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首示众的意思是什么(斩首示众断头台)
你可能听说过一个词,叫“公开处刑”,你也可能看到过以下两篇文章:《穿假鞋被发现是当代生活的公开处刑》,以及《有一种公开处刑叫“我妈晒我的童年照”》。
在今天,“公开处刑”的含义,更接近于“在公众面前出丑被曝光”,据说这层意思还是从日本传过来的。
而在过去,“公开处刑”顾名思义,说的是“公开地被处刑”。古代有个酷刑叫“枭首示众”,或者说“斩首示众”,就是把犯人的头砍下并挂起来给众人看,这就是一种公开处刑。
为什么要公开处刑呢?如果仅仅从字面上来分析,“处刑”对应的是“暴力”,而公开指的是向公众示意“我拥有施行暴力的权力”。
不光中国有公开处刑,国外也有。拿法国举例,我们知道法国是有“断头台”的。在上断头台之前,犯人要被五花大绑丢进囚车里游街示众。等到上了断头台,被砍下头颅之后,犯人的脑袋还会被拎起来向围观群众展示。
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认为,18世纪之所以要搞公开处刑,是要“使犯罪者成为自己罪行的宣告者。……无论犯人仅仅放枷示众还是受火刑或轮刑,他都要用肉体来承担他的罪行和对他施加的司法正义,从而使这种罪行和司法正义昭示于众。”
不要认为公开处刑离我们很遥远,即便在今天,还有一些国家保留着“石刑”这种死刑执行方式。所谓的石刑,是指挖一个坑,将犯人置于其中,行刑者再往坑里埋上沙土,男性一般是腰以下被埋,而女性则是胸以下。之后,行刑者向犯人一起投掷石块,直至将其砸死为止。
这种公开处刑带有浓郁的宗教意味,手段极其残忍。有一部电影叫《被投石处死的索拉雅》,它就是根据发生在1986年的一件真事改编的。这次处刑的地点就在村子的广场上,索拉雅被包括亲人在内的行刑队活活砸死。
福柯说,“公开处决并不是重建正义,而是重振权力。”那些仍未废除石刑的国家,每一次动用石刑,并不是在昭示这是正义之举,而是想重振政府与宗教的权力。
除了石刑、断头台和斩首示众这些死刑之外,还有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公开处刑,比如中国古代的“刺配”。所谓的刺配,是指在犯人脸上刺字并发配到偏远地区。
一提到“在犯人脸上刺字”,我们很容易会联想到《水浒传》。这部名著里写道:“原来宋时,但是犯人,徒流迁徒的,那脸上刺字,怕人恨怪,只唤做‘打金印。’”像宋江、林冲、武松、杨志等人,脸上都被打过金印。
《水浒传》里写“旱地忽律”朱贵第一次遇到“豹子头”林冲时,就提到了这金印的作用。
正饮之间,只见那个穿皮袄的汉子向前来把林冲劈腰揪住,说道:“你好大胆!你在沧州做下迷天大罪,却在这里!见今官司出三千贯信赏钱捉你,却是要怎地?”
林冲道:“你道我是谁?”
那汉道:“你不是∶豹子头林冲?”
林冲道:“我自姓张。”
那汉笑道:“你莫胡说。见今壁上写下名字。你脸上文着金印,如何要赖得过!”
朱贵的意思是,你林冲嘴上骗我没用,你脸上可是有金印呢。也就是说,有这金印在,别人都知道你是犯了事,这就相当于往自己身上挂了个明晃晃的大牌子:我是罪犯。
现在的人犯了罪,个人档案里会留下案底,但刑满释放后走在路上,至少陌生人是不知道你曾犯过事的。金印就不一样了,不管你走到哪儿,你的罪行都是公开的、藏不住的。
武松当年杀了人逃亡,怕金印暴露自己。张青说,你贴两块膏药在金印上,不就没人知道了吗?孙二娘怼张青,你当那些当差的都是傻子吗?她拿了头陀的衣着装备,给武松全套换上,把他打扮成带发修行的“行者”,这才放心。
“金印”这种“烙下罪行”的物件,不光《水浒传》里有,美国作家霍桑的小说《红字》里也有。所谓的“红字”,指的是一种证明你是通奸者的标志,戴上这个红字行走,就相当于向众人展示自己犯了通奸罪。
在“公开处刑”中,犯人是受刑者,刽子手和背后的政府(或宗教)是行刑者,而大众则是见证者。
鲁迅先生曾经写过一篇小说,叫《示众》。这篇小说没有写处刑,写的是各种围观处刑的群众,小说中没有第一主角,每个围观者的笔墨都是平均的。这篇小说的意图很明显,它探讨的是“看客心态”。
公开处刑之所以会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减少,其中一个原因正是作为“看客”的大众在心态上发生了变化。当大众被公开处刑所震慑时,政府的权力就因此得到了巩固;而当大众被这样的处刑方式所激怒时,政府的权力则很可能受到质疑乃至颠覆。
《被投石处死的索拉雅》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激起了观众的怒火。而当实施石刑的国家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谴责时,这些国家的权力就受到了威胁。
不过,即便传统意义上的公开处刑正变得越来越少,我们也依然会在日常生活中见到此类现象。比如有的教师会让犯错误的学生到讲台前或走廊上罚站,这种惩罚方式本身就是借助了“示众”的力量。
“罚站”和“在众人前罚站”是两回事,这就像“留案底”和“打金印”的区别一样,前者是惩罚,后者则是借由他者、借由大众来加深惩罚的力度。
你应该见过带着孩子的老人,当孩子哭的时候,有的老人会说:“你丢不丢人啊?你看看有多少人在看着你呢。”这种下意识的言语背后,反映了这样的心理认知:哭这个行为,由于他者的存在,而变得不正当了。
你当然可以认为“这是为了不打扰别人”,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由于大众的存在,“孩子因何而哭”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立即停止哭泣”。
鲁迅当年写看客心态,担忧的是在群众眼中“革命者因何被处刑”不再重要,重要的只是“处刑这一行为的完成”,因为“完成”就意味着看了一场好戏,意味着可以从刽子手手中买到人血馒头。
今天,我们在不同的处境下,很可能会分别扮演受刑者、见证者和行刑者三种身份。问题就在于,你是否有自觉性,你是否能意识到你在某一刻扮演了其中一种身份。
当你小时候,非常不情愿地被父母要求在众人面前表演节目时,你就是受刑者。当你作为亲朋,目睹了孩子带着尴尬的表演时,你变成了见证者。当你有了孩子后,同样这样要求他时,你就成了行刑者。
当代人的这种公开处刑,比起过去的丢掉一条命,简直就是小儿科。只是,身体的惩罚虽然被免除,但精神上的创伤仍然不可避免。
当代生活中,很多人就在这三种身份中来回游走。像网络暴力的本质就是一种公开处刑,只不过有的人是看客,有的人是刽子手。然而,人们很难意识到这一点,除非有朝一日自己成为受害者。
这样来看,萨特在戏剧《禁闭》中写下的那句话,是何等的睿智:“何必用烤架呢,他人就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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