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差骑士怎么改时间(凯恩邮差总按两遍铃)

邮差骑士怎么改时间(凯恩邮差总按两遍铃)(1)

【内容】

这部小说的故事原型来自于1927年发生的一桩谋杀亲夫案。三十一岁,有着“斯堪的纳维亚式冰冷眼神”的金发美女露丝伙同她的情夫,紧身胸衣推销商贾德,用吊画绳勒死了自己的丈夫艾伯特,并企图骗取她之前瞒着丈夫替他买下的个人意外保险金。性爱与谋杀,媒体的连续炒作,加上《纽约每日新闻》上刊登的一张露丝坐电椅的大幅照片,使这个案件一时轰动全美。

凯恩小说开始部分的情节设置几乎跟真实案件如出一辙,只是将人物和事件变得更典型化和戏剧化:这次的情夫叫弗兰克,一个喜欢四处流浪,年轻英俊的小混混,小说以他的视角用第一人称叙述;这次的冷美人不是金发而是黑发,她叫科拉,用弗兰克的话说,“除了身段外,她真的算不上什么绝色美人,可她神态忧郁,嘴唇向外撅得老高,我不由得想替她把外撅得嘴唇给捣进去”;科拉的丈夫尼克,一个“软绵绵,油腻腻,个头不高,头发又黑又卷”,没事喜欢吊几嗓子的希腊人,经营着一家加油站、修车铺和小餐馆合为一体的路边小店。

通过制造一场假车祸,弗兰克和科拉谋杀了尼克。但与真实的案件不同,这次科拉没有坐上电椅。不仅如此,在同保险公司经过一番曲折惊心的较量之后,他们还获取了一笔巨额保险金。但故事并没有结束,事实上,故事真正的高潮才刚刚开始:从此以后——跟童话里常用的句式正好相反——他们就过上了不幸福的生活。而且那种不幸是如此深切和令人绝望,你甚至会感觉到,他们比坐上电椅的露丝更惨。他们开始互相猜疑,互相伤害,互相折磨,直到最后“互相死亡”。

【作者】

詹姆斯.M.凯恩1892年出生于美国马里兰州的一个爱尔兰天主教家庭,写作生涯从记者开始,历任《巴尔的摩太阳报》的报道记者,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驻法国的战地记者,《纽约世界报》编辑,以及《纽约客》执行主编,此后一度在好莱坞担任编剧。在编剧合同到期,开车逛遍了南加州,并写了几个引人注目的惊悚短篇之后,在著名出版人诺普夫的鼓励下,他开始写那本即将改变他一生的小说。

无论用什么语言来形容《邮差总按两遍铃》在当时获得的成功以及此后长销不衰的状况,都不算过分。文学史家认为它“或许是美国出版史上第一部超级畅销书”,而且是当之无愧的“黑色文学/电影”的开山鼻祖——而在这种类型中,也很难找到真正超越《邮差》的作品。这部短短的小说位列二十世纪百部最佳英语小说之一,曾被四次搬上银幕。《邮差》之后,凯恩又创作了两部风格相近的黑色小说《双重赔偿》和《穆德莉》(又译作《欲海情魔》),根据这两部小说的电影都成为影史经典。1977年,凯恩以85岁高龄逝世。

【文摘】

绝望自有绝望的力量,就像希望也有希望的无能。

毕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不是为了死(虽然必有一死),而是为了爱(虽然死比爱更冷)。无论如何,我们还是会相信爱。也许那是因为,不管命运如何变幻,爱始终是我们活着的终极理由。

【书评】《邮差总按两遍铃》的冷叙事 作者/比目鱼

很多年前,在一个失眠之夜,我在半梦半醒中没头没尾地看了一部气氛阴暗、纠结着欲望和罪恶的电影,主演是杰克•尼科尔森(Jack Nicholson)和杰西卡•兰格(Jessica Lange)。我当时并不知道那部电影的名字。最近,我开始读詹姆斯•M•凯恩(James M.Cain)的一部小说,刚读了开头,关于那部电影的记忆就被重新唤醒。读完小说后一查,发现当年看的那部电影正是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名字和小说相同,叫做《邮差总按两遍铃》(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

事实上,这部于1934年出版的小说曾先后五次被搬上银幕,而小说本身如今也被认为是一部经典之作。虽然此书经常被作为一本犯罪小说或侦探小说,尤其是“冷硬派”小说(Hard-Boiled Fiction)提及,但此书的文学价值不容忽视。我本人对犯罪小说、侦探小说所知甚少,在我看来,《邮差总按两遍铃》这部小说最大的魅力在于它的冷叙事。

对于所谓的“冷叙事”,大概可以这样解释:以一种客观、冷静、不动声色的笔调讲故事,尽量只描述人物的动作、语言,尽量不去直接写人物的内心活动、不直接点明人物的感情状态和行为动机,而是让读者自己通过阅读去感知或揣测人物的内心状态。海明威大概是使用这种文风的最有名的作家,他的“冰山理论”基本上说的就是这种风格。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比如《白象似的群山》,经常被用来做此类的文本分析,而在《永别了,武器》的结尾,当男主人公独自面对在医院里死去的女主人公悲痛欲绝的时候,海明威只是用了以下简短的几句话就结束了这部长篇小说:“但是我赶了她们出去,关了门,灭了灯,也没有什么好处。那简直像是在跟石像告别。过了一会儿,我走出去,离开医院,在雨中走回旅馆。”记得很久以前第一次读加缪的《局外人》,我感觉到一种强烈的震撼,后来细想,发现那种震撼主要来自于作者那种极度冰冷、面无表情的叙事语气。而最近得知,加缪承认,他的写作受到过这本《邮差总按两遍铃》的作者詹姆斯•凯恩的影响。

《邮差总按两遍铃》写的是一个犯罪故事,这个故事如果交给一般的作者,小说的长度恐怕会多出三、四倍。而凯恩——这位和海明威一样曾经做过新闻记者的作家——却以一种在今天看来也算稀罕的惜字如金的笔法,把这个故事的讲述几乎压缩到了极致。以小说第一章为例,这一章只有两三页纸的长度(中译本大约1300字),作者只用了开头短短的第一段就已基本交代清楚主人公的身份——一个没什么钱、但爱耍小聪明的流浪汉。在这一章后面的短短的1100字里,凯恩写的是主人公在路边一个小酒店里吃饭的情形。在简单的、不做解释的对话描写和聊聊数笔的心理描写背后,读者却可以读出下面这些玄机:1)主人公想在这家小店里不花钱骗一顿饭。2)店主人或许看出了他的伎俩(或许没有),但他也在打主人公的主意——想让他留下来打工。3)主人公对打工没有兴趣,但忽然看到了店主的漂亮老婆,于是打起了她的主意。4)主人公因为想把店主的老婆搞到手,经过一番犹豫,最后决定留下来打工。以上这些信息在小说中都没有被直接点明,需要读者自己去“看透”,于是造成了一种特殊的阅读效果。这就是冷叙事,对于作者来说,这种写法需要一定的功力,对于读者来说,这是一种独特的阅读魅力。

《邮差》这本书的文风大概可以概括为:叙事冷峻(甚至冷酷)、语言简洁(甚至吝啬)。在语言简洁方便,读者不妨拿这部小说对比一下同属“冷硬派”的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的作品。以《漫长的告别》(The Long Goodbye)的开头为例(钱德勒的小说我只读过这本的开头),小说第一章有不少人物的服饰描写,例如姑娘“肩上披着一件蓝貂皮,差一点儿让劳斯莱斯车黯然失色”、“服务员……身穿白外套,胸前缝有红色的饭馆名字”、“他身穿套头格子衬衫、黄色长裤和马靴”,等等——如果换了詹姆斯•凯恩来写,以上这些描写估计会统统删掉(除非这些细节和后面的侦破情节有关)。另外,《漫长的告别》的叙事并不是彻头彻尾的冷叙事。例如,钱德勒形容一个女人披着的貂皮“差一点儿让劳斯莱斯车黯然失色”,形容一个人的眼神“足以戳进他的身体,再从后背透出四英寸来”——这些都是太主观的、不够“冷”的描写(请注意,这里说的是不够“冷”,并不直接等同于不够“好”)。而钱德勒明显爱用副词:“他尖刻地说”、“姑娘突然魅力十足地说”、“他客客气气地说”。副词并不是小说家的好朋友(这一点连写畅销书的斯蒂芬•金都强调过)。我读《邮差总按两遍铃》英文版时专门留意过——整部小说几乎没怎么用过副词。

我自己觉得“冷叙事”是当代国内作家欠缺的一种技术。即使是“纯文学”刊物上也经常能读到类似于“他心急如焚地说”、“她的心仿佛被刀子刺了一下”这种简陋粗糙的叙事语言,通俗小说就更不用说了。当然,一位作家写小说并不一定非得使用冷叙事,但是即使是把冷叙事作为一种写作练习,对于磨练小说的文笔也不无益处。《邮差总按两遍铃》是一本好看的犯罪小说,但作为一部文学作品,它的叙事风格也十分值得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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