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致群众的一封信(致全体市民朋友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致全体市民朋友的森林防火
倡议书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美丽家园。春节期间,祭祀、农事、民俗、郊游等林区用火活动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安全,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温馨团圆的春节,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员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营造出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宣传氛围。
二、当好文明用火的践行员
“文明用火,从你我做起”。不带火源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焚香化纸、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烧荒、烧地边、烧田埂、焚烧秸秆、焚烧垃圾、户外露营用火及其他野外用火。
三、当好火情预警的情报员
“早发现,早上报,早制止”。森林防火需要全社会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并报告当地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村(社)两委,确保森林火情“打早打小打了”。
四、当好知法守法的示范员
“学法知法,做守法市民”。当好知法守法示范员,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法治氛围。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市广大市民朋友在欢度新春佳节的同时,请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森林防火意识,互相宣传,互相监督,不在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9日
来源 | 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丨王子娇
初审丨陈立
复审丨田欣
审定发布丨刘泠诗
青春正当时 莫负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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