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官海瑞的真实身份(海瑞办理过的一件奇案)
《海公案》是明代虚舟生撰、李春芳编次的短篇公案小说集,里面全是记录海瑞这位青天大老爷办理的一些奇特案子。永宣这里摘选其中的一件奇案和看官们聊上一聊。
话说绍兴府会稽县东街,有一位叫姚庆的小商贩,他娶有一位漂亮的妻子聂氏。有一天,聂氏从楼上往楼下倾倒洗澡水,没想到洗澡水溅到了恰好经过楼下的一位富家公子身上,这位富家公子叫陶厥,年方十九,身上穿着新衣服正赶着去逛街。他抬头狠狠地瞪了聂氏一眼,正准备骂,但见聂氏带着歉意朝他嫣然一笑,陶厥瞬间怒气全消,也微笑回应,然后和聂氏相揖告别。这情节和《水浒传》里面的西门庆巧遇潘金莲非常类似,都是小说笔法。
晚上回到家后,陶公子脑海中反复浮现聂氏的音容笑貌,竟犯了相思病,菜饭不思,夜难安寝,日渐憔悴。他的母亲从小非常宠爱他,几番问他生病的缘由,挡不住追问,陶公子就实情相告了。其母感到非常吃惊,为了救儿子,她带了很多贵重的钱物,悄悄地找到聂氏,央求聂氏说,陶公子是老两口的独生子,要聂氏可怜可怜他们,救救儿子,并发誓会厚厚报答她。聂氏犹豫再三后答应了,并告诉陶公子母亲:“吾夫某日当往外,昏时郎可至。”,意思是说某天,她丈夫姚庆出差,傍晚要陶公子来。
聂氏答应下来后,竟还说服了翁姑,也就是公公婆婆,公公婆婆也许是见有重金,最后被聂氏说服了。
那天傍晚,按照约定,陶公子抱病前来。聂氏把他藏在楼上,并嘱咐翁姑关闭楼下大门,并放哨把风。但当聂氏上楼干活时,发现陶公子已经死在了她床上,原来陶公子久病体虚,加之这番折腾又惊喜又惊吓的,所以死了。聂氏大吃一惊,方寸大乱,连忙去喊翁姑,翁姑原以为就过一夜的事,没想到出了人命,而且丑事也遮不住了,于是“翁惧累自缢,姑亦惊悸死”,聂氏见状,大喊大叫,邻居闻讯而来,很快得知消息的姚庆也回来了,他立刻把妻子聂氏扭送官衙。
陶公子父母只好去聂氏家里抬回陶公子尸体,陶公子父亲陶珠羞愧难当,悔恨不已,对姚庆家人说都是儿子的罪过,不能怪聂氏等人,“是吾子之罪,非妇之过也,吾当救之”。
随后,海瑞审理此案,陶公子父亲上堂陈情:“此吾子不才致此,大祸延及妇之翁姑。民颇有赀产,今愿备衣棺,殓葬三尸,家赀付姚庆夫妇。乞贳此狱,以什无辜。”海瑞于是顺了他的请求,判聂氏无罪,陶公子家产全部赔偿给姚庆夫妇。
海公判词如下:
审得陶厥所死姚庆之家,为色所丧,其躯何借之耶?姚庆父母悸之,双双自尽者,亦非冤也。今据陶珠所告,乃为罪系厥所致。其不忍罪冤胡氏,而告以首明者,亦公心之议也。又致棺殓葬三骸,家赀给庆夫妇赡老。陶珠,诚厚道也哉。既谓“陶厥病笃”,胡氏合无罪矣。
看完案情故事,聂氏三人虽然没有构成犯罪,最后聂氏也得到宽恕,但是他们的行为也有不妥,那不是翁姑和儿媳合伙给儿子戴绿帽么?最后闹出人命,就是丑闻也是惨案呀。另外,如果不是陶公子父亲陶珠厚道,并且有那么大的赔偿能力,估计这案子就没有这么容易了结。
参考资料:《海公案(清)李春芳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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