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儿和水草吗(殉情水草还是水蛇)

文学作品里讲一个关于殉情的故事时,往往将笔墨集中在情感的渲染上,到了真正行动时,一杯酒,一把刀,一段绫,几句话内就结束了:《孔雀东南飞》里讲到焦仲卿和刘兰芝的死亡时,一句“举身赴清池”,一句“自挂东南枝”,就交代了;《安娜·卡列尼娜》里,托尔斯泰花了整本的篇幅讲述安娜与丈夫卡列宁、情人佛伦斯基之间的情爱纠葛,却一句话内就让安娜投轨而死;莎士比亚则干脆用两个带括弧的“死”字交代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结局。

在一对对苦命鸳鸯的故事里,作者要呈现的永远是作为高潮的死亡,实现它的过程并不重要。因为后者只是手段,与爱情无关,就像英国童话《杰克与豌豆》中那棵延伸到天界的豆茎,它的作用仅在于能让杰克偷得天上巨人国的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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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顺着豌豆茎追赶着偷走宝物的杰克(来源:Wiki)

于是,为了做永世的情人,无数现实中的痴男怨女开始沿着殉情这株神秘的豆茎往天上爬。

崇尚自由恋爱的丽江纳西族人曾在清朝统治期间,因婚姻选择受到约束,开始成批殉情。有趣的是,在纳西族人自己的宗教——东巴教中,专门有为祭祀非正常死亡者(殉情即在此列)举办的超度仪式“大祭风”。过程中,祭司吟诵描绘殉情者前往极乐世界“玉龙第三国”的诗歌。结果年轻人听完对死后世界更加向往,第二天大量殉情。仪式开完一场,又马上引出下一场。

日语里关于殉情有个类似的表达,叫“心中(しんじゅう)”。最初在江户元禄时代,是指男女为了表示爱意,把身体的部分,如头发、指甲等赠送给对方。后来不断发展,送得愈来愈多,愈来愈猛,当“万恶之源”剧作家近松门左卫门创作了一个题为《曾根崎心中》的殉情悲剧后,情侣们便开始流行送命了。

以命相赠,似乎很文艺,很浪漫,对么?

“取出水并不好看,但放在水里好看”——作家木心将《红楼梦》中的诗词比作水草并如此评价。水草捞出来虽魅力顿减,毕竟还是安全的,可要捞上来一条水蛇,就免不了被狠狠咬上一口了。

三岛由纪夫就是个捞蛇最著名的倒霉蛋。

1970年11月25日,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带领四名部下,前往日本陆上自卫队东部总监部企图鼓动士兵进行政变。失败后,他决定效法武士道传统,剖腹明志。为了防止自杀者剖腹时手软(物理上),减少过程的痛苦,传统仪式会设置一个“介错人”,负责将其头颅砍下。但浪漫的三岛没有想到的是,介错人也手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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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动自卫队员发动政变的三岛由纪夫,头巾上写着“七生报国”(来源:Wiki)

当他刺破腹部,肠子流出时,负责介错的随从森田必胜被这血腥场面吓坏了,连砍三次都未能斩下他的头。承受双倍疼痛,却死不了的三岛还得给他加油:“再砍!使力!”最终第四次介错改由懂点剑术的另一个部下古贺浩靖进行,这才让可怜的三岛彻底断气。

当死亡不是以数行文字,而是以画面、气味、声音、味道、触感的方式渗入你的大脑时,你会真正明白它的分量。一个人的死尚且如此复杂,更何况两个人呢?

现在请看看现实中的殉情:

“……她端起饮料喝了一大口,然后将杯子放在茶几上说这是你的。她刚放下杯子,我看到她嘴角已经有白沫,她右手指我,再指杯,左手抓脖子,她的眼睛也开始发直,我见到这种情况害怕了,我又见她两只手一直从脖颈抓到脖根,身子靠着墙也往下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就喝啤酒,喝了一会感觉有点晕,又闻到从她嘴里冒出的气味很想吐,就跑到外面吐起来……

这段独白出自一个与女友相约殉情却独活下来的男人,记载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份公开证词中。当他看到女友喝下毒药的惨像时,连早先服下的安眠药也都吐了干净,然后就再也不敢死了。活下来的男人被法院判决的罪名,同时也是“殉情”的另一个不怎么好听的名字:故意杀人。

在“故意杀人罪”这一条目里翻找,你能看到许多真实的,普通人的殉情。它不再雅致、不再浪漫,折射出远比小说复杂的世界与人心:有人几刀捅死情人,自己割腕砍头数十刀却活了下来;有人杀死恋人、自己上吊失败后幡然醒悟,逃离现场并偷走恋人手机一部;有人开车载着女友投河,自己却靠着“求生本能”游上来,他说女友从背后推了自己一把……

不管怎样,那些幸存的情人,即使明白自己将以杀人犯的身份活下去,也不敢再有任何尝试了。亡者泉下有知,恐怕要大呼上当。

日本作家渡边淳一在小说《失乐园》中刻画了一对出轨的情人,双方都有稳定的家庭。故事的结尾两人决定殉情。选择的死法是在交合过程中男方含着毒药与女方接吻,然后两人共同咽下口中的毒药死去。这种饱含肉欲的死亡方式,似乎能引读者浮想联翩。但我常常想,如果男人太老实,分药前自己吞了一大口,使得身下的女人喝下的毒药剂量不足没有死成,那么当她恢复过来,拼命想从情人赤裸尸体的怀抱中挣扎出来时,也许会后悔选择死法时不够慎重。

殉情,听起来唯美,但真实行起来,却发现困难重重,既要防止碰上缺心眼的猪队友,又要防止情人后悔跑路,更要防止没死成陷入尴尬局面。到底该怎么办呢?

1988年11月21日,一名煤矿工人和一个有夫之妇在北京八达岭长城上紧抱在一起,拉响了手中的炸药。

这则新闻出现在两天后的《人民日报》第四版,与它同列的,是巨额公款贪污犯自首和欧共体向云南灾区捐款这种级别的新闻。既没有机会反悔(因为两个人都能引爆),也没有时间逃跑(因为一拉就炸,跑不远),还死得轰轰烈烈(字面和非字面都实现了)。无怪乎台湾作家李敖在电视节目里提到这则新闻时,大力称赞这种完美的殉情方式。

有鱼儿和水草吗(殉情水草还是水蛇)(3)

1988年11月23日期《人民日报》第四版内容(影印)

但我忍不住又想,炸药的量该怎么控制呢?少了,没死成,把两人炸得半身不遂,卧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就光“轰”不“烈”了;多了,把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长城给炸塌了,不仅影响北京市的旅游收入,还成了破坏古迹的千古罪人。

思索良久,我想还是不把蛇从水里抓出来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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