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老旧车新规定(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
7月23日,市公安局会同市环保局拟定了《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2020年8月1日起,我市全天禁止高排放老旧汽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行。
高排放老旧汽车包括: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
据了解,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我市将对高排放老旧汽车实施禁限行管控。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天禁止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进入我市三环路(含)以内通行;自2019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排放老旧汽车进入我市三环路(含)以内及远郊区县主城区内通行;自2020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排放老旧汽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行。
此外,使、领馆专用号牌车辆,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法律规定的特种车辆暂不受本通告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
2010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汽车,经治理排放检测值在0.8m-1以下,通过环保部门核实,并确认未列入当年淘汰报废范围的,不受本通告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外埠高排放老旧汽车进入西安市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咋参与?三种方式欢迎市民提建议
《西安市公安局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请发至:sgajtwzmb@126.com,wqzxywk@163.com
二、传真请发至:88623608 81585381
三、来信请寄至: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22号;邮编:710065
西安市长安区居安路8号;邮编:710100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1日。
西安晚报记者高乐 见习记者黄晓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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