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整改源于一份检察建议(松桃检察多举措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近日,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与县应急管理局积极沟通协调配合,致力将“八号检察建议”内容落地落细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能动履职,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3月21日上午,松桃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旭东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先后走访了辖区内的武陵矿业李家湾锰矿、三和锰业杨家湾锰矿、梵净山锰业黑水溪锰矿、松桃日杂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城南石化加油站,查看了企业生产流程,听取企业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介绍,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特点和发展态势,推动补齐企业、项目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存在的短板漏洞。
抓早抓小抓苗头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此次走访重点着力从源头突破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辖区内各类型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助力企业合规生产经营,健康发展。
座谈交流,共商安全生产协作机制
3月21日下午,松桃检察院与县应急管理局召开了安全生产联席会,就进一步推动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了研讨,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旭东、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峰、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吴永明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精神,指出了在企业走访督导发现的问题,交流了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经验做法,并初步确立了双方信息互通有效协作的工作机制。
精准发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松桃检察院向县应急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了该院制发的《检察建议书》,建议书结合近年来该院办理的安全生产类刑事案件,总结提炼出类案问题,并结合进企走访督导的情况,分析研判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不足,并明确提出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培训和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等方面的建议措施。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峰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结合收到的两份检察建议内容,充分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守好安全生产底线。
春
下一步,松桃检察院将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同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结合县域生产实际,依法能动履职,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杨忍静
审核:熊 勇
编辑:石 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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