一些新创作,更值!
由此可见,大概这时候,远在北欧的Ihaksi可能完全没意识到,跟他通邮件的,是wuli国民老舅。老舅都火成啥样了,可能差他那点钱儿么?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Ihaksi回老舅的邮件还算是挺及时的,2号发的邮件3号就回,4号发的邮件7号回,也算是有来有往;不过老舅7号给他回信,再次强调“钱不是问题”之后,Ihaksi就没了踪影;隔了一周,14号,老舅再次发了一封信:“到底多少钱啊兄弟,能给个痛快话不?”
估计老舅此时的内心戏是:啥情况啊?咋要个价这么磨叽呢?
Ihaksi在7号最后一封回信之后,一直磨磨唧唧到25号,隔了两个多星期,才又回复了一封新邮件。邮件里面说:对不起哈,这beat的独家已经卖了,卖了5000美金
这波骚操作小主着实看不明白了:如果一开始Beatstars上就有卖那个5000美元的独家版本的话,那老舅是瞎了才没看到?就算老舅瞎,那么当老舅第一次跟Ihaksi联系的时候,为什么Ihaksi没有直接提醒老舅:Beatstars上有明码标价啊bro,5000美金哦!(下图所示是Ihaksi的其它最新beat都加入了这个5000美金的选项)
但是老舅当时买的时候,包括跟Ihaksi沟通独家版权的时候,这首Beat下面是否有5000美金这个选项?就天知地知了,因为这首beat已经下架,网页都404了
Ihaksi这位bro也是:5000美金,不到4万人民币的事儿,你在那儿憋啥呢?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憋出5000万呢
最重要的是:大哥你这两个星期到底干嘛去了??其实Ihaksi这两个星期也没闲着。记得我们刚才提到的那个蜜汁存在“玛西玛”么?Ihaksi这段时间就在被他们纠缠呢。11月14日,Ihaksi跟玛西玛公司签署了独家协议
怎么就这么巧?真就这么巧。老舅也在这段时间收到了玛西玛公司发来的奇怪邀请,说有个台湾人联系他,要唱一首闽南话的《野狼Disco》,并且要一个数额巨大的分成
明人不说暗话,咱们看聊天记录吧,“赶紧跟我合作!给我打钱!要不要你好看哦~~~”
我们已经联系好Ihaksi一起告你了哦!不给钱就等着吃官司吧!(网上甚至传的版本是,Ihaksi已经联系好了国内律师,要告老舅了)
顺便8一下“玛西玛”这家神奇的公司,真的是个很骚的存在呢
难道是传说中的职业原告,又名:碰瓷专业户?
退一万步说,即使玛西玛真的抢在老舅前面买到了这个beat的独家版权,从前面Ihaksi跟老舅的邮件往来也可以得知,已经购买过的unlimited商用版权也是不能收回的,所以老舅继续使用,应该没毛病
但是这事儿恶心就恶心在,那个99美元的unlimited版本,虽然在网站上购买的时候说的是可以用与营利性质的商业演出
但是在放在购物车里,交钱的前一步,如果注意看的话,其实旁边有个小字的部分,这个部分打开之后是这个lease的完整版。而这个完整版的lease里又说:可以无限量的在非营利场合下使用。但同时也说,使用者可以在演出中获得报酬
也就是说:如果老舅为315晚会这种、慈善捐款晚会这种非营利性质的演出活动,是可以的,晚会主办方给老舅出场费,也是允许的。所以老舅赚出场费这个事儿,没错,错在不能参加营利性质的活动。所以老舅参加的《中国新说唱》,各大卫视的跨年晚会、春晚,恐怕不能算是非营利场合
敲重点,如果硬要说老舅“违规”,那只有参加营利性质的晚会时才违规,其他任何时候使用,都!合!规!
而且,老舅还把这首歌的版权收入都捐给武汉的医护人员和家属了
而昨天,这个事情又迎来了神反转:人家beat原作者Ihaksi发视频了!!!“哪个憨批说老子要告老舅了?99美金买的版权也是版权啊!之前有个龟孙骗老子录了个视频证明我是我,我是beat原创者,谁在造谣说老子要告人了???”
看懂了么???台湾同胞陈先生(玛西玛公司负责人)的那套骚操作,纯洁的北欧人民根本玩不转,不知不觉就掉进套里,被人当枪使了
再说,《野狼Disco》的前奏beat部分虽然好听,但也是经过老舅修改过的;何况整首歌最魔性洗脑的难道不是画龙画彩虹??
今天的瓜就吃到这儿,希望病毒也能快快像那些表脸的魑魅魍魉一样,速速退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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