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工作者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法学的未来发展必须面向实践和时代)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王利明
在现代哲学社会科学中,法学是一门研究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探究法的一般规律的学问,也是一门治国安邦、经世济民、服务社会的实践之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发挥着理论引领和制度支持作用。古罗马人曾将法学称为“正义之学”,因此,法学也是一门如何实现公平正义的学问。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无数学界同仁共同努力下,我国法学理论已由当初的荒芜之地变成一片花草秀丽、风景旖旎的园地,为国家法治的进步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展望未来,前途一片光明。然而,诚如德沃金指出,“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只有源于实践并服务于实践的法学理论,才是真正有生命力、有针对性、有解释力的理论。法学的未来发展必须面向实践和时代,以真正实现法学的科学性、实践性和时代性。
一是面向互联网、高科技和大数据。我们已经进入互联网、高科技时代,法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早在2007年,雅虎的首席科学家沃茨博士就指出,得益于计算机技术和海量数据库的发展,政治学这门古老的学科将成为地道的科学,因为借助于数据,决策将变得非常精细化。法学同样如此,因为大数据将成为我们观察人类自身社会行为的显微镜和监测大自然的仪表盘。
生物科技的发展提出了人体捐赠、人体试验、基因编辑、绝症病人的临终关怀等课题,对人的尊严、生命健康权的保护等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人工辅助生殖、人体器官移植、克隆、基因编辑等社会现象,对传统民法中人、物、人格权、身份权等提出了一系列新问题,需要综合运用生物学、医学、伦理学、法学等知识才能给出稳妥的解决方案。
数字技术的发展要求强化对数据权益、虚拟财产、网店、动漫形象、虚拟艺术作品等数字时代的新兴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而人工智能的发展更是提出了机器人的法律地位、人工智能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人工智能产品侵权、算法黑箱等问题。尤瓦尔·赫拉利在其著作《未来简史》中对未来之法进行了预测,认为在未来人工智能将获得统治地位,法律除了无法管理物理定律之外,将规范人类的一切行为。此种观点也不无根据。因此,如果未来的法学不能积极面向这些问题,就无法体现时代性,无法真正地回应社会所提出的问题。
二是面向现代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壮举。公有制如何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这也是人类历史上从未遇见的难题,而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已经对此作出了回答,如何总结、提升这些经验,是法学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法学应当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为依归。这就要求我们将民法论文写在中国的大地上,植根于中国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实践,密切关注和联系中国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善于归纳和运用市场经济社会所形成的习惯。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完善财产权保护制度,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各类主体的财产权。为促进物尽其用,需要强化对所有权权能分离与新型物权的研究。需要应对跨国交易、电子商务、网络直播带货、区块链等这些对交易规则所提出的挑战;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等价值不断增加,成为新的交易客体;新的担保方式不断扩展,担保成为不断提升财产的交换价值的手段。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提出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这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因此,法学要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的绿色原则,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共处,彰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三是面向中国社会的实践需要。“道无定体,学贵实用”,我们的法学要成为经世济民、服务社会的有用之学,就必须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一方面,中国社会的实践需要解决法律在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中国社会中的重大问题。法律实现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使“纸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在法学中,民法、刑法等学科属于应用法学,其实践性的特点十分突出。它们不是书斋的学问,而是要面对中国重大实践需求。
另一方面,需要解决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和难题。尤其是,法律在如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要发挥应有的作用。“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民之所欲,法之所系,民法本质上是人法,在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和满足中所出现的问题,法学都应当对此展开研究并提出可能的解决机制。
法与时转则治。社会生活纷繁复杂,变化无穷,法律需要不断适应社会的变化。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不仅应对中国和世界法治实践具有精准的解释力,还应对中国和世界法治变革具有强大的引领力,尤其是要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变化,配合国家的战略需求,不断提供理论支持。
(作者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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