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族 特征(高山族的介绍)
高山族是中国台湾地区南岛语系各族群的一个统称主要居住在中国台湾省,也有少数散居在福建、浙江省等沿海地区聚居地区主要在台湾中部山区、东部纵谷平原和兰屿岛上,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高山族 特征?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高山族 特征
高山族是中国台湾地区南岛语系各族群的一个统称。主要居住在中国台湾省,也有少数散居在福建、浙江省等沿海地区。聚居地区主要在台湾中部山区、东部纵谷平原和兰屿岛上。
高山族有自己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大体可分为泰雅、邹、排湾三种语群。没有本民族文字,散居于大陆的高山族通用汉语。居住在台湾的高山族同胞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艺术,他们口头文学很丰富,有神话、传说和民歌等。
民族界定高山族是中国台湾南岛语系各族群的统称,指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上汉族及其他大陆民族以外的“中华民族”人口,范围大概相当于历史上汉族所谓“生番”,日本殖民当局所谓“蕃人”、“高砂族”,或当前台湾地区有关规定中“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的总和。
台湾的原住民族可分为两大类∶
1、住在西部平原与外界接触较早的平埔诸族,多已融合于台湾汉社会中;
2、住在山区或东部平原的诸族,尚能保持其固有风俗与语言。
由于历史上原居平地的台湾原住民(“熟番”、“平埔族”)大量汉化,当前各“平埔”族群并无明确法律地位,借用中华民国早期分类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定义乃将其视为“汉族”;因此,“高山族”的指涉范围,小于广义的“台湾原住民”(包含各“平埔”族群)或岛上南岛语系族群的实际总和。“高山”、“平埔”二分法,是从汉族中心角度出发的政治性泛称,缺乏人类学根据;此类说法在台湾,被认为含有种族主义与殖民主义的色彩。
历史上,特别是明代以前,并没有高山族这个名称。高山族民族来源是多源性的,但主要来自中国大陆东南沿海的古越人的一支。自汉族居民移居台湾后,原住民族分化为两部分:一部分定居平原,与汉族融合,称为平埔人,包括西拉雅族21社,洪安雅族13社,巴布萨族9社,巴则海族4社,拔埔拉族4社,道卡斯族6社,凯达格兰族28社,噶玛兰族34社。另一部分仍定居于山区,受汉族影响较少,至今保留着原住民族语言、风俗、习惯等特点,现高山族,一般指这一部分少数民族。“高山族”这个名称是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大陆对台湾省民族的总称。该词主要是由大陆所使用,而台湾当局已经停用此名词。
1954年3月14日,台湾当局规定:高山族包括泰雅、赛夏、布农、曹族(1998年11月更名为邹族)、鲁凯、排湾、卑南、雅美、阿美9个族群(一说为10个族群,邵族也算一个族群)。邵族原被归类於平埔族,2001年纳入原住民的第10族。原居住於宜兰,後大举迁居至花莲的平埔族--噶玛兰族,经过族群认同调查後,於2002年正式认定为第11族。太鲁阁族则于2004年被政府认定由泰雅族独立出一个族群,成为第12族。2007年原隐身于阿美族之中的撒奇莱雅族(Sakizaya)独立为第13族。2008年原被列含於泰雅族之赛德克族经行政院第3089次院会(4月23日),决议通过为台湾原住民族第14族。至2008年4月23日,台湾已确认的高山族族群为13个。另有未被确认的族群,包括:巴布萨族、巴赛族、洪雅族、凯达格兰族、雷朗族、马卡道族、巴布拉族、巴宰族、猴猴族、西拉雅族和道卡斯族。
民族历史在台湾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文物,与中国福建的新石器文物关系密切,台湾人主要的应是从中国大陆迁移过去的。
高山族过去长期处于原始社会发展阶段。据史载,三国时期,高山族的先民分成若干部落,部落成员称为“弥麟”,公共事务由部落成员共同管理。他们使用石斧、石锛、石环、用鹿角为矛,用青石为镞,以采集、狩猎为主,畜牧业尚不发达。盛行男嫁女家的婚姻制度,大约尚处在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至7世纪,已有了农耕、畜牧,生产工具仍以石器为主,有少量铁器。部落有酋长,无赋税,公共事务仍由部落成员管理,有人犯罪,由部落成员根据习惯法共同议决制裁办法,轻者杖责,重则处死。无文字,不知历法,崇拜山神、海神。集会时多举行歌舞。已有雕刻与绘画。历北宋、南宋、元朝、明、清代各代,台湾与内地的联系日益增多。据陈第《东番志》等书记载,当时高山族的农业、畜牧业和狩猎,虽较以前有了进一步发展,且已有部分特产与大陆沿海居民进行贸易,大陆人以玛瑙、瓷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高山族的鹿脯、鹿皮、鹿角等,但各部落之间依然“老死不与他夷相往来”,仍过着原始的生活。
从16世纪开始,台湾高山族多次遭受外国侵略。1563年,倭寇侵入北部鸡笼(基隆)一带烧杀抢掠,当地高山族被迫迁居山区。以后又有荷兰殖民者、西班牙殖民者、美日侵略者侵略台湾,高山族人民给予了坚决抵抗,开展了英勇顽强,不屈不挠的斗争,表现出了誓死保卫家园的爱国主义情操。
17世纪以后,由于大量汉族迁居台湾,以及郑成功政权采取有利于发展高山族经济文化的一系列措施,加速了高山族社会经济发展。居住在西南部平原的高山族,有一部分发展进入封建社会。长期以来高山族和汉族人民共同抵御外国侵略者的侵略,共同开发了台湾。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台湾50年间,反抗斗争尤为激烈,以1930年的雾社起义规模最大。1947年又参加了以汉族为主的“二二八”起义。
人口状况- 人口分布
2001年,台湾高山族人口41.5万人。其中阿美族古称“阿眉族”,人口约15.4万人;泰雅族,人口约8.4万人;排湾族,人口约7万人;布农族,人口约3.5万人;卑南族,人口约9000人;鲁凯族,人口约1.5万人;曹族(1998年台湾当局改为邹族),人口约8000人;雅美族,人口约4000多人;赛夏族,人口约3000人;邵族,仅数百人。高山族居民大部分居住在台湾省,2010年达40多万。除此之外,高山族还分布在大陆的许多地方,例如福建、北京等省市。根据2010年第六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普查,大陆有高山族4009人。
- 支系介绍
至2001年7月17日,台湾已确认的高山族族群为13个:泰雅人、赛夏人、布农人、曹人(1998年11月更名为邹族)、鲁凯人、排湾人、卑南人、雅美人、阿美人、噶玛兰人、太鲁阁人、撒奇莱雅人和赛德克人。
布农人(布农是高山语“人”的意思)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于60个村落。原始居住地在玉山以北、中央山脉以西的高峻山地,后向台东、高雄方向迁徙。现主要居住在南投县的仁爱、信义乡、高雄市那码夏、桃源、茂林区、台东县的海端、延平乡、关山镇、花莲县的万荣、卓溪乡、玉里镇等。总族群下分3个小群:北布农人分布于中央山脉西麓;中布农人分布于高雄县境内;南布农人散居于台东花莲一带。织布、编篮、制革、制陶技术比较发达。社会生活是父系氏族制,婚后妻从夫、子从父,女子在家中有一定地位。
鲁凯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于20个村落,分布在阿里山、新高山以南,大武山以北的山地,包括高屏溪上游的浊水溪、隘寮溪和中央山脉的东侧大南溪流域,属屏东县三地、雾台,高雄县茂林,台东县卑南等乡,其中以雾台乡最为集中。鲁凯人生活习惯与排湾人相同,他们住石板房,以陶壶、料珠、雕刻、纹身闻名。社会生活方面已有阶级出现。每代成员中只允许一对配偶存在,权力由长男继承,死后采用侧身葬、直肢葬。语言、文化受布农人影响较大。
排湾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于160个村落。原多生活于山麓一带,后移住山地。其分布区域,北起大武山,南达恒春,西起隘寮、坊寮一线,东至大麻里以南的三角地区,分别散居于屏东县的三地、玛家、泰武、来义、春日、狮子、牡丹和台东县的金峰、达仁、大麻里、大武等乡。排湾人分为排湾和塔罗塔罗两个亚族,前者居于该族分布区的中央部分,有浓厚的民族特性,以中央山脉为界,又分为东本两个小族;后者居于东海岸一带,也分为东海岸和巴里拉利奥两个小族。该族群有平民、贵族等阶级之分。子女中居长者继承权力。手工艺较发达。
卑南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分居于8个村落。传说该族发源于台东附近的巴纳图,曾为台东平原主人。主要分布于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之海岸地区,居住地是台东县的卑南、金峰、达仁等乡。过去曾与鲁凯、排湾列为一族,1954年确认为一个独立的族群。族权是由长女继承,家庭生活偏重于母方。
邵族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于南投县境内的日月潭一带。有人认为它是曹人的一部分,有人又把它划为布农人的成员,还有人把它划为平埔人的一系,但其语言、风俗、习惯独具特点,因而把它看成独立的族群。
泰雅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是高山族中第二个大族群。居住于120个村落。原先居住在台湾西部平原,后因环境压力,逐步移居山区,主要分布于台湾北半部,如新北市的乌来区,桃园市的复兴区,新竹县的尖石乡、五锋乡、苗栗县的泰安乡,台中市的和平区、南投县的仁爱乡、信义乡、花莲县的秀林乡,宜兰县大同乡、南澳乡等。该族群下分泰雅和赛德克两个亚族群。泰雅亚族又分西住堡群、大(山 科)(山 坎)群、大湖群、西开利克群;赛德克亚族也分东、西两个群落。该族群有纹面、纹身的风俗。男善狩猎、女善纺织,行从夫居。
达悟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分布于台东县兰屿岛滨海地带,是高山族中唯一的渔猎民族。语言几乎与菲律宾北部的巴丹居民一致。农业以种植水芋为主,工艺以制陶、造船、制银较为著名。社会生活以核心家庭为主。该族群爱好和平,没有猎头等习惯。
邹人曹族人(1998年11月更名为邹族)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原分布于桃园大溪至大安溪一带,定居在新竹县五峰乡、苗栗县南庄、狮潭乡等地。该族群下分北赛夏和南赛夏两个小族群,族群内部,行从父居、妻随夫行,常数代同居,同代中不一对配偶为限。每两年举行一次人矮人祭。
阿美人(阿美是“北方”的意思,是阿美南部的人对北部人的称呼)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在高山族中人口最多。原分布于台湾东部纵谷平原南北两端的秀姑峦溪口和恒春附近,后来移居东部纵谷及海岸线一带的花莲县东部和台东县的东北部,包括台东县11个乡镇和花莲县12个乡镇。依据语言、习俗和地域差异,大体分为北、中、南部阿美和海岸阿美四部分。
赛夏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他们的祖先是从大霸尖山下移到大湖、苗栗一带平地,然后又逐渐迁徙到泰雅人居地西南边的阿里山和五峰山一带山区,分属于新竹县的五峰乡等地。
文化习俗- 概述
高山族世代相承的传统习俗中,有许多华南古文化的特质,诸如巢居、公廨、舟楫、杵臼、木鼓、生食海产、嗜槟榔、嚼米酿酒、竹筒饮酒、跣足、蹲踞、羽冠、卉服、珠贝、贯头衣、筒裙、断发文身、凿齿、涅齿、穿耳、琴箫挑逗、构屋笄居、崖葬、洗骨葬、歌舞、秋千、木雕、猎头、祭祀、巫术、太阳与蛇和鸟崇拜、祖先崇拜、洪水神话、射日神话、连名制度,等等。其中巢居、舟楫、凿齿、穿耳、生食海产、崖葬、蛇崇拜等都是古越人典型的文化特质,印证了高山族与古越人;习气共俗,源出一脉。
- 饮食文化
高山族的饮食以谷类和根茎类为主,一般以粟、稻、薯、芋为常吃食物,配以杂粮、野菜、猎物。山区以粟、旱稻为主粮、平原以水稻为主粮。除雅美人和布农人之外,其他几个族群都以稻米为日常主食,以薯类和杂粮为主食的补充。居住在兰屿的雅美人以芋头、小米和鱼为主食,布农人以小米、玉米和薯类(当地称地瓜)为主食。平埔人还特产香米、喜食“百草膏”(鹿肠内草浆伴上盐即食)。昔日饮食皆蹲踞生食,饮食、烹饪、享用十分考究。高山族嗜烟酒、食嚼槟榔。在主食的制作方法上,大部分高山族都喜把稻米煮成饭,或将糯米、玉米面蒸成糕与糍粑。
高山族蔬菜来源比较广泛,大部分靠种植,少量依靠采集。常见的有南瓜、韭菜、萝卜、白菜、土豆、豆类、辣椒、姜和各种山笋野菜。
高山族普遍爱食用姜,有的直接用姜蘸盐当菜;有的用盐加辣椒腌制。肉类的来源主要靠饲养的猪、牛、鸡,在很多地区捕鱼和狩猎也是日常肉食的一种补充,特别是居住在山林里的高山族,捕获的猎物几乎是日常肉类的主要来源。
高山族的十个族群中各自都有自己独特的食品,其中典型食品有:腌肉,高山族泰雅人、阿美人储存肉类的方法,其中泰雅人腌猴肉和阿美人腌鹿肉和野猪肉别具一格;咂酒,高山族排湾人、布农人土法酿制的一种米酒。
布农人在制做主食时,将锅内小米饭打烂成糊食用,排湾人喜用香蕉叶子卷粘小米,掺花生和兽肉,蒸熟作为节日佳肴,外出狩猎时也可带去。但作为狩猎带去的点心,馅里一般不加盐巴等咸味调料。
泰雅人上山打猎时,喜用香蕉做馅裹上糯米,再用香蕉叶子包好,蒸熟后带去。排湾人喜欢将地瓜、木豆、芋头茎等掺合在一块,煮熟后当饭吃。泰雅人喜用生姜或辣椒泡的凉水做为饮料。据说此种饮料有治腹痛的功能。过去在上山狩猎时,还有饮兽血之习。不论男女,都嗜酒,一般都是饮用自家酿制的米酒,如粟酒、米酒和薯酒。
雅美人喜欢将饭或粥与芋头、红薯掺在一起煮熟做为主食。外出劳动或旅行,还常以干芋或煮熟的红薯及类似粽子的糯米制品为干粮。排湾等族狩猎时,不带锅,只带火柴,先将石块垒起,用干柴禾烧热,再在石块底下放芋头、地瓜等,取沙土盖于石块上,熟后食用。食用芥菜时先将正在生长中的叶擗下来,用盐揉好,放两三天后才吃,留在地里的芥菜根继续生长。
排湾人不吃狗、蛇、猫肉等,吃鱼的方法也很独特,一般都是在捞到鱼后,就地取一块石板烧热,把鱼放在石板上烤成八成熟,撒上盐即可食用。排湾人小孩不许吃鳗鱼,甚至其他鱼的鱼头也不让吃,认为吃了鱼头不吉利。
阿美人在做肉菜时,喜把肉切成块,插上竹签,煮好后放在一个大盆里,全家人围在盆边,每个人用藤编小篮盛饭,共用一勺舀菜,一手抓饭,一手取肉吃。在插秧季节,他们喜到水田里捉小青蛙,带回家中用清水洗净,煮熟即吃。阿美、泰雅等族人有的也吃捕来的生鱼。他们还喜欢将打来的猎杀好去皮,加盐和煮得半熟的小米一起腌存,供几个月食用。保存食品常用腌、晒干和烤干等几种方法,以腌制一、两年的猪、鱼肉为上肴。高山族过去一般不喝开水,亦无饮茶的习惯。
- 服饰文化
高山族传统衣饰绚丽多彩,衣饰式样因族群而异。
高山族男子的衣饰式样,大体有四种类型:一是以泰雅人、赛夏人和北部阿美人为代表的北部型。其特征是用两幅麻布拼缝成无袖筒外褂;二是以曹人和布农人为代表的中部型。其特征是以鹿皮为衣料,上衣为带毛的鹿皮背心,外披鹿皮披肩;三是以排湾人、卑南人、鲁凯人和南部阿美人为代表的南部型。其特征是对襟长袖上衣,腰部系半腰裙,或系一条宽腰带而垂其两端作为前裙;四是兰屿岛上雅美人的雅美型。仅系一条用宽约三四寸的厚布做成丁字带遮挡下身。
高山族女子衣饰类型包括短衣长裙和长衣短裳。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泰雅人、赛夏人、曹人和阿美人的短衣长裙式;二是布农、鲁凯人和排湾人的窄袖长衣式;三是雅美人的半裸露式。上身常常只穿一件背心,下体仅横围一块腰布。冬季则用一块方布自左肩围裹其身,于左肩上打结。
高山族各族群男女皆重装饰。饰物种类很多,主要有贝珠、贝片、琉璃珠、猪牙、熊牙、羽毛、兽皮、花卉、银铜首饰以及钱币、纽扣、竹管等。他们用这些饰物把浑身上下装饰得琳琅满目,五光十色。尤其是男子,盛装时几乎从头到脚都有装饰,有些男子尤其是头领的头冠甚至比女子头冠更为复杂和多姿多彩。
按地域分:北部常见无袖胴衣、披衣、胸衣、腰带;中部常见鹿皮背心、胸袋、腰袋、胸衣、黑布裙;南部常见对襟长袖上衣、腰裙、套裤、黑头巾等。
雅美人服饰简单,男子以丁字布遮下身,上穿背心;女子通常上穿背心,下着筒裙,冬天以方布裹身。
高山族在古代以裸为美。仅以幅布遮阴,毛皮围腰。但接触汉文化以后,逐步形成男穿长衫女着裙,讲究服饰美。衣服除兽皮、树皮外,多用自织麻布并加彩纹装饰。
高山族的服饰图案、日用品、工艺品多选用蛇纹图案,这与他们的居住环境和图腾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由于高山族生活在蛇类出没的亚热带地区,对蛇的属性、特点有较多的了解,他们把"百步蛇"当作神灵的化身,认为是祖宗的灵魂附在上面,因而不能杀害,并把它作为神灵加以崇拜。
高山族还有黥面、文身、凿齿、涅齿、穿耳、除毛、束腹等身体装饰习俗、身体装饰一般出于成年、美观、联姻、纪功、尊贵等目的。20世纪40年代中期以后,身体装饰习俗逐渐趋于衰退,但其残余影响还在。
节日习俗重要节日
高山族的重要节日有:播种祭泰雅人,(三月下旬春播结束之日)、平安祭(布农人,四月初四)、“阿立”祖祭(平埔人,九月十六日)、丰年祭(邹人、鲁凯人、达悟人等,八月十五日)、竹竿祭(排湾人,十月二十五日、)、猴祭与大猎祭(卑南人,十一月)、矮灵祭(赛夏人,十月十一日至十八日)以及达悟人的飞鱼祭,等等。
高山族的传统节日大都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基本上是以祭祀典礼的形式而出现的。如开垦祭、播种祭、除草祭、丰年祭、五年祭、祖灵祭、渔猎祭、矮灵祭、船祭、飞鱼祭等,其中“丰年祭”是除雅美人外高山族全民性的节日。在节庆期间,除歌舞聚宴外,还增添了体育比赛、文化展览、游艺活动等。
节日礼仪、祭祀食俗
高山族喜欢在节日或喜庆的日子里举行宴请和歌舞集会。每逢节日,都要杀猪、宰老牛,置酒摆宴。布农人在年终时,用一种吃“希诺”的植物叶子,包上糯米蒸熟,供本家同宗人享用,以表示庆贺。
高山族节日宴客最富有代表性的食品是用各种糯米制作的糕和糍粑。不仅可作节日期间的点心,还可作为祭祀的供品。也将糯米做成饭招待客人。
高山族各族的祭祀活动很多,诸如:祖灵祭、谷神祭、山神祭、猎神祭、结婚祭、丰收祭等种种,以排湾人的五年祭最为隆重。届时除摆酒席供品外,还伴以各种文体活动。婚礼及宴请的场面十分丰盛和壮观,尤其要准备大量的酒,届时参加者都要豪饮,并有不醉不散的习俗。“丰收祭”这天,族人自带一缸酒到场,围着篝火,边跳舞、边吃边饮酒,庆贺一年的劳动收获,每年举办一次。排湾人在欢庆的日子里常用一种木质的、雕刻精美的连杯,两人抱肩共饮,以表示亲密无间,如有客至,必定要杀鸡相待。布农人在宴客时先把鸡腿留下来,待客人离去时带在路上吃,意为吃了鸡大腿,走路更有气力。鲁凯人善以垒石为灶烤芋头,经烘烤的芋头外脆里软,便于携带,也常带给客人路上食用。
- 居住习俗
高山族过去是依山傍水,巢居穴处,或辟竹编茅,架木为屋。住宅类型有木屋、竹屋、茅屋、板岩石屋、草顶地下房屋等,但十分讲究造型和实用相结合。大都呈长方形或四方形,有门无窗。
- 婚嫁习俗
高山族的婚姻行一夫一妻制,禁止近亲结婚。男女大多自由恋爱结合,如泰雅人以吹口哨表示爱情,有的阿美妇女到男方家赠物表示相思。高山族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非常自由,父母从不干涉。当姑娘到了结婚年龄时,家里就会为她准备单独的住处。
排湾人婚庆时,将小米磨成粉,加水搅糊,包入鱼虾(虾露出尾巴),捏成鸡蛋大小的团,置于沸水锅中烧,熟后捞出食用。
- 丧葬习俗
丧葬形式,泰雅人、布农人、曹人多行屋内葬,埋尸于死者床下。排湾人、达悟人行野外墓葬,阿美人将死者埋葬在屋前后空地,对恶死者,一律就地埋葬。
- 宗教信仰
高山族还保留有原始宗教的信仰和仪式。他们崇拜精灵,各地信仰的神不一,有天神、创造宇宙之神、自然神、司理神和其他精灵妖怪。祭仪有农事祭(包括开垦祭、播种祭、除草祭、收刈祭、新谷入仓祭等,主要的是粟祭)、狩猎祭、渔祭、祖灵祭等。盛行巫术,其中卜占方法有鸟卜、梦卜、水占、竹占、瓢占、饭占等,并有多种形式的巫书。由于汉族移民和荷兰、西班牙殖民者的影响,高山族宗教信仰复杂。汉族带去了佛教、西方传教士带去了基督教、天主教等。这几种宗教都在高山族群众中生根,高山族宗教生活中形成原始宗教信仰、佛教和西方宗教等交错并立的局面。
- 民族禁忌
禁忌是带有宗教意义的禁规。它是人们慑于大自然的威力而采取的避祸远害的消极手段。高山族有许多关于狩猎、农耕、祭祀及其他方面的禁忌,其目的在于:通过强制性的恪守这些禁规,避免不可觉察的危险,特别是死亡的发生,以维护生产、祭祀的正常活动以及社会伦理道德,不受影响和干扰。禁忌一旦被触犯,大家预感到可能蒙受某种祸害而惶惶不安,当即中止正在进行一切活动,采取祈祷、咒语、喷酒、祭献等祓禳方式,解除可能存在的危险;犯禁的人,轻则受罚,承担祓禳飨宴的一切费用,重则处死赎罪。
在高山族禁忌中,有些是共同的,各部落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严守。具有普遍意义的禁忌,属于视觉的,如:禁忌遇见横死者及其葬地、遇见动物交尾等;属于触觉的,如禁忌接触神物、接触死者的器物等;属于行为的,如禁忌排气、打喷嚏、同族性交等。特殊禁忌,如:妇女怀孕后,禁忌用刀斧,不能吃猿、山猫、穿山甲和并蒂果实等,忌生双胞胎;忌见蛇、山猫、鼠、横死者及其葬地;女人不能接触男人使用的猎具与武器,诸如弓、箭、枪、矛等,不得擅自进入男性会所和祭祀场地;男性不能接触女人使用的织布机和生麻,在狩猎、捕鱼及农忙期间,禁止与女性同房;成人在会所受训期间,禁止与女性接触;在捕鱼、出猎或祭祀期间,家里不能断火;祭祀期间不能吃鱼等。其中,祭祀中打喷嚏尤为忌讳,南部高山族认为喷嚏意味着灵魂出壳,有招诱恶灵的危险,是祸事临头的征兆。
生育方面的禁忌主要有:
1、禁忌生双胞胎,因为迷信双胎是野兽所在,预示着灾祸将至,必杀其一以为禳灾。
2、布农人禁忌私生子,通常把私生子抛弃荒郊野外。
3、阿美人生产禁忌男人与寡妇窥视,婴儿禁忌父亲怀抱,据说由于婴儿躯体软弱,会通过接触使其父传染软弱的病症,以致狩猎、出征时奔跑乏力,一无所获。这条奇特的禁忌具母系特权社会确保孩子抚养权操在母方手里的“措施”。
传统体育刺球
又称竿球,是高山族最喜爱的体育运动形式之一,盛行台湾屏东和广东潮州一带,五年举行一次,所以又称“五年节”,并且非常隆重。这项源于一段古代的民间传说:大意是说在很久之前,高山族有一位勇敢的青年守卫人间的火种,突然发现有一只猛虎想扑灭火种,他用长竿刺杀了老虎,从而使人间的火种得以保存。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的英勇行为,激励民族的斗志,便在民间广泛的开展了这项运动。
按民间习惯:刺球所用的球是用粽皮所做,其中刺中粽球的操竿者,在今后的五年中事事如意,逢凶化吉。刺中得越多,要受到乡亲们的敬重,还可能得到姑娘们的垂情。刺球活动多按村落举行,参加者十多人、几十人不等。比赛时由专门的抛球手把粽球抛向空中,由持竿者双手舞动刺竿,以刺中落下的粽球为胜,抛球的数量没有限制,期望人人都能得到好运。在结束前一般都由抛球者把一个插满羽毛的球抛向空中,只要有人刺中了,就宣告结束。
背篓球又称背篓会,是高山族男女青年连情的一种形式。流传于台东、花莲一带,并被称为“阿美人”。参加者应该是未婚男女青年。
活动时女青年背着背篓在前面跑,男青年在身后紧相随,一般相距4-5左右,不断的把象征常青、长寿、吉祥、幸福的槟榔往女青年的背篓里投,投掷者如姑娘中意,便喜笑颜开,徐步不前;反之女青年则侧肩倒出篓中的槟榔,继续往前跑。在台湾高山族的学校里也举行这项活动,但已淡化了男女连情恋爱的含意,成为一种纯娱乐性的民间体育活动。作为比赛一般分两队,每队有一名专伺背篓,其余的队员分别向对方背篓的队员篓内投掷,背篓者则尽量避开投掷者投来的槟榔,最后以投中多者为胜。
荡秋千是高山族另一项青年男女踊跃参加的娱乐活动,荡秋千时,姑娘坐在秋千的藤垫上,系上长索,请小伙子牵引操纵,两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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