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无证驾驶撞死行人(广西一男子无证驾车撞死人)

交通肇事撞人致死后,司机不仅不及时投案配合交管部门调查,反而离开现场逃逸,而且还找人顶包试图“蒙混过关”。

亲哥为弟弟顶包的交通肇事案, 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 终究还是落入法网!

广西男子无证驾驶撞死行人(广西一男子无证驾车撞死人)(1)

10月25、26日,鹿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寨沙派出所破获交通肇事案及窝藏、包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广西男子无证驾驶撞死行人(广西一男子无证驾车撞死人)(2)

8月25日21时许,韦某宇驾驶桂BPQ***号小型普通客车从拉沟乡往寨沙镇方向行驶至寨沙镇河岭村委路段时,碰撞到行人郭某,造成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韦某宇慌忙打电话通知其哥哥韦某俊赶至现场冒名顶替报警,其本人则逃离事故现场,企图逃避法律惩处。

广西男子无证驾驶撞死行人(广西一男子无证驾车撞死人)(3)

案件详情

接警后,交管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并对韦某俊进行问话,“救弟”心切的哥哥一口咬定自己就是肇事司机,在详细询问中,韦某俊在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时遮遮掩掩,引起民警警觉。为还原真相,民警调取沿路天网高清探头,经多次排查取证,证实当晚肇事驾驶人不是韦某俊本人。9月19日,民警将肇事车主韦某宇及其顶包哥哥韦某俊传唤到大队分别问话,在铁的事实证据面前,韦某俊如实交待了自己顶包的事实,但韦某宇仍对肇事逃逸拒不承认,后经过家人的劝说和迫于法律的震慑,2天后其只身到该大队对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广西男子无证驾驶撞死行人(广西一男子无证驾车撞死人)(4)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肇事驾驶人韦某宇(26岁,鹿寨县拉沟乡人)于今年4月2日因危险驾驶罪被交管大队吊销B2型机动车驾驶证,但其仍不知悔改吸取教训,在无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酿成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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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交管大队对该事故作出责任认定:韦某宇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5日被刑事拘留。韦某俊因涉嫌窝藏、包庇罪,交管大队于25日将案件移交给寨沙派出所,该所于26日依法将韦某俊刑事拘留。现两人均羁押在县看守所。

兄弟两感情深,监狱一起蹲,吃饭围桌前,一起啃牢饭,爱弟弟也不是这么个爱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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