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南京象山家族墓地(王羲之夫人郗璿墓识辨伪)

郗璿是王羲之夫人,郗璿墓志(也作“识”)自然十分重要。去年年底,西泠印社美术馆还搞了“晋王羲之妻郗璿墓识名家书法题跋作品展”,更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今春疫情期间,宅在家里撰写了这篇万字论文《郗璿墓识辨伪》。本人从墓志体例、古代礼仪和大量历史文献入手,认为该墓识是后人伪造的。

王羲之南京象山家族墓地(王羲之夫人郗璿墓识辨伪)(1)

《郗璿墓识》2006年就发现了,由收藏家张笑荣先生购得,现藏于浙江绍兴“会稽金石博物馆”,乃该馆镇馆之宝。郗璿是王羲之夫人,其墓志也必然引起人们的关注。绍兴当地媒体反复报道,学界也有争论,那时我正在潜心研究刘熙载,确实不知道。只是去年11月下旬,西泠印社美术馆搞的“晋王羲之妻郗璿墓识名家书法题跋作品展”,才知道有这块墓志,才得以一睹尊容(拓片)。该墓志记载了墓主人去世的时间、王羲之时年五十六岁以及王羲之“八子一女”的情况,还记载了郗璿姐妹和两个弟弟,很是详尽。该展览前言有云:“如此罕见之重宝,真伪鉴定自是必不可少。《郗璿墓识》返乡后,曾经有著名学者马承源、陈佩芬、曹锦炎等鉴定,皆无异辞。与已出土的同类晋代墓志,无论书法、行文、材质、程式、刻造风格均接近。或有存疑者,恐并世无人有此学问、财力、胆识去做伪。从实物观之,古趣盎然,严丝合缝,绝无一点可疑之处。”[1]充分肯定了该墓志的真实性。

果真如此吗?近来,笔者因抗新型冠状病毒宅在家里,认真分析《郗璿墓识》,觉得该墓志存在不少疑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郗璿墓识》有违“墓志文”体例,二是墓志内容有与传世文献或有关规约不符。我认为该墓识可能是赝品。

一、《郗璿墓识》有违“墓志文”体例的问题

1.墓主无名字,亦无年寿记载

墓志(也作“识”)铭是一种文体,包括志和铭两个部分。志用散体,铭则用韵语。墓志铭是放在墓中的石刻。徐师曾《文体明辨·序》:“按志者,记也;铭者,名也。”《辞海》对墓志铭做这样解释:“志多用散文记,叙死者姓氏、籍贯、生平等。铭则是用韵文来概括全篇,是对死者的赞扬、悼念或安慰之词。[2]

褚斌杰先生说得更具体:“按照体例,它应包括死者的世系、名字、爵位、行治、寿年、卒葬月日,子孙大略和葬地等事项。”[3]根据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得知,晋代的墓志文字简约,有不少有“志”而无“铭”的,《郗璿墓识》即属此类。

有比较才有鉴别,我们先看东晋《王兴之墓志》:

君讳兴之,字稚陋,琅耶临沂都乡南仁里,征西大将军、行参军赣令。春秋卅一,咸康六年十月十八日卒。以七年七月廿六日葬于丹杨建康之白石,于先考散骑常侍、尚书左仆射、特进卫将军、都亭肃侯墓之右。故刻石为识,藏之于墓。长子闽之。女字稚容。次子嗣之,出养第二伯。次子咸之。次子预之。(背面铭文)命妇西河界休都乡迁里宋氏,名和之,字秦嬴。春秋卅五。永和四年十月三日卒。以其月廿二日合葬于君柩之右。父哲,字世俊,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秦梁二州诸军事、冠军将军、梁州刺史、野王公。弟延之,字兴祖,袭封野王公。[4]

王兴之为王彬之子,是王羲之的堂兄弟。王兴之,咸康六年(340)去世,享年31岁,按虚岁王兴之当生于永嘉四年(310),为王羲之堂弟。其妻卒于永和四年(348),他们生活在同一时代,又是同一家族。先看《王兴之墓志》,从墓志铭行文体例上看,有世系:先考散骑常侍、尚书左仆射、特进卫将军、都亭肃侯(父王彬);有名字:王兴之,字稚陋;有爵位:征西大将军、行参军赣令;有寿年:春秋卅一。也有卒年和子嗣等。东晋墓志简约,基本上都不写政绩,该墓志亦是如此。其妻宋氏墓志也有籍贯、姓名、寿年,卒葬日期等。都符合墓志铭行文的要素。

同样也是卒于升平年间的王彬长女《丹虎墓志》这样写道:

晋故散骑常侍、特进卫将军、尚书左仆射、都亭肃侯琅邪临沂王彬之长女,字丹虎。年五十八,升平三年七月廿八日卒。其年九月卅日葬于白石,在彬之墓右。刻砖为识。

对比一下,我们发现《郗璿墓识》全文只写郗氏,没有说名璿,字子房。郗家系世族大家,墓主人是有名有字的。不写名字,不可思议。墓志都记载“寿年”,如王兴之“春秋卅一”,宋和之“春秋卅五”,王丹虎,“年五十八”。而《郗璿墓志》只写“升平二年戊午岁四月甲寅朔七日庚申薨,以其年囗月廿八日庚戌,葬会稽山阴南乡离上里离东山囗。”没有写享年多少,仍不可思议也。

2.《郗璿墓识》特意注明王羲之年龄问题

我看过不少墓志,尤其是东晋墓志,在介绍墓主的婚姻状况时,如对方已故去,则交代故去时间;如健在,则只提及其人,没有标注对方年龄的。

先以王羲之堂侄《王闽之墓志》为例:

晋故男子琅琊临沂都乡南仁里王闽之,字治民,故尚书左仆射、特进卫将军彬之孙,赣令兴之之元子。年廿八,升平二年三月九日卒,葬于旧墓。在赣令墓之后,故刻砖于墓为识。妻吴兴刘氏,字女式。弟嗣之、咸之、预之。[5]

《王闽之墓志》介绍墓主婚姻时只云:“妻吴兴施氏,字女式。”说明其夫人尚健在,没有必要说其年庚。

《王建之墓志》云:

……王建之,字荣妣,……春秋五十五,泰和六年闰月丙寅朔十二日丁丑,薨于郡官舍。夫人南阳涅阳刘氏,先建之半年薨,咸安二年三月甲午朔十四日丁未迁神,其年四月癸亥朔廿六日戊子,合葬旧墓,在丹杨建康之白石,丹杨令君墓之东。……

王建之妻子在其去世前已故,故墓志云:“夫人南阳涅阳刘氏,先建之半年薨。”也未交代年庚。

而《郗璿墓识》却记载:“前右将军、会稽内史琅耶临沂都乡南仁里讳羲之,[ 字 ]逸少,年五十六。”墓志中对婚姻健在的一方具体强调年庚的,恐怕绝无仅有。王福权先生对此曾经提出疑问,王汝涛先生也认为此处提王羲之年庚属实无必要。当然也有极力回护的,说“但升平二年五十六岁,明白地揭示了,王羲之生于晋太安二年(公元303年),这是很重要的,因为关于王羲之的生卒年,在学界存在多种观点,至今未做作定论,《郗璿墓志》的出世,已可为关于王羲之生平的争议画上句号。”[6]这是先入为主得出的理论。

《郗璿墓识》不写墓主寿年,却节外生枝地写王羲之“年五十六”,正是该写的不写,不该写的偏写,严重违背墓志文体例。

3.“长子”无名字却占位

按墓志铭体例,墓主有子嗣的一定要记载,记载都要写名字,哪怕是早夭的也要写名字,如王建之妻《刘媚子墓志》:

……年廿来归,生三男三女。二男未识不育。大女玉龟,次女道末,并二岁亡。小女张愿,适济阴卞嗣之,字奉伯。小男纪之,字元万……

即使两岁死了、次女道末也有名字。王建之也是王羲之堂侄,笔者尽量举王羲之家族的墓志,更有说服力。此类例子甚多,不举。

《郗璿墓识》在叙述子嗣时,第一条便是“长子”,居然没有名字,还占位。诚然,不用说古代,就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初生儿死亡率还是不低的,有的家庭是把出生不久便死了是不占位排行的,但也不是没有名字,尤其像王家这样世族门阀家庭,我想《郗璿墓识》作者可能是为了推翻王羲之“吾有七儿一女”的说法而故意为之。王羲之《十七帖》儿女帖云:“吾有七儿一女,皆同生。婚娶以毕,唯一小者尚未婚耳。过此一婚,便得至彼。今内外孙有十六人,足慰目前。足下情至委曲,故具示。”《十七帖》写于晚年,“七儿一女”已成定论,《郗璿墓识》却拈出“八字一女”说,强调该墓志的真实性,果真如此吗?

《晋书》王羲之本传说王羲之“有七子,知名者五人”。“玄之早卒。次凝之,亦工草隶,历仕江州刺史、左将军、会稽内史”。“…徽之字子猷。性卓荦不羁,为大司马桓温参军。……后为黄门侍郎,弃官东归,……操之字子重,历侍中、尚书,豫章太守。献之字子敬……”正史记载了“五子”,此外还有焕之和肃之。此即为“七子”。“一女”即王孟姜,《郗璿墓识》也未提名。

七子中谁为长子,本来不成问题,正史王羲之本传和《王氏宗谱》均认为玄之是长子。玄之,字伯远,亦工草隶。古人名和字是有关联的,《说文》:“玄,幽远也。”玄之,伯远,意又相关联。至于后来族谱中玄之改为元之,那是为了避讳。伯,不是排行老大吗?而《郗璿墓识》却说“次子玄之,字仲思,”不知何据?玄与“思”有何关联?揆其意,没有名字的“长子”已占位,当然是“伯”了,玄之只能是是老二,只能是“仲”了。“伯、仲、叔、季是大致排序。其实《世说新语》刘孝标注引文献,对王羲之之子有排序的。《世说》“言语”刘注引《王氏谱》,“凝之,字叔平,右将军羲之第二子也。”“排调”刘注引《王氏谱》:“肃之,字幼恭,右将军王羲之第四子。”“雅量”刘注引《中兴书》:“徽之,羲之第五子。”“品藻”刘注引《王氏谱》曰:“操之字子重,羲之第六子。”献之是第七子,没有争议。

传世文献及家乘都认为羲之“七子”,长为玄之,其次是凝之。《世说新语》未提焕之,《谢球墓志》说谢球“义熙三年廿六日亡……球妻王德光,祖羲之,右军将军,会稽内史。父焕之,海盐令。”[7]焕之称谢道韫为二嫂,其应该排行老三,肃之第四,徽之第五,操之第六,献之第七。

总之,以无名字的长子占位,便主观的将玄之的“字”由伯远改成“仲思”,推翻“七子”成说,孤证难立。

4.墓主之父不交待

依照墓志铭体例,墓志要交待墓主人世系,至少要交代父亲。墓主为男性的自不必说,我仍举女性,或涉及到女性的。仍举王建之之妻《刘媚子墓志》:

故夫人南阳涅阳刘氏,字媚子,春秋五十三,泰和六年六月戊戌朔十四日辛亥,薨于郡官舍。夫人修武令乂之孙,光禄勋东昌男璞之长女,年廿来归。[8]

这里不仅提到父亲,而且还提到祖父。《明府君墓志铭》:

……夫人清河崔氏,父丕,州治中。

而《郗璿墓识》不仅没有提到王羲之父、祖,甚至连墓主人之父郗鉴都不提,真是匪夷所思!晋代是以孝治天下的,又是极重门第的,郗鉴是朝廷重臣,官至太尉。《郗璿墓识》记载诸子时,均介绍其妻姓氏及其父姓名、官爵,为什么对墓主则不一样对待,这不矛盾吗?有人说郗鉴是名人,没必要介绍,谁都知道。此正暴露作伪者的粗疏。郗鉴不介绍,还有必要介绍郗愔和郗昙吗?还有必要介绍没有任何文献记载的,恐怕是杜撰出来的大姐和两个妹妹了吗?还有必要交代无法考证的“夫人外氏,沛国武氏”吗?该介绍的不介绍,不该介绍的却不厌其烦,极悖常理!

二、《郗璿墓识》有些记载与传世文献或规约相悖

其实早在《郗璿墓识》发现后,就有学者撰文质疑。王汝涛先生的《<郗璿墓识>考辨》,认为墓识形制与传世两晋墓志规格不相符,没有墓主姓名,没有涉及墓主生平以及多处记事疏失。[9]王福权先生《“郗璿墓识”疑为隋朝所刻》对该墓识提出10条质疑,但没有具体论述。[10]两位先生的某些观点我是赞成的,但没有说到位,其中有些问题尚未涉及,这也正是笔者撰写本文的学理依据。

1.王玄之字、排行以及妻子姓氏与传世文献不符

前文说过,王玄之本是王羲之长子,字伯远,而《郗璿墓识》却说是次子,字仲思。又说玄之妻“妻[南]阳范氏,父讳汪,字玄平,吏部[尚书]。”而《王氏谱》记载玄之:“字伯远,亦工草隶。早逝。配庐江何氏,亦早逝,无子,以弟凝之长子蕴之为嗣。”也就是说玄之妻姓何,庐江人,与玄之一样也早卒。二人没有子嗣,把二弟凝之长子蕴之过继为子。《王氏谱》,全称《金庭王氏族谱》为宋代王羲之后裔第二十六世孙弘基在1183年始修,光绪34年重修,如今又进行第11次修定。传承有序,当为不虚。《郗璿墓识》却说玄之妻范氏,其父为范汪。究竟孰是孰非?

范汪(308-372年),《晋书》卷七十五有传。他是南阳顺阳(今河南淅川)人,大儒,医学家,亦工书。曾任东阳太守、徐兖二州刺史,卒赠散骑常侍。据《晋书》,范汪无任吏部尚书的记载。《郗璿墓识》不知何据?另,范汪之子范宁更是著名人物,他也是东晋大儒,经学家,《后汉书》作者范晔之祖父,官至豫章太守。他做郡守时重视教育,兴办学校,自己出钱建校舍。遭到上司江州刺史王凝之的弹劾,说他“肆其奢浊,所为狼籍”,最后被免职,如果说玄之妻是范氏,则范宁为玄之之妻舅,凝之也于之有姻亲关系,他还能举报范宁吗?

而何氏也是有据可查的,其籍贯是江西庐江。《晋书.何充传》:“何充,字次道,庐江灊人。”风流儒雅,为人正直。东晋重臣,与王导友善,二人又是亲属关系,何充是王导大姨姐之子。位至丞相。何充与弟准,二人笃信佛教,郗愔与郗昙,信奉天师道,所以谢万说:“二郗谄于道,二何佞于佛。(《晋书·何充传》)何充除弟何准外,还有一兄长,名已佚。何充有一女,适王康。从辈分上说何充兄弟中有一女适玄之,当在情理之中。在讲士族门阀制度的东晋,“士庶不婚”,在门阀制度占统治地位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婚”与“宦”,是门阀士族的两大支柱,也是衡量门第高卑的尺度。”[11]正如唐长孺先生所说“当时门第高卑,婚姻是一项重要标准。”[12]王家在当时超过谢家,是第一门阀,玄之娶妻王家也一定找门当户对的。

2.操之之妻江氏,也与传世文献不符。

操之的婚姻,《王氏谱》有记载:“操之生于咸康五年(339)二月十七日,羲之爱重,特觅姨表淑女毕氏哺育操之。后随父母离开会稽,移居剡县(今浙江嵊县)卒于太元二十一年(396)。至今浙江嵊县金庭王氏奉羲之为一世祖,操之为二世祖。操之妻贺氏是司空贺循的孙女,生二子:宣之,慧之。”[13]

而《郗璿墓识》却说:“次子操之,字子重。妻济阳江氏,父讳 ,字思玄,右将军会稽内史。”《晋书》有“江虨传”,其为陈留郡圉县(今河南杞县西南)人,字思玄,江统子。江虨博学多才,善弈棋,曾为长山令,后为吏部尚书,出任会稽内史,加右将军。济阳郡,晋惠帝时分陈留郡置,治所在济阳(今河南兰考县东北堌镇)。圉县,西汉置,晋废。圉县即洛阳郡。如此看来,江虨的职官和籍贯与正史是一致的,只是江虨写成了“江 ”二字虽可通,但不规范。

贺循(260-319),字彦先,会稽郡山阴县(今浙江绍兴)人。两晋名臣,《晋书》有传。有政声,博学多文,江南士族领袖,卒赠司空。贺循有子贺隰,官至临海太守。贺隰为贺循独子,则其女当为操之之妻。另,陆机《平复帖》中首句“彦先羸瘵,恐难平复”的“彦先”就是贺循,二人友善,陆机曾举荐过贺循,而“承使唯男,幸为复失前忧耳”,男,则指贺循之子贺隰。贺氏父子是联系陆机和王羲之关系的纽带。

《王氏谱》有确切记载,而《郗璿墓识》则另立新说,不知何故?难道我们不应该相信族谱,而去认可一个来历不明的墓志吗?

3.郗昙任北中郎的时间有出入

郗昙(320-361),字重熙,郗璿二弟。《郗璿墓识》:“弟昙,字重熙,散骑常侍、北中郎军司。”官职没问题,但时间有误。郗昙曾官通值散骑常侍、中书侍郎、吏部尚书郎和御史中丞。最后做北中郎将,徐、兖二州刺史。那么,郗昙何时任北中郎的呢?《晋书》卷八“帝纪”第八:“穆帝、哀帝、海西公”:

升平二月三月,慕容隽陷冀州诸郡,诏安西将军谢奕、北中郎将荀羡北伐。……秋八月,安西将军谢奕卒。壬申,以吴兴太守谢万为西中郎将、持节、监司豫冀并四州诸军事、豫州刺史。以散骑常侍郗昙为北中郎将、持节、都督徐兖青冀幽五州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镇下邳。

郗昙一直到升平五年春正月故去,一直任北中郎将。《通鉴考异》,谓“八月昙未为徐、兖二州,恐始为军司耳”,是的。冬十月,才正式任北中郎将。

《晋书·郗昙传》载:

时北中郎将荀羡有疾,朝廷以昙为羡军司,加散骑常侍。顷之,羡征还,仍除北中郎将、都督徐兖青幽扬州之晋陵诸军事、领徐兖二州刺史、假节,镇下邳。

查《晋书·荀羡传》,荀羡(322-359),字令则,颍川颍阴县(今河南许昌)人。荀彧六世孙。有智谋,善于征战。他于升元二年患病,次年就去世了。综上,郗昙是升元二年八月为北中郎将军司,十月正式任北中郎将。而《郗璿墓识》说郗璿升平二年四月初七去世,一般49天以后下葬,而郗昙同年八月任北中郎将军司,十月正式任北中郎将。撰写墓志的人怎么能预知几个月以后郗昙新任职官之事呢?退一步说,如果说郗昙职官是准确的,那么郗璿必卒于其弟新任职官之后。二者必有一伪。

4.献之十五能取字吗?

《郗璿墓志》记载郗璿子嗣时说:“次子献之,字子敬。”献之生于康帝建元二年(344),卒于孝武帝太元十一年(386),享年四十三岁。字子敬,小名官奴,王羲之第七子,著名书法家,与其父并称“二王”。学术界对献之的生卒年没有异议。献之生于建元二年,其母卒于升元二年(358),则其母去世时,他才虚15岁。15岁能取字吗?

《礼记·曲礼上》:“男女异长。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根据男女生理不同,男子二十表示已成人,举行加冠礼,并取字。女子十五岁表明已成人,可以出嫁,举行笄礼,并取字。《礼记·檀弓上》:“幼名,冠字,五十以仲伯,死谥,周道也。”这里是说不同时间段对人的不同的称呼。幼小时称名,二十加冠礼以后称字,五十以后按排行称大小,死了以后称谥号。这是周朝的制度。《颜氏家训》:“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王利器注引《演繁露续六》:“《西京杂记》四卷曰‘梁孝王子贾从朝,年少,窦太后强欲冠之,王谢曰:礼,二十而冠,冠而字,字以表德,安可勉强之哉!’”[14]古人有名有字,字是对名的解释和补充,二者是有关联的。综上所述,古代男子二十岁举行加冠礼,有非常复杂的程序,见《仪礼·士冠礼》。加冠礼时由族中长者取字。

升平二年(358),献之才十五岁,是不能举行冠礼的,更不能事先定好了“字子敬”。王家是诗礼簪缨东晋第一门阀,能破坏这个规矩吗?

5.文献记载郗璿活到九十岁,能推翻吗?

文献记载郗璿活到九十岁,这是不能回避的问题。《郗璿墓识》只记载郗璿于升平二年去世,并没有说其享年几何?王羲之升平五年卒,享年五十九岁,揆郗璿当小王羲之两三岁,卒年大约五十四岁,但是文献有记载其活到九十岁的说法。《世说新语》“贤媛”有两则是记载郗璿的。其中第二则云:

王尚书惠尝看王右军夫人,问:“眼耳未觉恶不?”答曰:“发白齿落,属乎形骸;至于眼耳,关乎神明,那可便与人隔?”

刘孝注引《妇人集》载郗璿《谢表》曰:“妾年九十,孤骸独存,愿蒙哀矜,赐其鞠养。”

王惠,字令明,琅琊郡临沂人,祖邵,父默。王导曾孙。官至吏部尚书,元嘉三年卒,时年四十二。《宋书》有传。《宋书》本传称其少帝即位,王惠任吏部尚书,少帝继位在公元423年,如果宋少帝景平元年(423)郗璿还健在,那得110多岁了。待考。

余嘉锡先生《世说新语笺疏》云:

嘉锡案:《真浩.阐幽微篇》注云:“逸少升平五年卒酉岁亡,年五十九。夫人若与右军年相上下,则其九十岁当在太元年前后。然王凝之至隆安三年五月始为孙恩所害,夫人上此表时,若凝之犹在,则不应云孤骸独存。夫人为郗愔之姊,愔以太元九年卒,年七十二。夫人盖较愔仅大二三岁,则其九十岁时,正当隆安三四年间,其诸子死亡殆尽,朝廷悯凝之殁于王事,故赐其母以鞠养也。”

余先生分析郗璿《谢表》的事由,并认可郗璿活到九十的说法。郗氏身体多病,王羲之信札多有提及,如《远宦帖》《想宾帖》等,鲁一同也说:“郗夫人素故善病,而享大年,知珍摄之功矣。”[15]

《世说新语》虽是轶事小说,但却是纪实的,是研究汉末魏晋间历史语言和文学的重要史料,刘孝标的注更是引证宏富,考订精审,久享盛誉。

仅靠来历不明、破绽频出的该墓志就能否定传世文献的记载吗?

除上述外,《郗璿墓识》还有一些问题,再补说一下。

如说“涣之字季文,妻颍川陈氏,父讳逵,字林道,使〔持节〕卫将军,淮南内史。”陈逵,《晋书》无传,据严绘《陈叔宝及其诗歌研究》考证:“(陈叔宝)十三世祖陈匡,侍愍怀太子于东宫。子:陈达,陈逵。陈逵,字道林,晋穆帝时,为西中郎将。”陈逵,字道林,《墓识》写成了“林道”。官职也不对。《墓识》又说:“徽之,字子猷。妻汝南梅氏,父讳藉,字项羽,荧阳(太守)。”《晋书》查无此人。“荧阳”当为“荥阳”。前又说过,晋人是最重门第的,王家又是东晋第一门阀家族,史书上不见记载查不到的人物,能与王家门当户对吗?

《郗璿墓识》说:“女适南阳刘畅,字序元,抚军大将军掾。父遐,字子口,口将军、会稽内史。”刘畅,《晋书》无传。刘遐,《晋书》有传,但籍贯是广平易阳,职官也不对,曾为北中郎将、兖州刺史等。更主要的是其独子刘肇,根本不是刘畅。《世说新语》“品藻”:“桓玄问刘太常曰:‘我何如谢太傅?’……”刘孝标注引《刘瑾集》叙曰:“瑾字仲璋,南阳人。祖遐,父畅。畅娶王羲之女,生瑾。瑾有才力,历尚书、太常卿。”[16]或许《晋书》中刘遐,与刘畅之父并非一人。待考。

《郗璿墓识》记娘家两个妹妹情况说,大妹“适济阴卞轸,字道重,封建兴公。”二妹“适济阳蔡奚,字子叔,太宰司马。”卞轸,王汝涛先生考证应是“卞眕,是。卞眕,名臣卞壸之子。蔡奚,当为蔡系,名臣蔡谟之子。”《世说新语》“雅量”:“蔡系字子叔,济阳人,司徒谟第二子。有文理,仕至抚军长史。”这两条人名都写错了,再加上前文提到的“江虨”误作“江 ”,真是无语。再说没有任何文献记载,郗璿还有一个姐姐和两个妹妹,真是新说频出。

一篇短短三四百字的墓识,也不过是人名、籍贯、官职的简单罗列,居然问题多多,错的一塌糊涂,这里不仅有文字上的错误,还有大量与传世文献上的相悖之处,更有甚者,竟然有与礼制上不符的情况。

王家是东晋的第一门阀世家,人文荟萃,郗璿故去,怎么能有这样一个不合墓志铭体例,任意窜改历史、错误百出的墓志出现呢?郗璿“卒后”三年,王羲之故去,那可是“孙绰作碑,王献之书碑”。[17]孙绰何许人也?他是东晋大臣,大书法家,文学家,曾参与兰亭集会之人。当时颇具才名,王、郗、庾诸君之薨,必请他作碑文。郗璿是王羲之爱妻,假如他死于升平二年,王羲之怎么能请一个不通文理,不学无术的人写墓志呢?

王福权先生认为此墓志是隋人伪作,我以为是近些年今人的“杰作”,隋人是有文化底蕴的,今人则不学无术,胆大妄为,君不见近些年战国简频出,屡屡见诸报端。你缺什么,他就有什么,而且总是在改写历史!请问这些东西都是从哪座古墓出土的?一概阙如!《郗璿墓识》大概也是这种情况。前边引过肯定者说:“或有存疑者,恐并无人有此学问、财力、胆识去做伪。”《郗璿墓识》还能看出“学问”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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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超.汉魏晋南北朝墓志汇编[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18-19.

[5]赵超.汉魏晋南北朝墓志汇编[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19.

[6]李伟国.王羲之妻郗璿墓识瑞真伪考[N].东方早报,2016-11-09.

[7]《第五届中国书法史论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的《谢球墓志》图片,第21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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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抱朴,沈阳师范大学书法教育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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